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作宾此次到工地,有些欣欣然,竟携女友熊海平同行,同寓史语所安阳办事处。4月9日,李济在得到梁思永关于此事的报告后,立即回电,要求梁思永“维持工作站最小限度纪律”。(傅档:元23-32)李济的本意是木已成舟,只能杜绝环境和舆论的纵容,也想把这件事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傅斯年怒不可遏,自请“革罚”
事情已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史语所历史组研究员徐中舒自安阳返北平,向傅斯年讲了此事。傅斯年怒不可遏,4月10日致电史语所,自请“革罚”:
中舒自彰返,始通知彦堂此行携女友往,并住办事处。弟汗流浃背,痛哭无已。追思本所风纪至此,皆弟之过,应即请革罚。弟今晚赴京(指民国政府首都南京),办理交待,并候惩处。乞陈在君、元任。(傅斯年致史语所电,载《傅斯年全集》第七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45页)
傅斯年下“罪己诏”,大动肝火,其来有自:1934年夏,他与原配丁夫人离婚。其时,丁夫人在济南陪侍傅母家居,而傅斯年游学任职在外,两人同处之日颇少,嗣以新旧习惯不同,遂告离异。8月5日,傅斯年与俞大綵女士在北平结婚,俞女士毕业于上海沪江大学外文系,长于文学,其兄俞大维与傅斯年同学友好,经俞大维介绍与他们相识。此事自然引起一场风波,他不愿史语所再生是非,授人口实。
看到所长傅斯年的“罪己昭”,李济也于同日致函丁文江,揽咎于己,自请处分:
昨得孟真兄一电,弟为之惶恐万分,已托元任兄转呈,想已早在鉴中。惟弟对此事真相现在未得任何报告,详情如何,容探明后陈报,现在严重局面之演成,弟实不能辞其咎,孟真兄殆无责任可言,其理由如下:
(一)此时孟真如在假期中(“如”字疑为“尚”字之误),代理所长职者,弟也;
(二)彦堂此行,孟真事先已表示反对,弟实允许之;
(三)此事之发生又在考古组之工作站,为弟主持之事业。
据此,则此不幸事件之责任,一切均应由弟负,孟真兄殆无责任可言。理合陈请准予免去弟考古组主任一职,并交付惩戒,以维院纪而儆效尤。(《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耿云志主编,黄山书社1994年版,第23册,245-246页)
董作宾始知闯下大祸,心有戚戚,当日也向傅斯年李济致电请罪,表达愧意:
宾因招待女同乡参观工作,致干本所风纪,无任惶愧,谨请即日辞职,以谢贤明。(《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3册,244页)
解铃还须系铃人。4月11日,李济致电梁思永,“请敦劝彦堂实时返京”(傅档:元23-33)。梁思永是殷墟工地的负责人,处在漩涡之中。4月12日和13日,他接连给李济回电,报告事件进展:“得知孟真、中舒、彦堂三人皆因孟真认为彦堂伴女友来彰参观有伤研究所风气而辞职,事件严重已成僵局,弟对此事‘真相’不可不说明”;“彦堂明早赴平(指北平),辞意坚决,决非弟力能挽留”;“彦堂与女友同行一事所引起之风波对工作站影响显著,到处都是不安与惶惑。故盼吾兄早日决定以后计划,如能提前来彰更妙。又研究所如决议挽留辞职各位,恐吾兄需亲往北平敦劝。”(傅档:考4-6-11、12)
为稳住阵脚,安抚同人,李济4月14日再致电梁思永,“彦堂事正设法转圜”。
丁文江出面调解
一时间,傅斯年、李济、董作宾以及梁思永都要辞职,史语所的“新学术”大业岂不中道而废?中研院总干事丁文江闻讯后,即展开了一系列的调解。4月11日,他先通过徐中舒说项:
兹奉上致彦堂兄一函,乞为转交。兄致孟真书有“为彦堂终身幸福”云云,弟意,“终身幸福”云者乃即终身工作之谓,有室家之乐不过工作必需之条件,本兄前书意,望兄善为弟等解释,使彦堂勿负气求去也。去岁弟反对元任、方桂挈眷旅行事,与此似异而实同,田野工作原系苦事,甘苦须大家共之,挈眷与携女友皆足使同事有苦乐不均之感,孟真谓为“风纪”,实不如谓为“风气”之为得也,一切统希兄善为说辞为荷。(《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3册,247-248页。)
丁文江这封信点到了问题的实质,“田野工作原系苦事,甘苦须大家共之,挈眷与携女友皆足使同事有苦乐不均之感”。这也就是一年前丁文江颁发“禁止外出调查携眷”令的真实原因。那时做田野,尤其是考古发掘,除了风餐露宿,生活艰苦,还得遭受地方势力官商勾结的排斥,盗墓贼的打击……所以在“前线”强调“官兵”平等,自有它的合理性。
董作宾携女友的定性,“风纪”与“风气”,一字之差,性质迥异。前者事关道德,后者责在舆情。事实上,董作宾离婚而恋上一女生早就不是新闻。董原来的婚姻为父母之命,结婚后因性情不合,双方均感痛苦,1934年12月23日即与前夫人协议离婚,共登声明于《中央日报》。1935年1月6日,殷墟工地上的青年考古工作者潘悫给同事李光宇的信中就提到,“董先生结褵大典,同人有何表示?”(傅档:考4-8-5)那时,同人便以为董作宾已经或者即将“结褵”。因此照董作宾看来,携女友并非偷偷摸摸的苟且之事。但董也许有些不便言说的原因,或者是双方还有一些尚待解决的难题,于是对外并未张扬,仅以女友处之,殊不知这一来反而引起外界的猜测,引发轩然大波。
丁文江一边劝说傅斯年李济等人,一边开导董作宾。他在4月11日致董的信里,殷殷陈词:
昨晨接孟真来电辞职,济之卧病亦有书来引咎,今晨复由所转来兄自彰德所发灰电,孟真亦自平来,略悉一切经过。兹略就弟个人所见,为兄陈之。研究院为纯粹研究科学机关,对于其职员之私人行为无干涉之必要,且无干涉之可能。但职员行动牵设[涉]研究院时,则公私方面均应极端慎重,此原则也。持此原则以衡此次之事实,则兄招待女友赴彰德,事先当然应得孟真或济之同意;何况兄之女友又同寓彰德之办公所乎?孟真之所谓“风纪”问题当即指此。孟真、济之皆极爱兄,恐兄不谅,故不肯相责而自引咎辞职,并非欲以此逼兄,此意兄当能知之。弟意,请兄善自反省,即致孟真、济之一函,对于事前未征同意,诚意道歉,则事即了。在中国目前状况之下,研究学术非有机关不可,求一相当之机关,谈何容易,任何人皆不可轻言辞职。弟当以此意告孟真、济之及元任。兹谨以之告兄,请兄幡然改图,勿作去意,勿以良友之忠言为逆耳也。(《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3册,249-252页)
丁文江又动员胡适出面说情。董作宾1923年入北大研究所国学门作研究生,正值北大文学院院长胡适大力提倡研究国学。两人有师生之谊。丁文江在4月13日致胡适的信中写道:
今天给你一个电报,请劝董彦堂勿辞。想已收到。现在我把有关系的函电都抄一份送给你,请你向彦堂解释。经过之事实本很简单。彦堂新与其夫人离婚,另外追求一个女学生。事前未向孟真和济之说明,就把这位小姐带到彰德去,并且住在史语所办事处里面。孟真知道就打电报来辞职(参观原电)。
此外的事实和我个人的态度,你看了抄件自然明白。我所要函请你向彦堂说明的:
(一)孟真对于他无丝毫的恶意。他本来是容易冲动的。他去年离婚的事,至今不免内疚,所以有这次的爆发,懂得他心理的人,很容易明白。
(二)我给彦堂的信,是与孟真、彦堂两方面找台阶下台,并非要责备彦堂。目前孟真的冲动已经大体过去,只要彦堂不辞职,我想就没有什么问题。
无论你如何忙,请你务必向彦堂解释,请他打消辞意。(《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3册,181-182页。)
然而,此时董作宾也许是见木已成舟,遂心如铁铸,打定主意择枝他就。他向丁文江申辩自己的行止,对傅斯年犹有怨言。
4月24日,丁文江再致董作宾一封长信,声声入耳,字字在理:
适之来,得奉十五日手书,适赴申开会,遂未即覆,惟请适之先致一书,劝兄以工作为重,并述孟真态度,想已入览。兹请再就兄书所言各点,略为申述如下,请兄平心静气,一细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