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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开封府的包公传说和民间的“清官情结”

2014/3/4 14:38:50 点击数: 【字体:

开封开封府的包公传说和民间的“清官情结”

包公像

开封开封府的包公传说和民间的“清官情结”

开封府

    摘要:包拯作为宋朝著名人物,其事迹自宋以来一直为广大人民所传颂,尤其以笔者的家乡——河南开封地区最为典型,形成了一个相对固定的民间传说圈。包拯其人刚正不阿,其任开封知府期间铁面无私、执法如山,得到当地百姓认可。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宋末和元朝政治腐败、战乱不断,民众渴望得到为他们主持公道的官员,因此在这一时期有关包公的民间传说大量出现。元朝,继承口头传统的元杂剧成为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汉民族文化圈中的“大众传播”,“包公戏”大量出现并将分散的民间传说进行了整合,确立了“包青天”的形象。笔者认为,在这些传说大量产生的背后,除了“传说核”的凝聚作用,民间的“清官情结”作为一种共同信仰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关键词:包拯民间传说河南开封包公戏清官情结

    包拯是中国历史上的著名人物,其事迹在民间可谓家喻户晓,尤其以笔者的家乡河南开封地区最为典型。通过对这一典型的民间传说圈进行考察和资料整理,笔者对大量流传的“包公”传说有了大致的了解和归纳,并对传说产生的心理机制进行了思考和总结。

    一、包拯其人

    在我们进行包拯民间文学形象的探讨之前,有必要了解包拯的历史形象。

    包拯(999-1062),字希仁,北宋庐州(今合肥)人。累迁监察御史,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祐六年(1061),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在包拯生平所任官职中,对其民间形象影响最大的是开封知府一职,应引起我们的关注。

    在封建时代,历来是京官难当。原因有二:一是皇都所在,皇权可以直接干预地方政务;二是皇亲国戚、达官贵人聚集在这里横行不法,地方官很难治理。在北宋一百多年中担任开封知府的竟有一百八十多人[1],其更迭之快也反映了京官难当。

    但是包公在此任上却颇有作为。他首先改革了诉讼受理制度,原来到开封府打官司的,照理不准进入公堂直接投递状纸,只能由号称“牌司”的人转递。“牌司”往往故意刁难,勒索钱财,使穷苦百姓负屈含冤。包拯到职后,允许告状人直入公堂,大大方便了百姓;其次,他执法如山,不留情面。当时京城里流传着这样的谚语:“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2]应当说,这样的官员在封建社会,尤其是宋朝充斥冗官冗吏的背景下是相当难得的,更是百姓信仰寄托所在。

    关于包公断案的事迹也零散地见于一些记载。《国史本传》记包拯知天长县的事迹说:

    有诉盗割牛舌者,拯使归屠其牛鬻之。既而有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某家牛舌而又告之。’盗者惊服。[3]

    有了民间的思想寄托以及保证本人的断案事例,传说流传的历史基础基本具备了。

    二、河南开封地区的传说核

    开封作为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文化底蕴,这一特点至今仍能在开封城中的大街小巷体会到。应当说这种历史感和文化感为“包公”传说的大量出现和流传提供了思想氛围。此外,近几年来开封市政府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和文化事业,“包公”作为典型的文化符号引起了重视——政府的投入使得“包公”传说在今天的时代背景下仍然广为流传。

    笔者长期生活在这一地区,对这一文化现象较为了解,同时由于对民间传说的兴趣,搜集了一些资料。具体说来,这一地区的“传说核”主要有如下几个:

    1、包公祠:开封包公祠位于开封城西南碧水环抱的包公湖畔,是为纪念中国历史上著名清官包拯而建的祠堂。包公祠是目前国内外规模最大、资料最全、影响最广的专业纪念包公的场所。最早的包公祠作于宋朝,后被损毁,现在的包公祠是建国后复建的。

   2、包府坑:开封包公祠毁于明代末年,当时明军为抵挡李自成进攻扒开黄河大堤,大水冲回了包公祠,遗址上留下一个小水潭,当地百姓名之为“包府坑”。

    3、包公石碑:最早的包公府旁有一块石碑,凡是在开封府任过府尹的,姓名都刻在碑上,只有“包拯”二字抚摸的人最多,以致留下一道深深的指痕。现在这块石碑仍保留在开封市历史博物馆内。

    4、清明上河园:清明上河园是一处位于河南省开封市龙亭湖西岸的宋代文化主题公园,同时也是中国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基地。它是以画家张择端的写实画作《清明上河图》为蓝本,按照“营造法式”为建设标准,以宋朝市井文化、民俗风情、皇家园林和古代娱乐为题材,以游客参与体验为特点的文化主题公园。

    5、龙亭:开封龙亭位于古城开封中心地区,是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开封文化古迹的一个代表。

    6、包公戏:目前这一艺术形式在开封地区已经有所转型,从原来的舞台表演形式走出,依托包公祠、清明上河园和龙亭三处旅游景点存在,并且主要以与游客互动的形式增强其感染力和趣味性,在开封地区广为流传。

    综合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河南开封地区关于“包公”传说大量存在的传说核使这一地区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民间传说圈,包公传说在这一地区得以流传。

开封开封府的包公传说和民间的“清官情结”

开封府包公像

    三、包公传说形成和发展

    包公题材的故事主要经历了民间口语传说、宋代话本、元代杂剧和明清小说四个阶段。由于我们侧重于民间传说的考察,所以这里主要介绍前三个阶段。

    1、民间口语传说

    北宋后期政治腐败,百姓变本加厉地压榨劳动人民。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广大百姓希望有包拯这样的清官为民请命。但是包拯不能死而复生,于是民间就有了关于包拯死后在阴曹地府掌管“东狱速报司”的传说(除了包拯,范仲淹、寇准、欧阳修等都被列为阎王)。这个传说广为流传,据《续夷坚志》记载,当时还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庚子秋,泰安界南征兵掠一妇还,云是希文孙女,颇有姿色。倡家欲高价买之,妇守死不行。主家利其财,捶楚备至,妇遂病。邻里嗟惜而不能救。里中一女巫私谓人云:“我能脱此妇,令适良人。”即诣主家,闭目吁气,屈伸良久,作神降之态。少之,瞑目咄咤,呼主人者出,大骂之。主人具香火,俯伏请罪,问何所触尊神?巫又大骂云:“我速报司也!汝何敢以我孙女为倡?限汝十日,不嫁之良家,吾灭汝门矣!”主家百拜谢过,不数日嫁之。[4]

    足见这一传说在当时影响之广。

    2、宋代话本

    在民间传说的基础上,说书艺人经过加工,开始讲说包龙图的故事。在现存的宋人话本中就有《合同文字记》、《三现身包龙图断冤》两种故事。合同文字记叙述宋朝庆历年间,汴梁农民刘添祥的妻子王氏为了谋占产业不认侄儿刘安住,经包拯断案最后一家团圆的故事。是最早的包公断案故事。《三现身包龙图断冤》叙述开封府尹孙文救了一个冻倒在大雪里的人,这人反和他妻子私通,谋害了孙文,并娶了她的老婆。后来孙文的鬼魂三次出现,包拯审明案情,将囚犯正法。这一阶段的包公形象已基本确立但还不够丰满。

    3、元代杂剧

    值得注意的是元杂剧中关于“包公的”内容。元杂剧不是博取功名的文人的案头创作,而是大量“不屑仕进”的儒雅文士(包括大批官宦)所为,“盖当时台省元臣、郡邑正官及雄要之职,中州人多不得为之,每沉抑下潦,志不得伸”,“屈在簿书、老于布衣者,尚有多人。于是以其有用之才而一寓之乎声歌之末,以纾其怫郁感慨之怀,所谓不得其平而鸣焉者也。”[5]元朝的政策与宋朝重视文人的政策相反,将读书人(尤其汉族读书人)打入社会底层,当时的许多士人游走于勾栏瓦肆之间,耳濡目染,对民间文学有了深刻的认识,也对他们的创作活动产生了影响。在这一点上可以说元杂剧与民间文学是分不开的,元杂剧广泛的取材于民间文学。“不必要上纸,但只要好听。俗语谑语市语皆可。前辈云:街市小令唱出新意。成文章曰乐府是也。乐府小令两途,乐府语可入小令,小令语不可入乐府。未必其然,渠所谓小令,盖市井所谓小曲也。”[6]在现存的一百多种元杂剧中,包公戏有十三种之多,其中十种是公案戏。美国媒介环境学派著名的学者沃尔特·翁精辟地指出:“千百年来,从口语到文字、印刷术再到电子技术对语词处理的变迁过程,深刻地影响并基本决定了语言艺术样式的变化,同时也影响决定了人物描写和情节结构的方式。”正是因为艺术媒介的变化,包公形象的塑造在元杂剧阶段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从早期话本的“作为历史符号的清官”到后期最后阶段“成为故事形象清官”,其中间最重要的阶段是元代剧场演出中“作为舞台角色的清官”。这一形象在今天流传的包公戏中仍然清晰可见(戏剧中人物的脸谱、行为和唱词等都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和典型性),而这一戏剧形象又反过来影响民间文学中包公的形象,达成了作家文学与民间文学的双向互动,包公传说得到了有效的整合并最终定型。

    元杂剧中的包公戏思想性和艺术性较高的要数李行道的《灰阑记》,讲的是马员外家的妻妾二人争一孩子,包拯审判时,命人用石灰于庭阶中画一个栏(“阑”通“栏”,即“圈”),将孩子放置其中,宣称谁将孩子拽出来了谁即为生母。妾张氏不忍用力拽扯,马氏则将孩子用力拉出。包公据此判定张氏为孩子生母,并为之伸冤。这一故事在世界范围内都有广泛影响,在欧洲有法语、英语等多种译本。此外关汉卿的《包待制智斩鲁斋郎》《包待制三勘蝴蝶梦》等也是包公戏的代表作。

    4、箭垛式的人物形象

    值得一提的是,包公传说在流传过程中呈现出明显的“箭垛式的人物形象”特点,许多关于其他人物的断案传说被安置在包拯身上,钱大尹故事就是其中的代表。也正是这种移花接木使得包拯的形象更具典型性、更加丰满。
 

开封开封府的包公传说和民间的“清官情结”

开封府开关表演

    四、包公传说背后的“清官情结”

    民间传说往往具有明确的类型性和指向性,它反映了民众的共同心理。中国古代民间的公案传说数量庞大,以包公传说最为典型。也正因为如此,包拯的民间形象与官方历史形象发生了脱离。从历史角度出发,各类文献对包拯的评价侧重于其忠君爱国的一面“仁宗皇帝临御天下四十年……卒大任以股肱者,唯孝肃包公止尔……公上裨帝阙,下疗民病,中塞国蠹,一本于大中至正之道……止知忠于君而为得也。”[7]“竣节高志,凌乎青云。人或曲随,我直其为。人或善容,我抗其辞。自始及终,言行必一。”[8]而民间的公案传说则显然侧重其为民请命的一面。个人认为,这种分离反映了中国古代民间的“清官情结”。

    1、人治政治的反映

    在中国古代制度建设中,历来只注重上层或者说中央的制度建设,而对地方的管理往往疏漏百出,在地方形成了简单的“人治”局面,百姓生活的安危完全取决于地方官员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百姓只能寄希望于出现一个清廉的“父母官”,这事实上也是官本位文化在集体意识中的反映。在大量流传的包公传说中,我们可以充分感受到包拯的智慧(事实上是劳动人民智慧在传说中的反应),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断案完全看不到制度的影子。比如《合同文字记》中的这一段:

    包相公取两纸合同一看,大怒,将老刘收监问罪。安住告相公:“可怜伯伯年老,无儿无女,望相公可怜见!”包相公言:“将晚伯母收监问罪。”安住道:“望相公只问孩儿之罪,个干伯父伯婆之事。”包相公交将老刘打三十下。安住告相公:“宁可打安住,不可打伯父。告相公,只要明白家事,安住日后不忘相公之恩!”[9]

    最后的断案环节几乎没有经过任何程序,完全由包公的判断决定,这是对中国古代地方审理诉讼的反映。这让我们想到了《窦娥冤》中最后窦天章在翻阅案宗时几次遗漏了窦娥的冤案,最后窦娥的鬼魂现身才使窦天章注意到了案情。这也是一种颇具意味的情节设定——即使是清官在这种简陋的制度框架内也会出现纰漏。在这种简单粗暴的管理下人民群众是不可能得到公正的,只能寄希望于清官来尽可能地改善他们的境况。

    2、底层群众恶劣的生活状况

    除去制度层面上的原因,底层群众恶劣的生活状况也是包公传说大量产生和“清官情结”出现的重要原因。开封地区有这样一则传说:包拯任庐州知府时,那里有很多亲友。有一位叔伯舅舅周六子,平时游手好闲,经常对邻居动粗。一次,周六子踩坏别人地里的庄稼,人家让他赔偿,他不仅不赔,还动手打人。被打的人将他告到知府包拯那里,周六子以為知府包拯是自己的外甥,一定会偏帮自己。可是,包拯问清案情后,一点情面也不讲,喝令衙役当堂打了这个不争气的舅舅二十大板,让他当众出了丑。这则传说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地方官员与乡绅恶霸勾结欺压百姓的状况,百姓希望有一个清正廉洁的官员秉公执法,为民做主。

    3、集体记忆对社会公正的呼唤

    社会的不公正,也是包公戏大量产生的重要原因。元代,包公戏与包公传说发生了明显的合流——知识分子向往宋代的士大夫政治,群众向往包公治理下的清平治世,这种集体记忆使得“清官情结”不断强化,反映了底层大众对社会公平的渴望,大量取材于民间传说的戏剧出现。我们不难想象,在元代,有现实关怀和公平正义诉求的包公戏演出时,剧场内人头攒动,或群情激愤,或欢呼雀跃的炽热场面,演出后人们争相议论、奔走呼告的清形。以关汉卿的《包待制智斩鲁斋郎》为例,故事中包拯为了惩办作为权贵的鲁斋郎,将奏疏中的名字写作“鱼齐即”,得到皇上恩准,再将名字改为鲁斋郎,终于使正义得以伸张。然而我们明白这种事情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是不可能发生的,这只是对高压社会政治局面的抗议。而戏剧的喜剧结局,实质上是底层群众心灵诉求的寄托,是一种“含泪的笑”。王国维曾经指出“关目之拙劣,所不问也;思想之卑陋,所不讳也;人物之矛盾,所不顾也。彼但摹写其胸中之感想,与时代之情状,而真挚之理,与秀杰之气,时流露于其间”[10]这正是对元杂剧和其依托的包公传说的客观评价。

    4、清官形象的塑造

    完成了对清官的呼唤,包公传说就要对清官形象进行塑造来使“清官情结”具体化。开封地区有这样一则传说:据说,包拯年幼丧母,全靠年长的嫂子一手抚养成人,包拯对长嫂非常敬重,如同对待自己亲娘一样,尊称她“嫂娘”。包拯任开封府知府时,曾经判过一个案例,嫂娘的独子包勉贪赃枉法,被他判了死刑。事后,他专程赶回去向嫂娘赔情,低声下气地承受嫂娘的责骂,一句也不反驳,直到嫂娘自己明白真相。在这则传说中,包公被塑造成一个秉持孝道同时秉公执法的清官,但在公与私的冲突中他最终选择了公。在这则传说中我们找到了明显的儒家道统的痕迹,同时也寄予了底层群众的期望,二者结合,使得“清官情结”最终具体化了。

    5、“清官情结”与宗教情结的结合

    此外我们要注意,口头文本的主要意义就在于证实一个民族的存在,阐述和建构一个民族的历史,因此,民族历史、宗教情怀、地域文化等都相应地进入了口头文本之中。具体到包公的传说中,笔者认为最鲜明的特点是“清官情结”与宗教情怀的结合,即将民众自身的愿望投射到彼岸世界当中。在河南开封地区有这样的传说:阴间分成十个大殿,每个大殿都由一位刚正廉明、智力过人的阎王掌管。中国传说中的阎王,都是历代政声卓著的清官,包拯也是其中之一。除了包拯,范仲淹、寇准、欧阳修等也被列为阎王。不过,在十殿阎王中,包拯的级别是最高的,凡是别的阎王断不了的案子,都会最终转到包拯这里来。包拯一旦断案,这桩案子就成为铁案,任何别的阎王都无权推翻。范仲淹、寇准、欧阳修和包拯,可以说是民间的集体记忆。为了将他们放在一起,民众虚构了一个彼岸世界,寄托了他们在尘世的愿望。

    总之,民间传说和在其基础上形成的各类文学借助故事的“壳”,表达民间对社会及历史的一种观察,一种集体记忆,一种思想、情感、愿望,它所追求的是情感真实,并不以再现历史真实和营造生动曲折的故事为旨归。从这些零散的故事背后我们看到了“清官情结”这一思想线索,也正是这一线索的存在,让我们看到了当时的时代状况,这也是民间传说的历史价值所在。(王浴晨)

    参考文献:

    [1] 包拯年谱[M]. 黄山书社, 1986.

    [2] 包拯年谱[M]. 黄山书社, 1986.

    [3] 杨国宜. 包拯集编年校补[J]. 1989.

    [4] 元好问, 无名氏, 常振国, 等. 续夷坚志[M]. 中华书局, 2006.

    [5] 胡侍, 王文才. 真珠船(卷四)[J]. t 文才. 元曲纪事, 1985.

    [6] 王骥德. 曲律[z]. 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 四[J]. 北京: 中国戏剧出版社, 1959.

    [7] 包拯集[M].北京:中华书局,1963.

    [8] 孔繁敏.包拯年谱[M].合肥:黄山书社,1986.

    [9] 郭建. 包龙图智赚合同文字[J]. 文史天地, 2013 (3): 9-11.

    [10] 王国维. 元剧之文章[D]. , 2003.


责任编辑:M005文章来源:中原网(201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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