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产拒鱼”中的为官之道
2012/5/11 10:31:1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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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的几则反贪新闻中,几名贪官在落马后有真性情的流露,有反省觉悟的姿态,表达了诸如“我还想为人民群众服务”等悔过言辞。
虽然贪官在落马前,职位有高低、滥权时间有长短、贪污额度有多寡,但贪官们心理弱点是相同的,行为的取向是相同的,贪婪的本性是相同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贪官们可谓千人同面、千人同体,有着共同的“基因”。也正因为如此,贪官们不仅在贪腐方面相互效仿,也在为求自保时相互“比拼”。
落马之前比智商。曾锦春和李大伦同为郴州市的贪官,李大伦率先案发后,在湖南省纪检监察调研工作座谈会上,曾锦春抢先发言说:“李大伦出事是迟早的事,他台上讲一套,台下做一套,表里不一,阳奉阴违,群众反映很大。”而据反贪人员的事后调查,就在做此发言的当晚,曾锦春即在会议地点向一名老板索贿20万元。无视前车之鉴,不肯悬崖勒马,反而继续与反腐进行顽抗,这样的“高智商”,其实是不折不扣的低智商。
忏悔之中比诚意。一些贪官落马后还在幻想着功过相抵,以降低对待遇的要求来表达诚意。贪官刘金宝曾向检察官提出:“一分钱也不要了,什么官也不要了,到偏远地区盖个小房,做老百姓行不行?”贪官李雄则说:“如果法律允许戴罪立功,比如上前线扫地雷什么的,我将毫不犹豫地前行……”但在事发前不忏悔,在败露后才忏悔,这样的悔过书,就是再深刻也有应景文章的嫌疑。
为求宽大比才艺。胡长清曾说:“我是书法家,只要不判死刑,我就留在这里免费给你们写字,天天写,每天给你们写一幅。”贪官徐炳松曾说:“希望能给我几十亩试验田,我用高科技来种田,为国家作点贡献。”此时的才艺,已没有合情合理合法施展的空间,更像是贪官为求自保的功利性工具,但在法律的天平上,这样的砝码并无真实的重量。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何不在才艺能够造福于民之时,免费向民众提供?
历数贪官的下行轨迹不难看出,即使贪官在身陷囹圄后的悔过,不乏人性中的真实成分,但在其落马前后的言行中,却始终有侥幸心理和表演成分相贯穿。在该为人民服务时大肆以权谋私,在刑期来临时又幻想做一个普通百姓,这样的贪官,特权意识从不曾根除,而特权意识正是导致其腐败的根源。
有人给郑国的宰相子产送鱼,子产不肯接受。有人问:你喜欢吃鱼,为什么不接受馈赠呢?子产回答说: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不能接受这种馈赠,因为这会让我失去职位和薪水。我不接受,反而能凭着薪水吃上鱼。
为官者,当时常重温子产拒鱼的故事。【原标题:重温子产拒鱼的故事】
来源: 辽宁日报 作者:傅淞巍 时间: 200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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