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图片
反映宋朝文官出行盛况的图片
宋朝科举考试图片。资料图片
有宋一代,政治环境复杂多变,内外矛盾错综交织。著名学者严复曾言:“古人好读前四史,亦以其文字耳。若研究人心,政俗之变,则赵宋一代历史最宜究心。中国所以成今日现象者,为善为恶,姑不具论,而为宋人之所造就,什八九可断言也。”
说起宋朝,我们自然会想到诸多美妙的诗词、领先世界的科技发明、登峰造极的绘画……这些辉煌灿烂的文化和成就并非偶然出现,而是当朝者推行重文轻武政策的结果。宋朝在政治制度上以史为鉴,守内虚外,推行“以文治国”的理念,使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先“以文治天下”的国家。
公元960年,宋朝建立。建立之初,宋朝四面楚歌,周边民族政权威胁无时不在。在这种状况下,宋朝为何推行重文轻武政策呢?我们或许可以从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杯酒释兵权中找到答案。
宋朝在唐朝晚期藩镇割据和五代十国战争不断的基础上建立,开国始祖赵匡胤亲身经历了五代十国的种种军事政变,而他也是因兵变黄袍加身,因此对“天子,兵强马壮者当为之”有着深切的体会。为了防止历史重演,他借鉴历史,限制和削弱将领兵权,将兵权收归皇帝之手。宋朝建立之后,宋太祖不急于收复北方的幽云十六州,也不立刻收拾十国分裂割据的残局,而是听取赵普的建议,夺取统兵大将手中的军权。
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田志光说,宋朝重文轻武的治国理念是史无前例的,那是一个文官制度高度发达的朝代。皇帝奉行“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理念,推行“重用儒臣”的治国方针,在这种政策的感召下,涌现出一大批极具影响力的士大夫。这些士大夫作为治国理政的中坚力量,常以天下为己任,积极入世。宋朝不少享有盛名的文人学者,同样也是叱咤风云的政治人物。
世人多称宋朝为士大夫政治。在宋朝,科举对于政治来说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人们对科举十分重视,经过科举成功以后获得的荣耀也是前所未有的。田志光说,宋朝推行文官政治,其必要手段就是大力发展科举。宋朝科举彻底取消了门第限制,社会各阶层的优秀子弟都可以应试入仕。同时,宋朝增加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考中者皆为“天子门生”,荣耀无比。蔡襄说:“今世用人,大率以文词进。大臣,文士也;近侍之臣,文士也;钱谷之司,文士也;边防大帅,文士也;天下转运使,文士也;知州郡,文士也。”宋朝读书风气浓厚,以文为贵的思想深入骨髓,宋代《神童诗》开篇就写道:“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一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宋朝科学文化的发展,天文学、机械学、火药、指南针、造船技术以及诗词书画等方面硕果累累,而且在当时遥居世界前列。
为削夺兵权,宋太祖用高额俸禄优礼士大夫,不仅给予优厚的待遇,还曾立下誓言,不许杀士大夫和上书言事者。据史料记载,以宰相、枢密使为例,“有正俸,有禄栗,有职钱,有从人衣梁,又有冬春服,冬陵二十匹、绢三十匹、冬棉一百斤。此外复有茶酒厨料、薪蒿炭盐……米麦羊口各项,至外官有公用钱,有职田,有茶汤钱,又有添给”。官吏退休后,“又有祠禄,为退职之恩礼”。若非犯了谋反之类的重罪,宋朝诛杀士大夫的事情并不多见。苏轼因“乌台诗案”被捕入狱,多亏了宋太祖定下的“不杀士大夫”政策,才逃过劫难。
宋朝历代都以“不杀士大夫”为戒律不敢有违,在这一传统政策条件下,宋朝政治开明、言论自由,达到了一种空前的高度。在朝堂上,官员进言只要“随意得体”,大臣互相争辩只要有理,皇帝一般不会追究,官员不用担心掉脑袋,更加不用担心被满门抄斩、株连九族。据说,包拯经常在朝堂上和皇帝争吵,口沫飞溅到仁宗脸上,但仁宗从不记仇,这样的事情恐怕只有在宋朝才会发生。优礼知识分子的政策为赵宋王朝造就了大批的思想家、政治家以及管理人才。
宋朝统治者为防止藩镇割据和大臣、外戚、女后、宗室、宦官擅权,镇压劳动人民的反抗以及防御辽、夏等侵扰,把政治、军事、财政大权最大限度地集中到朝廷,建立起一整套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宋朝的中央政府沿袭唐制,中央设尚书、门下、中书三省。同时,赵匡胤为了防止大臣专权,设立许多机构分割宰相的权力,而且,赵匡胤还特许台谏官以重权,台谏官随时随事都可以弹劾执政官。
田志光说,枢密院是宋朝主管全国军政的最高机构,其长官称枢密使。赵匡胤任用文臣主持枢密院,统管军政,还设三衙,掌禁兵和厢兵,但无权调遣。枢密院和三衙分掌发兵之权和握兵之重,互相牵制。主管财政的最高机构在北宋前期称三司,即盐铁、度支、户部,其长官称三司使。宋神宗撤销三司,将大部分职权归户部和工部。御史台是专管监察的机构,其长官称御史中丞,副长官称侍御史知杂事,主管纠察百官、肃正纲纪。专管规谏讽谕的机构是谏院,宋仁宗时开始单独置院,其长官称知谏院事或左、右谏议大夫,凡朝政缺失、百官任非其人、各级官府办事违失,都可谏正。为皇帝起草文书的机构是翰林学士院,翰林学士等还充当皇帝的顾问。宋初的最高司法机构是大理寺和刑部。
宋朝统一中原后,为改变“方镇太重、君弱臣强”的局面,除收军权于中央外,地方行政机构还分权而治,设为路、州(府、军、监)、县三级政区。田志光告诉记者,宋初沿袭唐制,将全国划分为十多道,宋太宗时改道为路。宋朝的路,可以认为是最高地方行政机构,在州、县之上。宋神宗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分为二十三路,各路均设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安抚使司。安抚使司俗称帅司,由本路最重要的州府长官兼任,主管军政,也兼管民政、司法和财政等。转运使司俗称漕司,主管所领州县的水陆转运和财政税收,兼管司法和民政等。提点刑狱司俗称宪司,主管司法,兼管财政等。宋神宗时,增设提举常平司,俗称仓司,主管常平、义仓、免役、市易、坊场、河渡、水利之事,南宋时与提举茶盐司合并,增管茶盐。此外,又设提举坑冶、茶马、市舶等司,漕、仓、宪等司总称监司。监司号称外台,具有监察职能,权利颇大。高层政区的职权被几个行政组织分割,没有一个行政组织拥有完整的权力,体现了分权而治的政治制度。
各州(府、军、监)直属朝廷,为进一步控制地方,北宋朝廷常派京师供职官员到州县执行中央政令,其职衔为知府、知州、知县等,全权管理本州的军、民之政。知州可直接向朝廷奏事,多用文人,并经常调换。同时各府州置通判,规定一切政令须经通判副署,通判可随时向朝廷奏报府、州的情况。于是,各级官吏层层牵制,事事听命于朝廷,地方无主动性可言。各州的属官有录事、司户、司法、司理等各曹参军。录事参军主管州衙庶务,纠察各曹稽违;司户参军主管户籍、赋役、仓库受纳;司法参军主管议法断刑;司理参军主管审讯狱讼。此外,还有节度掌书记、判官、推官等幕职官以及州学教授。
各县设知县或县令,另设县丞、主簿、县尉等。宋初设判县事,为一县之长,后来常以京、朝官领县者称知县事,以选人宰县者为县令。知县或县令主管一县民政、司法、财政,如有驻军则兼兵马都监或监押。宋仁宗初期设县丞,为县令的副手之一。主簿主管本县出纳官物、销注簿书。县尉的职位在主簿之下,主管阅习弓手、维持治安,后命兼巡捉私茶、盐、矾等。
宋朝不以武断专行而处国事,而以大文德行而治国,可以说开启了现代化文明进程。宋朝的政治制度经过多次改革,不仅直接控制了地方官员的任免,而且把各州的行政权、财政权、司法权全面地集中到中央。正如朱熹所说,“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行政,一切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