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猴戏,俗称“耍猴儿”距今已有二千多年的历史,源于汉代,盛于唐代,兴于明清年间。据新野县保存的康熙五十一年新野县志记载:吴承恩明嘉靖年间曾任新野县令,常到城北几村庄巡查,观看猴艺,兴致来了一看就是一天,有时还亲自上去玩一把,逗得台下满场捧腹大笑。特别是鲍湾、于湾、车湾、冀湾等村庄,庄庄有猴,膘肥满壮,艺术精湛。故县令曰:真谓“猴王村”也,后来通过当地的猴戏,在《西游记》中惟妙惟肖地塑造了孙悟空的生动形象。而在新野县,自汉朝就有一座猴王庙,盛于唐代,兴于明清年间。经过整修新建的猴王庙,仍是村里众多猴戏艺人出门前必要祭拜的场所。奉上几柱长香,对着猴王塑像虔敬的拜上几拜,以保证今年的行程风调雨顺,金银满钵。
新野猴戏发端于汉武帝元狩三年。相传,当时新野城北一名叫鲍利长的武官在西安边陲镇守边关时,经常遇到猴子来军营抢食玩耍景象,于是开始逮猴饲养,并教会了猴子一些表演技艺,随后流传回新野老家,逐渐形成猴戏文化。从新野出土的大量有关新野猴戏雕塑的汉画砖上来看,除了杂技、游戏之外,猴子、狗和人在一起狩猎、嬉戏的精彩画面屡见不鲜。到了南北朝时期,猴戏已在新野盛行。起初,河南新野民间玩猴者多半将这营生作为养家糊口的生计门路而代代相传。新中国成立后,猴戏作为一种地方民间文化,有了新的内涵。玩猴艺人一副扁担两个箱,足迹遍及祖国的大江南北。文革之后,新野猴戏呈现一种百花齐放,艺术形式多元的景象,猴戏从艺者曾一度达到四五万人,家家养,户户玩,祖传父,父传子,父子兄弟携伴同行,北上至东北内蒙,南下至云南广西,走街串巷,随遇而安,遍地生花,笑满九州,被称为中国的“流浪吉普赛”。
目前,南阳市新野县是全国最大的猴戏市场,玩猴艺人每到一处,放下挑子,不用搭台,只需在一块空场上,拽住猴子,扬起手中的小扎鞭,用嘴那么一吆喝,便一出精彩的猴戏了。
2008年1月被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南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2009年5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