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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与城隍文化

2013/11/9 10:54:23 点击数: 【字体:

    古人把清明节前后当做城隍老爷骑马、坐轿首次出巡的日子。这种文化活动源远流长,开封举办的清明街游就是这一古老风俗的延续。

    说起“城隍”,一般认为起源于上古时期的原始先民对水(隍)庸(城)的崇拜和祭祀。“城隍”之“城”,是指挖土筑的高墙,或称“城台”;“城隍”之“隍”,是指没有水的护城壕。上古时期的原始先民造城居住,一般选择在高大的丘台之上,或在居住地修建高大的城墙、城楼、城门以及壕城、护城河,目的是为了保护城邑居民的安全。

    原始先民把天上的神仙、世间的人灵和地狱的鬼魅作为天、地、人合一和主观世界的一个整体对待,不仅信奉鬼神,甚至还将鬼神与人的生活、生产、安全密切联系在一起。“城”和“隍”就是因此而被人性化,进而被敬奉为城邑保护神的。后来,中国本土产生的道教也把“城隍”纳入自己的神仙体系之中,认为城隍是“剪除凶恶、保国护邦”的神仙,并统领冥间地狱的鬼魂。“丰都鬼城”的地狱文化,就是由上古时期华夏先民鬼神文化演变形成,并将其由三皇五帝“中央之国”的“天地之中”传播到了长江沿岸以及所有信奉鬼神文化的地方。

    一、古代城隍文化形成

    古代城隍文化形成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原始崇拜阶段。城隍文化起源于上古时期原始社会中的土地崇拜,是祭祀桑台、社稷活动的延续。西汉礼学家戴德《礼记·郊特牲》中记载:“天子大腊八,祭坊与水庸。”东汉末年的经学大师郑玄注解:“水庸,沟也。”其中“水庸”就是城隍,因为水为城池,庸与墉同,墉即城墙。早在周代,自秋分收获之后一直到除夕,人们都要腊祭八神。据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记载:“冬至后三戍(第三个戍日)腊祭八神。”其中“八神”,分别指先啬、司啬、农、邮、猫虎、坊、水庸、昆虫。第七神“水庸”,即城隍神。

    二是人性化阶段。大致到三国时期,城隍逐渐被人性化,民间已有城隍祠的存在。目前,已知最早的城隍庙见于公元239年三国吴(赤乌二年)芜湖城隍庙。明末清初政治家孙承泽在《梦余录》中研究发现,吴赤乌二年齐慕荣俨、梁武王有祭城隍表文。东晋史学家干宝在《搜神记》中记载:“蒋子文者,广陵人也……为立庙堂。转号钟山为蒋山,今建康东北蒋山是也。自是灾厉止息,百姓遂大事之。”其中“庙堂”就是城隍。意思是说,蒋子文去世后显灵为广陵土地神,后被人们封为广陵的城隍。其中“广陵”、“钟山”、“蒋山”现在南京。

    三是兴盛阶段。唐朝的城隍文化深入到了州县,民间祈雨求晴、祈福却灾,都要祈求城隍。大致在这一时期,道教也将城隍纳入了神仙体系之中,信仰城隍的人比较普遍,很多文人雅士,如杜甫、韩愈、张九龄、杜牧、李商隐等人都撰有祭祀城隍的诗文流传下来。公元934年(清泰元年),后唐末帝李从珂封城隍为王爵。在当时的封建专制统治下,人们都希望官府能为民做主、体恤民间疾苦,所以,对那些为民做好事的官员非常敬重。在他们死后,便把他们当做城隍神进行供奉。

    宋代以后,人们多将去世后的英雄或名臣奉为城隍神,如苏州祀战国时春申君黄歇,上海祀秦裕伯,北京祀杨椒山,杭州祀周新、文天祥等。

   四是城隍文化升华阶段。明代初期,朱元璋将城隍文化提升到了国家祀典尊崇的地位,城隍被封为“王、公、侯、伯”四个等级的爵位。公元1368年(洪武元年),明太祖朱元璋下旨封开封、临濠、东河、平涤四城的城隍为王,职位正一品,与人间的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和左、右丞相平级,又封各府、州、县城隍为公、侯、伯,即府城隍,为监察司氏城隍威灵公,职位正二品;州城隍,为监察司氏城隍显佑侯,职位正三品;县城隍,为监察司氏城隍显佑伯,职位正四品。还重建了各地的城隍庙,其门第、规模、冕旒与当地官署衙门相同,并按级别配制冕旒哀服。公元1370年(洪武三年),正祀典,诏去封号,只称某府或某县城隍之神,又令各地城隍庙不得杂祀其他之神。因此,城隍庙之神不与其他诸神一起安置。

    传说,明太祖朱元璋家里很穷,母亲生他于土地庙里。因此,他对土地庙以及土地的“上司”城隍极为崇敬。1488年至1505年,明孝宗年间,莆田抗元英雄陈文龙被封为福州城隍爷,其从叔抗元英雄陈瓒被封为兴化府城隍爷。这表明,祭祀城隍神已演变成祭祀为国为民作出非凡贡献的雄杰。可见,天上地下的鬼神和世间的雄杰本出自同一文化信仰和传承。

    由此可知,城邑的形成是城隍神出现的前提。城隍神是从自然物神转变为人文鬼神的,曾经历了从好鬼神变成坏鬼神;从为民做贡献的雄杰神变成为封建统治卖命的“地方官吏”神;从为民众欢迎、受民祭祀之神蜕变为遭民众嘲弄和唾骂之鬼的发展过程。这何尝不是历代统治者所经历的成败兴衰过程?

    二、城隍神的权限、祭祀和册封

    城隍、土地二神都属于和土有关系的神灵。土地神大致相当于城隍神的神僚,是协助城隍官办事的僚,仅管理城隍名下相应地面的用途、升值和安全。而城隍神的职能更为宽广,不仅要护佑人间一方水土的安宁、管理世上官员的善恶之行,还要管理地狱下十殿阎王和阴司黑白无常、牛头、马面等。因此,城隍神职权比土地神更大,一般不是由民间推选产生的,而是由上一级官府或皇上任命才能上任的肥缺。

    1.城隍的祭拜仪式。

    一年之中祭拜城隍分为三次,这三次又称作“城隍三次出巡”。届时,城里的居民要牵着马,供城隍爷出巡时骑,还要抬着轿,供城隍爷回巡时坐。所以,在城隍庙山门殿里多建有城隍老爷的马和马夫、轿和轿夫的塑像。

    一年之中,城隍第一次出巡是在清明节前后,名为“收鬼”;第二次出巡是在七月十五,名为“拷鬼”;第三次出巡是在十月初一或十月十五下元节,名为“放鬼”。开封“十月一在十字街口烧纸、祭祀”的习俗与此有关。此时,各城隍庙、州隍庙、县隍庙以及道观内都要举行以度亡法事为主要内容的隆重仪式。至今在贵州仍有北宋初年传入、明代已达到繁盛时期的道教宫观存在。但到后来,道教为了争取信徒,传教者转而为信徒消灾弭难、趋福避祸、谋求现世利益,道教和城隍文化日趋世俗化、功利化。

    2.古代雄杰被封为城隍的主要原因。

    在民间故事中,有城隍神“为世间正直之人,功施于民则祀之”的说法。城隍神中,有的是地方的“清官”,正直无私、秉公办事,能为民消灾解难者;有的是有功于国与民的“功臣”,生前曾对地方或国家作出过贡献,人们不忘他们的功德,奉为神灵者;有的在人间秉公正直,与人们祈求的城隍形象十分相像,被奉为城隍者;有的在世间乐善好施、积德行善,死后受到人们崇敬者;有的生前有奇异功能,造福乡民,死后被官府充当城隍之职者;还有死后进入阴间的冤鬼,因为本质积德行善,被提升为城隍者。总之,人间万象在城隍文化中大都能够得到体现。

    可见,“人之正直,死而为神”仍然是城隍文化的核心内容,也正是人们把美好理想和愿望寄托于神灵,希望“正直”之人能像生前一样公正无私、造福于民、伸张正义的心理反应,具有鼓励人们积极向上、崇尚德行、讲求孝道的教化功能。因而,城隍文化成为古代伦理道德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关于城隍分封的等级划分。

    宋代将祭祀城隍列为国家祀典;元代封之为佑圣王;明初大封天下城隍神爵位,分别由皇帝及府州县守令主持每年的祭祀活动。明太祖此举之意在于“以鉴察民之善恶而祸福之,俾幽明举不得幸免”。

    道教将城隍由护卫神逐渐变为阴界监察系统,认为城隍神职司是“剪除凶逆,领治亡魂”等。明朝官方将“城隍阶级封号”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京师城隍,掌管都城、王城,职位正一品,与人间的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和左、右丞相平级;二级府城隍,为监察司氏城隍威灵公,掌管府城,职位正二品;三级州城隍,为监察司氏城隍显佑侯,掌管州城,职位正三品;四级县城隍,为监察司氏城隍显佑伯,掌管县城,职位正四品。按照现在的城市级别划分,国家级的城隍封为王、省市级的城隍封为公、地级市的城隍封为侯、县级的城隍封为伯,即“王、公、侯、伯”四个等级。明代还重建了各地城隍庙,规格与当地官署衙门完全一样。城隍是冥界的地方官,职权相当于阳界不同级别城市的市长,并随城市的发展而发展。

    三、城隍庙的建筑和神位安置

    城隍庙的建筑,大多由照墙、外埕(城隍庙正门前的空地)、大门、甬道、仪门、中门、正殿、后殿及两厢护厝等组成,占地面积最初与所在地署衙门规模相当,后来各有差别。

    城隍庙里的神像与配神一般是:正殿之中祀奉城隍大神,两旁分列八大将,有判官、牛头、马面、黑白无常、钟鼓神以及十殿阎王、十八司等地狱塑像。在等级较高的城隍庙里则有更多的配神,以示城隍爵位的高低差异。

    城隍庙里的匾额,大多与城隍的职能和功德相关,一般挂有“纲纪严明”、“浩然正气”、“护国庇民”、“我处无私”、“节义文章”、“发扬正气”等,还配有“作事奸邪任尔焚香无益,居心正直见吾不拜何妨”;“善恶到头终有报,是非结底自分明”;“善行到此心无愧,恶过吾门胆自寒”一类的楹联。这些匾额与楹联文化的核心含义都是歌颂城隍爷的功德,劝人弃恶行善。此外,还有石碑、石刻、马、轿等物品,是城隍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南宋赵与时所撰《宾退录·卷九》记载,北宋时期东京开封的城隍庙亦称灵护庙,庙中的城隍神先被封为广公,后被封为佑圣王,显示着京都城隍不凡的级别,也表明开封城隍在明代之前便有了爵位。这一时期,在皇城内的西北角还有另一座城隍庙。据明代李濂撰写的《汴京遗迹志·卷十一》记述,明代开封城的城隍庙位于新昌坊,由元代河南路兵马都总管刘福建造,城隍的封号为承天鉴国司民显圣王,级别甚高。

    据开封民间文学专家陈雨门老先生在《汴梁风土摭陈》一文中介绍,原位于开封西门大街的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就是开封城隍庙的旧址。清末民初,开封城隍庙每年仍举行祭祀活动。由于河南府、开封县均在开封城内,所以当年府城隍、县城隍均在一个大门之内,东院为上,祀府城隍;西院为下,祀县城隍。当时开封城隍神“出巡”仍然遵循明代的风俗,一年之中出巡三次,府城隍出西门、县城隍出曹门。由于两者级别不同,祭祀活动的规格、主持官员、仪仗和气势也大有差别,府城隍明显高于县城隍。

    城隍文化的产生和传承是华夏历史文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完全是封建社会鬼神迷信的糟粕文化,其中也有祈求福祉、弘扬正义、镇邪除恶、纪念先祖等优秀文化成分,我们应该采取辩证唯物主义的扬弃态度,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将开封华夏历史中的优秀文化发扬光大。作者:韩鹏


责任编辑:M005文章来源:综合资讯(201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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