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猕猴协会会长张俊然将新闻打印成展板,在村中展示
虽然新野猴艺是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每当耍猴艺人外出卖艺时,都要和当地公安城管“斗智斗勇”。今年9月底,4名新野耍猴人在牡丹江市街头表演时,因所带猕猴无运输证,而被警方刑事拘留并定罪。新野耍猴在当下真的犯法吗?而面对现实,新野猴戏又该如何“进步”?
东方今报记者 肖萌/文图
新野耍猴人的“不服”
10月8日上午,四名被告和新野县猕猴艺术协会(下称猕猴协会)会长张俊然一行,通过新野县樊集乡邮政局,正式向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邮寄了上诉书。
今年9月底,4名新野耍猴艺人在牡丹江市街头表演时,因所携带的6只猕猴有饲养证但没有运输证,被警方刑事拘留并被法院认定犯“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该事件经公开后,引起广泛质疑。
“如果按这样的逻辑,那国家所有马戏团以及合法拥有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宠物的人,如果没有及时办理运输手续而携带、运输保护动物均可判刑坐牢”,这是张俊然他们的上诉书上的内容。
代理律师宋杨称,上诉目的,就是为了确认没有办理运输手续外出耍猴,到底是否属于犯罪。而这次上诉,也会影响整个耍猴传统的发展。
新野县猕猴协会会长张俊然称,耍猴艺人被抓一事,已影响到有2000多年历史的猴艺发展。
“猕猴协会2009年7月成立,现在已经有了4000多个会员,包括这次出事的4人。从他们上月底在东北出事后,会员们没人敢外出耍猴了,都在等他们这事的消息。”张俊然说。
祖传家养岂算“野生”
60岁的于文庆,于10月10日下午从外地耍猴回到了村中。
这次出门耍猴,于文庆一行7人,带了8只猴,在山东烟台和日照地区表演了整一个月。
这一个月耍猴,于文庆挣了2000多块钱,而对于这样的收入,老于并不满意。
“如今大城市耍猴人进不去,几乎每天都要与城管公安 打游击战 ,这次我们去的是县城和乡镇。加上山东那边秋季庄稼刚开始收,看耍猴的人并不多,因此收入一般。”于文庆说。
前不久发生在牡丹江市“耍猴人被刑拘”的事件,于文庆一行在山东也听说了,“我们是从看客那里听说的,那看客说我们耍猴人在牡丹江出了事儿”。
而于文庆这次回到家,从张 然那里了解到“耍猴人被拘”的详细情况后,很是气愤。
“都是自己家祖祖辈辈养下来的猴子,咋是野生的呢,更谈不上非法运输野生保护动物了。”于文庆说。
在新野,如今的耍猴人都办有“野生动物驯化饲养证”。律师宋杨告诉记者,所持有的猕猴,均系祖辈传下来自繁自养的,又办理过合法证件,所以主人对所驯养的猕猴享有所有权即物权。
“老祖宗留下的耍猴不违法”
虽然有合法养殖驯化的证件,但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几个耍猴村的耍猴人,大多都认为耍猴是“违法”的事。
“那些年我们耍猴每次出门都提心吊胆,没有人告诉我们耍猴违法与否,看见公安和城管,我们第一反应就是 跑 。”61岁的耍猴艺人张志忠说。
张俊然告诉东方今报记者,农村人老实,有公安、城管驱赶、询问,自己首先就会以为耍猴是违法,而事实上,他们被城管追撵,是因“占道经营”。而所谓的公安,更多是交警,因为耍猴会引起聚众,影响了交通秩序。
作为新野猕猴协会会长,张俊然力主为耍猴艺人讨回公道。这几天,张俊然将一些媒体报道的“耍猴艺人在牡丹江市被拘捕”新闻,自费打印出来,制作成了展板,每天在村子里不同的地方展示。
“出了这件事后,全国那么多媒体和律师关注。现在新闻展板已经制成了5个,我准备一共做10个,天天宣传,让村民们看看,一是学习,二是让他们知道老祖宗留下的耍猴不违法!”张俊然说。
“非遗”或将面临尴尬
2009年6月,新野猴艺被定为“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记者查阅国家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发现,纯粹与动物相关的“非遗”只有猴艺和马戏。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写道: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张俊然说:“猴艺这项 非遗 千百年流传下来的最大真实性就是带着驯养的猕猴,不停地变换地点表演。”
而猕猴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中又对此类动物的运输有着明文要求:向县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林业部门批准,并提供引进地林业部门的“同意引进函”。
像耍猴艺人这样四处飘荡、不停地变换地点的情况,很难实现《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要求,因此也就影响了“非遗”猴艺的真实性、传承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产生了矛盾。
消失?还是转型?
猴艺虽是“非遗”,但如今的状况,却多有落寞。
于文庆、张志忠、张志久等耍猴艺人也都预计:5年后,猴艺也许会失传。
“年轻人不再干了,这是最低级的谋生手段。我们年轻时候出去打工的人,现在混得都比我强。”于文庆说。
当地耍猴人认为,他们退出江湖的出路一是凭借经验办养殖场,二是继续养猴逢年过节去景区表演,三是去景区做“引猴员”,或者回到老家种地领孙子。
沙堰乡51岁的邓明献,如今是一名“引猴员”。耍猴31年的他,通过猕猴协会的介绍,现在江西贵溪的景区以“引猴”方式打工。
“全国各个景区的引猴员 ,几乎都是新野人。”邓明献说,“用自己的方法把猴子从山上引下来,包吃住一个月能拿4000多块。这是种工作,也是退隐江湖的一种选择。”
相比耍猴艺人的无奈,张俊然则另有看法。他认为,前不久的“耍猴人被拘”事件,称得上是“千年等一回”的猴艺转型、复兴机会。
“这个事让更多人关注耍猴人的当下处境和生活,也必然引起政府的重视,不管 被拘 这事的结果如何。”张俊然说,如果官司打赢了,耍猴人在江湖的地位会高一些,如果输了至少也出了名。
下一步,张俊然准备趁着“名气”带领新野猕猴协会的会员们,成立传媒演艺公司,组织大家以公司名义,统一办理运输证,到全国各地演出,让猴戏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