元明蒙汉间赐名赐姓初探(2)
2014/2/11 16:17:46 点击数:
【字体:大 中 小】
德青鲁里人刘敏收养,让他学蒙语,“帝喜之赐名玉出干”,①其子仍取汉名世享,元定宗赐名塔塔儿台,次子汉名世济,赐蒙古名散祝台②。这种对汉人的赐名,是作为一种政治上的赏赐,把汉人作为蒙古人对待,提高汉人的地位,而汉人使用蒙古名是一种荣誉。
忽必烈于1260年3月在开平即大汗位,建年号中统,至元四年(1267)建大都城(今北京)并迁都于此。八年(1271)定国号为元,十三年(1276)南宋恭帝赵显投降,十六年(1279)灭南宋余部,结束了中国长期分裂割据的局面。元朝的疆域“北踰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⑧,形成了规模空前的统一多民族王朝。元朝的统一为各民族间的往来提供了条件,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元统一后,采取划分等级的办法来统治各族,蒙古人地位最高为第一等级,色目人为第二等级,汉人为第三等级,南人为第四等级。各等级的人在政治和经济上待遇不同,制造民族隔阂,互相牵制。元朝统治者在蒙古族中鼓吹民族内部的阶级调和,突出蒙古人的地位,利用蒙古人加强对其他民族的统治,同时对被统治的汉族,赐蒙古名,笼络汉人,实行民族分化政策。
元朝末年,由于蒙古统治集团发生内讧以及无法克服的各种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导致了广大农民揭竿而起,形成声势浩大的农民大起义。朱元璋于洪武六年(1368)八月派明军占领大都,推翻了元朝的统治,但是北元以及蒙古王公贵族仍拥兵自主,与明朝对抗。而在中原的许多蒙古人却成了明朝统治下的属民。
明太祖朱元璋提出中国应该由汉族人来统治,蒙古人的统治是“冠履倒置”。把中国看成是汉族人的中国,不是多民族共同缔造的中国,把国内的除汉族外的民族称为“夷狄”,对蒙古人实行民族同化政策。早期,朱元璋为了缓和蒙古人反抗的心理,提出只要愿为臣民,即与汉人一视同仁。这时期主要反对汉人中用蒙古名,穿蒙古服,说蒙古话。认为这些人是忘祖宗之姓,反就“胡虏”之名,以为美称。洪武元年二月壬子下诏,凡蒙古服式,蒙古语言,蒙古名字一律禁止,提倡蒙汉各从其俗,反对蒙古人改用汉姓汉名,不致难别民族。在洪武三年(1370)四月, “禁蒙古,色目人更易姓氏”④,指出蒙古人人仕之后“或多更姓名,朕虑岁久,其子孙相传,昧其本源,诚非先王致谨氏族之道。中书省告谕之,如已更易者听其改正”。⑤但是时间不久,明朝政府改变了对蒙汉各从其俗的政策,提倡给蒙古人赐姓和名,实行民族同化政策。洪武年间,明朝皇帝开始给蒙古人赐姓和名。如火你赤内附,洪武九年(1376)更其姓名为霍庄⑥,洪武十六年(1383)故元云南右丞蒙古人观音保附明,明太祖赐姓名为李观,⑦洪武二十一年(1388)故元工部尚书蒙古人丑驴附明,明太祖赐姓名为李贤⑧。大量给蒙古人赐姓名是在永乐年间。永乐元年(1403) “上谓兵部尚书刘儶曰,各卫鞑靼人,多同名,无姓,以别之并宜赐姓,于是兵部请如洪武中故事,编置勘合赐姓名,从之”。⑨从以上论述可知元明二朝的统治民族的统治者给被统治民族赐姓赐名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而实行的民族政策。
————————————————
①②《元史》卷153,第3609页。
⑧ 《元史》卷58.第1345页。
④⑤《明太祖实录》卷30,第10页。
⑥ 《明太祖实录》卷105,第3页。
⑦ 《明太祖实录》卷152,第4页。
⑧ 《明史》卷156,第4272页。
⑨ 《明太祖实录》卷23,第6页。
责任编辑:M005文章来源:印象河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