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最近,在专业耍猴两千年后,新野耍猴艺人首度因“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成被告。连日来,4名河南省新野县的猴戏艺人被拘引发热议。
其实,早在明清时期,河南新野民间玩猴就已经较为流行。那时,玩猴者多半将这营生作为养家糊口的生计门路,并代代相传至今。新野猴戏作为一种地方民间文化,于2008年6月被国务院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但是,人们对于猴戏的质疑从未停止过。有驯养繁育证,没运输证,带着猴子去外地表演是犯罪吗?作为一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古老的新野猴戏,如今该如何传承,遗产能否当做饭碗?与野生动物保护的碰撞,面对“残忍”“野蛮”等质疑,新野猴戏该何去何从?
有人说,新野玩猴艺人是江湖中人,是中国的吉普赛人,一副扁担两个箱,便可走遍祖国的大江南北,他们带着传统文化的种子,走到哪儿播到哪儿。
有人质疑,耍猴糊口,很不“猴道”。“野”是猴子的天性,抹天性而博众人乐,是不人道,挥鞭子、强训练,是不“猴道”。而频发的“耍猴人当街暴打猴子”事件也不禁让人猜测玩猴人的虐猴嫌疑。
也有人澄清,拿鞭子只是表演需要,不是真打。耍猴人把猴子当成自己小孩一样对待,相依为伴,不舍得打。
有人说,应该给猴戏文化一个生存的空间,要规范执法、明确法律,莫让这一文脉断裂。十几年前,新野猴戏艺人有数万,现在仅剩四五百人,原本传承就难以为继,如今又面临不明确的执法挤压,传承和打击让手艺人不知所从。
有人质疑,时不同往日,文化遗产不能当饭碗。昔日的走街串巷,寨子口吆喝,不是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而是破坏。
也有人澄清,遗产之所以为遗产,在于它的原汁原味。猴戏的精髓是它走南闯北的江湖气,玩猴艺人每到一处,放下挑子便可成戏,若把它请进殿堂,那是一个动物表演,不是遗产。
种种争议,实际上是给我们的社会和文化管理工作者提出了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