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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姓氏文化变革中的社会政治因素(2)

2014/2/13 15:26:30 点击数: 【字体:



    三

    毫无疑问,在以国家权力为中心的政治社会,当作为社会结构中不同血缘关系群体区分标志的姓氏被赋予尊卑贵贱的政治伦理功能之后,这种功能必然要被强化,要被统治者作为一种现实的统治工具加以充分利用。

    事实也是如此,中国古代的皇帝赐姓制度,就是在姓氏政治意识化基础之上产生的,而皇帝赐姓制度一经产生,姓氏的政治伦理功能又必然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与发挥。史载赐姓制度一开始就是作为天子所独享的一种特殊政治权力出现的:“姓非天子不可以赐”[20];“姓氏之权出于上”[20]。就具体形式而言,古代皇帝赐姓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德赐,另一类是凶赐。下面就两类赐姓的情况分别介绍。

    德赐,又称赐德姓,是君主对有德有功的臣下通过姓氏赐与方式予以褒奖:“古者受姓受氏,以旌有功”[17];“赐姓命氏,因彰功德”[21]。德赐的性质,实际上是君主手中的一种政治奖励工具。据有关资料记载,舜为部落首领时,就因禹治水的功德而赐姓嘉奖,“帝嘉禹德,赐姓曰姒”[22]。由此可知,德赐现象在父系社会末期就已经出现。

    先秦时代,“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的现象极为普遍,意即天子因“有德之人生此地,以此地名赐之姓以显之”[1]。以地名作为赐姓氏,是先秦时代德赐姓氏选用的最主要特征,大量的新姓氏便由此因地名而创生。由于“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常与分封诸侯连类同体,因此,先秦时代的德赐,更主要体现为一种国策措施是君主们维系其分封统治一种惯常手段。

    从汉代起,德赐与分封制度相脱离,赐姓姓氏的选择,一般不再使用地名名称,而是主要使用天子国姓或其他德姓。史载国姓赐与肇端于汉高祖刘邦,“高祖封项伯等四人为列侯,赐姓刘氏”;“娄敬劝高祖都关中……赐姓刘氏”[23]。刘邦开此先例以后,封建帝王把自己的姓氏赐与臣下,便成为代代沿袭的一种普遍风气。以唐朝为例,文武大臣因功受赐国姓李氏的,计有徐、安、杜、邴、弘、胡、郭、张、董、罗、曹、茹、尚以及少数民族复姓鲜于、阿布、阿趺、舍利、朱邪等姓氏③。如此众多的姓氏分支以赐姓方式融入李氏,凭借国姓权威的政治吸引力,李姓在唐代获得长足发展。

    唐以后,金朝的国姓赐与最典型,最为规范化制度化。史载女真人建立金国以后,一方面与宋朝对峙战争连绵不断,另一方面又不断受到日益崛起的蒙古势力的强大威胁。军事斗争的成败事关女真政权的生死存亡,金统治者为此制订了包括国姓赐与在内的种种措施,以适应军事战争的需要。这样,金朝的国姓赐与(包括其他德姓赐与)便直接与国家军事行动相关联,成为军功赏赐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史载金朝“赐姓有格……计功而得国姓”[24]这里的“计功”,是指纯粹的军功。《续文献通考》卷212《氏族考》详细记载了具体的计功指标:“金制,赐国姓者:凡以千人败敌三千者,赐及缌麻以上;败两千人以上者,赐及大功以上;败千人以上,赐及其身”。把国姓赐与变为纯粹的军功赏赐,这是由金朝面临的极其严峻的军事环境所决定的。

    国姓之外,德赐还包括其他的姓氏赐与。如“金日磾本匈奴休屠王太子,休屠作金人为祭天,故因赐姓金氏”[23];员半千,“其先本彭城刘氏……以忠烈自比伍员,因赐姓员”[25];桓彦范,加特进,封扶阳郡王,赐姓韦”[26]。在此三条材料中,赐姓金,是以金为贵;赐姓员,是满足受赐者对伍员(即伍子胥)的仰慕之情;赐姓韦,是因为韦氏是当时的显贵姓氏④。凡此一类非国姓德赐的姓氏选用,均为吉祥高贵的姓氏,虽说不及国姓尊崇,但对受赐者仍然是非常荣耀的奖励。

    与德赐成鲜明对比的,是“以凶德为氏”[3]之凶赐,即取消受姓者原有姓氏改易凶姓。凶姓采用的姓氏,均是一些极为低贱不吉或凶狠歹毒的字眼如黥、厉、悖、毒、枭、蟒、蝮、蛸、虺、猪、狗、饕餮等等。从有关文献记载的情况看,先秦时代的赐姓多为德赐,凶赐极为少见。秦汉以后,凶赐与德赐并行不悖,成为君主打击政敌、惩罚犯罪臣下的一种常用手段。文献上不乏有关凶赐的记载,如南齐巴东王萧子响获罪,“有司奏赐为蛸氏”[27];南梁武陵王萧纪谋逆兵败身死,“有司奏请绝其属籍,赐姓饕餮氏”;豫章王萧综奔魏,“有司奏改其姓为悖氏”[28]。又如隋朝大臣杨玄感起兵反隋被枭首,“改玄感姓为枭氏”[29],等等。

    赐改凶姓现象比较典型的是唐朝。有唐一代,上层统治集团内部权力争夺激烈,失败的一方不仅身受屠戮,往往还被赐改凶姓,从政治上对其本人及家族予以羞辱和否定。史载武则天执政后,原与其争宠后宫的王皇后和萧良娣“俄为武氏所杀,改后姓蟒,良娣姓为枭”[30]。其后,李唐宗室诸王如越王李贞、琅琊王李冲、韩王李元嘉等人纷纷起兵反武则天,被武则天镇压诛杀后,本人及所属支族一律赐凶姓为“虺”[31]。另如中宗朝,皇太子李重俊动宫廷政变失败,“诛死,籍其家,改氏蝮眦[31];玄宗朝,宰相窦怀贞依附太平公主谋逆身死,“追戮其尸,改姓毒氏”[32]。此类赐改凶姓的现象,一直延续到清代仍有发生。据《清史稿》卷宗220记载,雍正帝执政后,就曾对与他争夺皇位的两亲兄弟赐以凶姓,一位被赐姓“塞思黑”(满语猪),另一位则被赐姓“阿其那”(满语狗)

    由于凶姓所选择姓氏,均为一些极不吉利极卑贱或凶残狠毒的字眼,因此,凡凶姓受赐者及其家族,他们在社会上蒙尽耻辱,苟且偷生。在注重姓氏贵贱等级的古代社会,他们往往生不如死,承受着极大的心理痛苦。

    上述赐姓无论是德赐还是凶赐,都使姓氏所具有的尊卑贵贱政治功能,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体现与发挥:人物因姓氏而荣,也因姓氏而辱,姓氏成为君主手中“用之贵则贵,用之贱则贱”[27]的一种纯粹的统治工具。

    四

    考察中国古代姓氏文化的发展,国家权力直接支配某些姓氏的变革或社会政治形势变化导致某些姓氏的变革,是其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上述皇帝赐姓引起的姓氏变革,就不以姓氏者自己的意志为转移,而是决定于皇权君主的转念之间。皇帝赐姓,代表着国家最高权力对姓氏的直接支配,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专制国家又以避“国讳”的名义,通过国家行政手段方式,对某些姓氏强行改易或限制统辖区内所有成员对某些字眼的姓氏使用。

    姓氏人名避讳起始于周代,秦汉以后成为一种普遍社会现象。国讳即皇帝包括皇考及皇太子的名讳,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臣民与之同名者一律回避改名。《容斋三笔》卷II《帝王讳名》条载:“汉代所谓邦之字曰国,盈之字曰满,彻之字曰通,但讳本字,吏民犯者有刑”。文中的邦、盈、彻分别为汉高祖、汉惠帝、汉武帝之名,吏民之名若有相同,则分别避讳改为国、满、通,否则刑罚惩处。最初,避国讳主要是避名,并不涉及姓氏的改易,但在后来日益严格的极端发展中,开始出现避国君名讳而改易姓氏的现象。《十驾斋养新余録》卷下载:“贺氏本姓庆,避安帝父名改贺氏;唐宪宗名淳,改谆于氏为于氏;陶毂本姓唐,避石敬唐讳改陶氏……金履祥,先世姓刘,避吴越讳为金氏”。文中的“吴越讳”,即五代十国吴越王钱鏐的名讳,因鏐、刘、留同音,为避鏐讳,吴越国曾专门下令:“改刘氏曰金氏,留氏曰田氏”[33]。其他避讳易姓的例子如晋景帝讳名师,天下师姓一律改为帅姓[34];唐玄宗讳名基,基、姬同音,改天下姬氏为周氏[35],等等。

    避讳易姓最盛行的是宋代。从避宋圣祖赵玄郎(赵匡胤之父)名讳玄氏改元氏开始[36],每位皇帝的名讳都涉及到一大批社会成员的姓氏改易。“宋初,匡氏,避太祖讳改为主氏”;“恒氏,避真宗讳改为常氏”;“桓氏,避钦宗讳改变亘氏”[37]。除此类姓氏改易外,又因专制皇权在宋代大大强化,一些带有帝王之气或王霸思想的字眼,也开始在姓氏人名中禁止使用。这在宋徽宗政和年间特别突出:政和六年(1116)九月,“丙申,赦天下……禁中外不许以龙、天、君、王、帝、上、圣、皇等为名字”[38]。诏令颁布后,所有犯禁名字“并行禁止”,“悉命革而正之”[39]。其后,又因姓氏用字中的主氏带“人主”之意,宋徽宗专门下诏禁止臣民姓主:“政和时,诏民间不得以主为姓,改姓康”[40]。这样,国初奉令避太祖名讳“改匡姓为主姓圳”[40]的臣民,现又奉令不再姓主而改为康姓。专制国家对姓氏人名行政干预,使相当数量的社会成员由此而失去了对姓氏人名用字的自由选择。

    另外,在古代姓氏发展史上,社会政治形势的变化特别是民族政治斗争格局的改变,往往在较大范围内引发有关姓氏的急剧变革。如公元5世纪末北魏孝文帝在鲜卑等少数民族内部强行推行姓氏汉化政策,就是为了适应鲜卑人入主中原这一新的政治格局的需要而产生的。史载孝文帝首先将自己的天子国姓拓跋改为汉姓元氏,然后下令所进入中原地区的鲜卑胡人著籍河南洛阳,“并号河南洛阳人郡姓蚍[16]。对早期追随拓跋氏开创北魏王朝的鲜卑九十九部落大人姓氏,则按“以贵袭贵,以贱袭贱”[41]原则,由孝文帝亲自选定有关汉姓诏令其改易。如乌兰石氏,诏令改姓乌氏;步陆孤氏改姓陆氏;独孤浑氏改姓杜氏;扈地干氏改姓扈氏等等[42]。由此,鲜卑复杂拗口的复音或三音姓氏,统统被简洁明快的单音汉姓所取代。

    然而,北朝末年,政局嬗变,一大批久居北地边陲。尚末汉化的鲜卑胡人纷纷涌人中原,并用武力推翻中原地区业已汉化的鲜卑元氏即拓跋氏统治集团,原由拓跋鲜卑推行的姓氏汉化政策,也随之在西魏时期被新起的鲜卑宇文泰军事集团所取缔。史载西魏建立后,辖区内所有汉姓鲜卑均被宇文泰下令“後其旧姓”[43],“(元氏)復姓拓跋氏,九十九姓改为单者,皆復其旧”[44]。同时,西魏政权中的汉族高级将领,也被强令放弃汉姓而改易鲜卑姓氏。据笔者对《周书·人物传》所作初步统计,西魏时期被改易鲜卑姓氏的汉族将领达57人之多,几乎所有的汉族高级军事将领,都被宇文泰改了姓氏。如“废帝元年,宇文泰改李弼姓徒何氏,李彦姓宇文氏,杨忠姓普六茹氏,李虎姓大野氏”[1],就是西魏政权用鲜卑姓氏改易汉族将领姓氏的一例。此外,西魏实施府兵制,府兵由鲜卑将领或业已改从鲜卑姓氏的汉族将领所统掌,而各将领“所统之军人,亦改从其姓”[45],即所有府兵军士,无论鲜卑籍还是汉族籍,均以他们主将的鲜卑姓氏作为自己的姓氏。由此,府兵系统中的汉族士卒,也被转化为鲜卑姓氏。

    上述姓氏改易无论是北魏姓氏汉化,或还是西魏姓氏鲜卑化,都与当时的政治形势变化密切相关,都是现实政治斗争的产物。如此规模的姓氏变革运动,虽然涉及到众多社会成员的姓氏改易,但于姓氏者本身,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决定权利。不管姓氏者愿意或不愿意,面对国家行政手段的强制推行,只能绝对服从,不敢稍有反抗。客观而论,就北魏姓氏汉化而言,把那些用字冷癖、读音拗口、书写费时的鲜卑复音或三音姓氏转为简洁明快的单音汉姓,无疑是姓氏发展的巨大历史进步。但是,由于这种进步采取的是强权方式进行,因而其实质体现的是一种专制精神,是专制政治对某些社会成员姓氏权利的彻底剥夺与否定。

    综上所述,在中国古代姓氏文化发展史上,社会政治因素始终在其中起着重大的作用与影响:通过早期国家政治行为途径,大批新姓氏得以起源创生;受国家政治意识的改造,姓氏赋予强烈的贵贱等级政治伦理功能,并由此成为君主奖善惩恶的一种常用政治工具;而国家政治形势的变化,又往往直接引起某些姓氏的更易变革。作为不同血缘群体成员标志的文化符号,社会姓氏的起源虽早于国家政治的起源,但在国家政治一经出现以后,社会姓氏便从来没有超然,于国家政治之外独立存在,而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受政治的干预支配而参与政治以至最终服务于政治,从而使中国古代姓氏文化的发展,呈现出极为鲜明的政治意识形态化特征。

    注:

    ①传说伏羲与女娲氏兄妹结婚开创人类,其婚姻形态当属母系社会时代.

    ②具体姓氏分别为:国氏246、官氏159、爵氏9、谥氏28,合计442姓氏。

    ③材料来源于笔者对《新唐书,人物传》的查阅统计。

    ④唐中宗时,韦皇后当改,韦氏家族成员纷纷荣居要职,韦氏遂为朝廷显贵姓氏。

    参考文献:

    [l]古今图书集成·氏族典:卷1[M].

    [2]通志:卷Z6[M].

    [3]通志:卷25[M].

    [4]续文献通考:卷208[M].

    [5]姓氏急就篇;卷1[M].

    [6]新唐书:卷l25[M].卷76[M].卷l09[M].

    [7]通志:卷宗28[M].

    [8]姓氏寻源:卷40[M].

    [9]古今姓氏书辨正:卷l[M].

    [10]风俗通姓氏篇[M].

    [11]古今图书集成·氏族典:卷17[M].

    [12]通志:卷29[M].

    [13]资治通鉴:卷195[M].

    [14]十驾斋养新録:卷16[M].

    [15]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A].大正藏:卷50[M].

    [16][唐]柳芳,氏族论[M].

    [17]旧唐书:卷65[M].

    [18]旧唐书;卷宗28[M].

    [19][20][21]古今图书集成·氏族典:卷20,卷18,卷4[M].

    [22]国语·周语[M].

    [23]西汉会要:卷l7[M].

    [24]金史:卷103[M].

    [Z5][26]新唐书:卷113,卷120[M].

    [27]南朝齐会要·贬氏条[M].

    [28]南朝梁会要·贬改姓氏条[M].

    摘自《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6期  作者:黄修明(四川师范大学历史系)

 

责任编辑:M005文章来源:印象河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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