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皮舞源于河南省获嘉县的杜官滩村,主要分布于获嘉县的杜官滩、徐营、小呈、中和、小张卜、陈孝等村镇。杜官滩村位于黄泛区,滩旷人稀,历史上歹人多有出没。贫苦的生活与特定的环境导致这里的村民们性格豪强。自明代初年就大多喜武术,善拳脚,有“家家练拳,户户刀剑”的说法。
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豫北大旱,飞蝗满天,饿殍载道,杜氏族人四方逃难,流离失所。该村杜氏族人从始祖杜昆开始就习练“大洪拳”并代代相传,受生活所迫,一部分精通武功的杜氏族人沦作“响马”,到豫南、河北一带打家劫舍,一发不可收拾,致使杜氏家族恶名远扬。杜氏族长万般无奈,从江南请一风水先生,按其指点,在村西修一座“五道庙”和一座“牛王庙”,并择定吉日杀马祭天,祈求玉帝派下天神收复响马。“五道庙”意思是祈愿杜官滩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牛王庙”意在牛、马相绑,取“牛坠马”之意,意思是让村上响马回心转意,返村过太平日子。这些为“马皮舞”的形成提供了契机条件,形成了一种和宗教中的“马皮”有着直接关联,又与宗教“马皮”有明显区别的一种汉族舞蹈艺术形式。
“马皮舞”是杀马祭天时举行的一种仪式。其主要人物是手执山麻大鞭或春秋大刀的“王爷(古代宗教中通神的人)”。旧时的大鞭是用祭天的马皮制成,在杀马祭天时,将马皮撕缕作鞭,拜祈玉皇大帝派“马皮舞”第十代传承人、道士李道通下凡,用大鞭收复响马,令响马改邪归正。因道士李道通道号“金龙”,故此鞭也被称为“金龙马皮鞭”。后来因为马皮做成的大鞭太沉重,为轻便起见,民国期间才改马皮大鞭为山麻拧成的大鞭。
“马皮舞”在当地曾产生过重大影响。据杜官滩村老辈人讲,民国时期一个夜间,获嘉县土匪头子岳狗头率人到杜官滩村抢掠大户杜殿登,发现杜殿登的马房大院里正在排练“马皮舞”。岳狗头被“马皮舞”中的正义思想所感化,在佩服表演者的武功之余,当即表明身份,退兵回营,发誓做关公、岳飞,义对百姓,杀寇报国。这就是杜官滩村老辈人所说的“马皮退狗头”的故事。
“马皮舞”的主要道具有山麻大鞭(长7米余,外编山麻,内包长约3米的棕绳,呈龙形,重约17至20公斤)、春秋大刀、钳架(木制)、拦棍等,“钳架”上缀有铜铃,随同舞步作响,从而代替音乐伴奏。
“马皮舞”的演员由以下人员组成:一人扮王爷,手执山麻大鞭或春秋大刀居队指挥。另有八人或十六人扮马作舞。扮马者即为“响马”,其身背钳架,架上彩绘关羽、张飞、赵云、岳飞等画像,与“响马”形成鲜明对照,即所说的“架下响马,架上英雄”。扮马者皆打赤脚,现今演出一般是王爷一人打赤脚,扮马者不再打赤脚。王爷必须身怀武功,能自如挥动20公斤的大鞭气不喘心不跳,并能指到哪儿打到哪儿。“马皮舞”的表演有如下程式:首先是“鞭打四门”,扮马者根据鞭向变换队形。然后是“刀点四门”,王爷弃鞭换春秋大刀。扮马者根据王爷刀法变化,进行“八字花”、“拜将花”、“掏股花”、“二龙戏珠”、“互亲互敬”、“团团圆圆”等舞蹈队形变化。最后是王爷赤脚过铁鏖表演。
“马皮舞”武、舞相融,武、舞兼备,是民间武术和宗教舞蹈及宗教信仰相结合的产物,具有典型的地域特征和浓厚的宗教气息。作为一种民间信仰,通过“五道庙”、“牛坠马”、“杀马祭天”时将马皮撕缕作鞭等方式,令响马改邪归正,以及“马皮退狗头”的故事,充分展示了中原地区劳动人民劝人向善、立地为佛的朴素哲学思想,对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民族团结,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2009年6月12日,《马皮舞》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