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西安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及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成员来到高陵文化生态观光产业园进行检查,随后听取了市政府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据悉,我市近年来不断健全非遗工作保护机构,将非遗专项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非遗专项经费由2006年的40万元,逐步增加到2015年的23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保护、传承人补助及非遗实物收购。目前,我市共普查到传统音乐、传统美术、传统舞蹈等十大类1200多条非遗线索,整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档案175件,收集非遗代表性实物上万件。目前,我市有非遗市级项目150项、省级项目81项,国家级项目10项,拥有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75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45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5人。
在非遗保护及资源开发利用方面,2013年至今,我市还组织专家和志愿者对处于濒危状态的非遗传承人口述史进行采集整理,记录文字资料220万字。我市还鼓励支持饮食类、医药类、技艺类项目,积极发掘传统文化潜能,开发具有我市地方特色的产品。“户县龙窝酒”“同盛祥牛羊肉泡馍”“德发长饺子”等项目通过生产性保护,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全市还建成非遗传习场所30家,鼓励市民展示、传承非遗项目。2011年至2015年,我市还拨付资金469万元,主要用于非遗项目展演、技艺交流、资料整理。同时,我市还组织传承人在节假日期间,参加全市文化惠民活动,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