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产不毁乡校”的典故,已为许多人所知晓,而子产“铸刑书”这件事情,则较少为人说起。
子产担任相国的时候,郑国的形势正是“国小而逼,族大宠多”,很有一点内忧外患的情形。多年以前,身为王公大臣的子公与子家拜见国君郑灵公,这个子公是个饕餮之徒亦即“吃货”,且遇见美味他的食指就会抖动起来。其时郑灵公的宫里正在炖着楚人献来的鼋,子公便“食指大动”起来,而郑灵公却偏不理他的这个茬,子公竟“染指”鼋汤,再把手指放进嘴里尝味。结果,为了一口王八汤,子公竟然 先下手为强,把国君杀了,由此可见这郑国乱成了什么样子。纷乱衰败之际,子产主持国政,随即展开了一系列的变法改革,其中核心的举措就是推行法治。期间子产铸造了一只铁鼎,将法规法纪的成文“刑书”镌刻其上,并将之立于宫门之外,以向世人公开昭示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的界限。子产的刑鼎开创了公示法典的先例,然而如此推行法治并且立章建制,却遭到了王公贵族阶层的激烈反对,“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历来是官府借随机裁量而行驭民之术,而子产如此做法,不说民众会钻法律的空子,就是刑鼎面前,贵庶一体,就大损贵族的尊严和特权。有人甚至扬言要杀子产。对于这样的威胁,同样出身于豪门贵胄的子产说道:“苟利社稷,死生以之!”后世的林则徐据此又写过“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以表心迹。
子产为政数十年,政绩显赫,社会大治,《左传》称为“门不夜关,道不拾遗。”孔子也将子产称为仁人惠人并有君子的四德。而国内政局的稳定,也让郑国在外部诸侯国间频频赢得胜算。
之后的先秦改革家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等等,也无不是以奖励耕战,抑制豪强,整顿吏治,特别是推崇法治,从而都达成了富国强兵的目的。然而不幸的是,封建体制在本质上终究是人治,吴起商鞅也终因权贵豪门的反攻倒算,而死于非命。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的精华。”由此我认为类似“子产铸刑书”的典故,于今仍然具有参照意义和现实意义,诚如新华网日前刊文称:“中国仍在努力摆脱两千多年‘人治’的阴影。无论是经济领域的改革,还是基层社会的 ‘神经末梢’治理,一些党政官员历史上形成的 ‘特权观念’、‘以言代法’、‘权大于法’ 等思维和作风,导致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依然存在,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成为腐败蔓延的重要原因,危及执政党地位和国家长治久安。”
当然,历史不会全然重复。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我党第一次以中央全会来专题制定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决定”中又提出了许多实质性和可操作的措施内容,这是令人振奋、令人鼓舞的。虽然任重道远,但是它必将开创历史的新篇章,必将如人民日报社论所说的,“实现依法治国的历史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