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近日,河南省新野县4名猴戏艺人因在黑龙江街头表演猴戏被判刑。对此,河南省新野县猕猴艺术协会10月16日向社会发布公告,提出成立鲍凤山等4人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案二审辩护律师团,并公开在全国范围内征集辩护律师。
7月9日,河南省新野县猴戏艺人鲍凤山等4人携带自家繁殖饲养的6只猕猴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街头表演猴戏,被该市森林公安局民警以没带野生动物运输证为由带走。9月23日,经黑龙江省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判决认定,鲍凤山等4人犯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10月8日,鲍凤山、鲍庆山、苏国印、田军安4名新野猴戏艺人提起上诉。
各方观点
乔台山(河南省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我们都知道当前很多非遗项目保护传承的艰难,因此,在非遗与相关行业政策法规发生冲突的时候,执法者应该考虑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给予非遗活动特殊的管理办法并进行区别对待。猴戏自古以来的传统就是流浪演出,它是穷人谋生的手段。以非法运输野生动物为由对其进行制裁有失宽容,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为非遗传承人和从业者提出了更高要求,除了掌握自身技艺之外,也需要通过学习规范自己的行为。猴戏如果想继续传承下去,必须要改变在街头卖艺的生存现状,这就需要政府部门或有关社会组织的帮扶,给其固定的演出场所,并为其搭建演出平台。古老的技艺也可以焕发新的生命力,关键在于对其市场价值的挖掘。
侯仰军(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研究部主任):
猴戏之所以被质疑,其根本原因是和野生动物保护发生了冲突。虽然有人将此事升格为虐待野生动物,却反映出来一个问题,那就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非遗项目可能与当代人文精神或现代文明程度不太相符。例如,某些祭祀活动或文化节庆活动大量屠杀牲畜的行为,虽然是一种非遗技艺展现,但还需要去合理改善它,引导它与时俱进。古时耍猴盛行,并没有野生动物保护的概念,但今天已有了相关要求。因此,我们在非遗的保护传承中不能思维僵化。在提倡积极保护、传承的基础上,还要加上一个积极改善、引导。对于一些不能够顺应时代发展需求的非遗项目,可以做好录音录像整理,进入博物馆珍藏,这也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手段。
夏挽群(河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
为什么耍猴艺人被拘引发争议?就因为非遗是受国家法律层面保护的。我国虽然已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作为依据,但现有的法规条例不够细化,也就很难为具体的非遗项目在传承、演出等方面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耍猴艺人被拘,一方面反映出当前我国非遗领域立法的缺失,另一方面也是地方政府对于非遗项目管理的细则条例制定不够。当前我国很多以民间民俗为代表的非遗项目正在日渐式微,如果没有法律规范和合理引导,那么其与时代渐行渐远几乎已成定局。
高天星(郑州大学民俗文化研究所所长):
如果不是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实际上就是这个非遗项目兴衰的关键。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重申报,不重保护”。新野猴戏传承人从早年的万人缩减到现在的数百人,有时代发展所带来的客观因素,然而其非遗传承保护创新不够,也是主观原因。猴戏有市场,也不至于没落,但关键看怎么开发。很多民间艺人创意不足,即使有创意,也缺少经费的支持。而地方政府是否能够看到这一切,有待观察。无论是猴戏还是类似的具有一定特殊性的非遗项目,最好的生存环境应该具备三个要素:一是地方政府应该有特殊的政策指导和倾斜,二是最好能有对这个项目研究的专业团队,三是应该适时将相应的经费补贴落到实处。
(本报记者许亚群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