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包青天其人其事浅探
一、包拯其人及官职
包公在历史上确有其人,他原名包拯,字希仁,是我国北宋时期著名的大臣。“包公”、“包青天”、“包老爷”等等都是民间对他的亲切称谓。又因为他曾任天章阁待制一职,有“包待制”之称;因他面黑性直,又有“包黑子“的俗称。
北宋真宗咸平二年(公元999年),包拯生于庐州合肥(即今安徽合肥)。他在贫困中度过少年,但他立志苦学,于28岁考取进士,相当于获得了步入仕途的首选资格。自此后,他由小小的江西建昌知县走上仕途。但此时包拯的父母双亲都已年老,又不愿随他离乡,他这个孝子便辞去宫职,回乡赡养双亲。直到十年后父母相继谢世,他才再入仕途,任天长县(今安徽天长)知县。此后先后在端州(今广东肇庆)、瀛州(今属河北)、扬州、庐州(安徽合肥)和池州(今安徽贵池)等州任职。后来又从知县、知府、监察御使、西北转运使、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直升到北宋首都开封府知府和枢密副使等重要职务。仕途中虽有坎坷,但他官运还算顺达,朝廷对他也很是重用。
在他历任的官职中,监察御使是唐宋时代皇帝的耳目,这一官职由皇帝亲自任命,代表皇帝监察各级官吏,严肃整顿朝廷礼仪。因此,这一职务品位虽低,但权限却大。天章阁、龙图阎等十一阎是皇帝珍藏文书的地方,待制和直学士是宋朝时在官职之外加给文官的御号,相当于一种荣誉职称。这职称分为学士、直学士、待制三类,凡有此职称的,都是资历和威望极高的名流,主要职责是作为皇帝的顾问,参与朝庭议事,编修校订图书。枢密副使是包拯最高的职务。宋朝正规军都称为禁兵,这禁兵的调动权即归枢密院,枢密院由枢密使和枢密副使执事,是重要的军事行政机关,直接受皇帝控制,可见其职的重要程度。
后来人们所听到最多的是包拯的开封知府一职。宋朝时,县及县以上的州、府等地方行政长官,大多是委派朝廷大臣担任的。开封是宋的都城,它的地位就比一般的府、州要高一级,担任都城知府的,都是地位很高、朝廷器重的官员。包拯即是以朝廷大臣的身份被委派担任开封知府一职的。由他的宫职,我们足以见得他在当时的名望和地位。
其实,据历史记载,包拯从58岁担任开封细府,前后也就不足两三年时间。但因为他是一步一个台阶走上来的,对地方民情了解很深,不论到哪一地为官,都能为平民百姓着想,廉洁正直,执法严峻,不畏权贵,严惩豪强,因而政绩卓著。他的英名和事迹广泛流传民间,成为妇孺皆知的“包青天”。
包拯晚年曾被拜为礼部侍郎,相当于现在中央的副部长,但他没有接受这一职位。宋仁宗嘉祜七年(1062年)包拯死于开封府,只活了64岁,死后溢号“孝肃”。包拯的儿子包意中年,包意之子又在幼年早逝,只有包拯与其妾所生的包筵为包家传宗接代,繁衍不息。
包拯留有《包孝肃奏议》十卷。包拯死后,他的门人张田收集整理成《包拯集》,该集除收入包拯奏议十卷外,还有《包拯家训》一篇,诗一首及有关包拯的传记、史料。
二、包拯的政绩史实
包拯的政绩史实,主要见诸《宋史》及包拯的门人张田所编《包拯集》中收录的171篇奏议。另外, 《庐州府志》欧阳修《论包拯除三司使上书》、朱熹《五朝名臣宫行录》及后人为它公祠、包公墓所题写的碑记中也有零星记载。
包拯为官,真正能够为民众着想。在他看来,地方官与老百姓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他曾竭尽全力废弃贪宫,起用良吏,为民办事。他是封建官僚中为数不多的经常能够想到老百姓疾苦的清官。这一点从《宋史》中包拯传记即可看出,在他的《乞不用赃吏》和“家训”中也有充分体现。包拯任端州知州时,端州即以出产“端砚”而闻名,历任知州都利用职权之便,大量搜集名砚以贿赂朝中的权贵;但他到卸任时却“不持一砚归”。他任朝廷监察御史时,两眼专门盯着当朝大臣的不轨行为。宋仁宗宠姬张贵妃的伯父张尧佐自称“国丈”,职显权大而为非作歹,包拯面对仁宗皇帝,怒目相斥,致使仁宗不得不免掉“国丈”的要职。当时不少大臣在惠民河堤上筑花亭苑,致使河道淤塞不通,洪水成灾,百姓有家难归。包拯得知后,当即命令全部拆毁……这些事迹都见于史料记载,是完全可信的。
包拯在朝中任职时,不与人苟合,不装笑脸迎人,不交结私党,对仗势枉法的皇亲贵戚和官吏毫不留情,对贪官更是嫉恶如仇。人们都说包拯“笑比黄河清”(俗语说黄河水500年才清一次),又说“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谁也别想用财物他的“关节”,在贪官眼中,包拯即如阎罗王那样使人望而生畏。 但他对老百姓却极为同情。
他每到一处,都打破百姓告状先要击鼓鸣冤的惯例,让老百姓直接进入公堂中诉,并明察秋毫,为百姓伸冤。
后人总结包公的政绩,归纳为“执法严明,铁面无私;关心民苦
为民请命,谏言改革,兴利除弊;严惩贪污,廉洁清正”。在《孝肃包公遗像赞》中还写着这样的评语:“龙图包公,生平若何?肺肝冰雪,胸次山河;报国尽忠,临放无阿;杲杲清名,万古不磨。”
三、包公故事的发展过程
包拯卓著的政绩有史为证。他的事迹长期流传民间,老百姓对他们确实是妇孺皆知,烂熟于心。但民间流传的包公故事并不是件件真实,不少是近千年来人民出于对清官仰慕而进行的善意虚构,与包拯这个真实的人也就随着这些虚构的发展变化而传奇化、迷信化了。
包拯任开封知府时为民请命的事迹在他生前就已广传民间,有不少老百姓为伸冤而不远千里来开封府申诉。包拯死后这些事迹是广为传颂。北宋后期,政治愈加黑暗,宋徽宗赵佶昏庸无度,奸臣蔡京操纵朝政。他们穷奢极欲,变本加厉地压榨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人们,当然希望有包拯这样的清官为民请命、为民除害,但“包青天”能耐再大,却死而不能复活。老百姓在盼望中把包拯神化,产生了包拯生前光明磊落、死后在阴曹地府掌管“东狱速报司”的传说。在老百姓心目中,“包青天”仍然在阴曹地府关心着民众的生死。在宋朝的话本小说中,已经出现了《合同文学记》、《三现身包龙图断冤》两种包公断案的故事。老百姓借助“包青天”死而又能“现身”的传说,表达对贪官污吏的仇恨,并希望以此对贪官污吏们有所震慑。在这一时期,作为清官艺术形象的包拯已经出现,虽然这一形象还不丰满,但也比较符合包拯的事迹,传奇色彩较淡。
到了元朝,蒙古贵族统治者更是实行高压政策,社会混乱,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也更加尖锐。元朝的文化艺术以杂剧为主,杂剧作家们在文网严设的境遇中,不敢直陈当朝的昏庸与腐败,只好采用借古喻今的表现手法,用历史的题材来表现和讽喻现实,创作了大量这类杂剧。在现存的百余种元代杂剧中,有关包公的戏就有13种之多,其中公案戏的的比例最大。在这些包公戏中,包公的盾官形象得到了充分地表现,如无名氏的《包待制陈州粜米》、李行道的《包待制智勘灰灰阑记》、关汉卿的《包待制智斩鲁斋郎》、包待制三勘蝴蝶梦》等等,从思想性和艺术性上都可以说是元杂剧的上乘之作,包公不畏权势,主持正义的清官形象已相当突出。除此之外,民间口头说唱艺术中,也有许多有关包公的故事广为流传。
明代,是包公故事在民间流传最为广泛的时代。包公故事的内容不断增加,形式也呈现出多样化,从戏曲到说唱词话直到小令、诗词中都有包公题材。由于明代封建迷信盛行包公故事中荒诞不经的东西也越来越多,作品中的包公形象已经人神合一、包公成了“文曲星”下凡,有“日断阳间夜断阴”的本事,戏曲或说唱词话中包公所处决的大多是皇亲贵族。距今四百余年的明万历年间,有人把民间流传的包公传说和故事攫集起来,汇编成《龙图公案》, 即现在还能见到的《包公案》。这本汇编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早的推理小说, 比我们熟知的英国《福尔摩斯探案》、〈美国莫尔街凶杀案》等著名推理小说要早二百多年。《包公案》共收包公故事和传说一百则,书中把不同朝代、 不同地点发生的事全都经过演绎后加在包公的身上。这些案例都是大案、要案、奇案。包公所采用的断案手段一个比一个高明神奇。如书中的包公用微服私访、做梦预兆案由、 借助神鬼力量的提示等方法明断差案, (这些方法,在电视连续剧中都有所著现。)包公的形象已经完全神化了。虽然如此但《包公案》书中的色公不轻信一面之辞注重实际调查和取得证据,注重分析推理和逻辑判断这一点,使这部书读来引人人胜,劝包公故事的继续流传来说是功不可没的。
清朝咸丰年间, 有人在《龙图公案》的基础上,去掉书中的唱词,把它改编成纯粹的散文话本。 至今仍然拥有不少读者的《三侠五义》正是清代石玉昆根据这类话本改编而成的。 清末人俞馏后来又将《三侠五义》修改增删, 取名《七侠五义》流传至今。 电视连续剧《包青天》片首歌中所唱的“七侠五义流传在民间”及歌词的“七侠”和“五义”正出于此。 以笔者拙见, 剧中多数故事也是出于《七侠五义》。
新中国成立后, 以包公故事为题材的戏剧在舞台上同样大放光彩。无论秦腔、京剧、越剧还是豫剧都有包公戏。戏曲爱好者所熟悉的《铡美案》、《包公赔情》等都是各剧种的传统曲目。许多包公戏还被录制成磁带、 唱片。不过这些剧经过新中国艺术家们的加工创造,“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使包拯的形象更加符合他铁面无私、执法如山、不畏权贵、不彻私情的真正清官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