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产(?-前522年),姬姓,名侨,字子产,又字子美,谥成,郑国(今河南新郑市)人,又被称为公孙侨、公孙成子、东里子产、郑乔,春秋末期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改革家。他自郑简公时(前554)被立为卿,公元前543年到522年执掌郑国国政,是当时最负盛名的政治家。子产执政期间,改革内政,慎修外交,捍卫了郑国利益,极受郑国百姓爱戴,后世对其评价甚高,将他视为中国历史上宰相的典范,清朝的王源更推许他为春秋第一人。
子产没有著述传世,他的言行事迹,主要载于《左传》、《史记》等书籍。子产的在法律上所做出的贡献主要有:铸“刑书”,公布成文法。公元前536年子产“铸刑书”,把自己所制定的刑书铸在鼎器上,开创了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提出“以宽服民”、“以猛服民”的主张。在统治劳动人民的方法上,子产第一个提出“宽”、“猛”相济的策略。“宽”即强调道德教化和怀柔;“猛”即严刑峻法和暴力镇压。后来,儒家主要继承和发展了“以宽服民”,法家主要继承和发展了“以猛服民”。
他还提出了人性观念,认为夫小人之性,衅于勇,啬于祸,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这是中国哲学史上探讨人性问题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