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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英雄史可法起步于黔东南

2014/12/16 8:45:32 点击数: 【字体:

    才闻战马渡滹沱,南北纷纷尽倒戈。

    诸将无心留社稷,一抔遗恨对山河。

    秋风暮岭松篁暗,夕照荒城鼓角多。

    寂寞夜台谁吊问,蓬蒿满地牧童歌。

    这首诗是清初著名诗人吴嘉纪(公元1618~1684年,江苏泰州人)漫游扬州前往城外梅花岭凭吊明末民族英雄史可法墓冢之后,写的一首深寓感慨之情的七言律诗。

    史可法是南明弘光朝的兵部尚书兼大学士,在清兵大举南下之日,南明政权内部忙于争权夺利。而史可法却以大局为重,在诸大臣公推他为内阁首辅的情况下,为了群臣和睦,一致对外,便主动退位,毅然放弃首辅职位,到扬州就任总揽各地军务的督师之职。史可法率军与清兵在宿迁一带遭遇,收复了被清兵占领的宿迁。但由于明军内的一些守将降清,如徐州总兵李成栋先是弃城逃跑,后来又降清为南下向导,战局逆转,清军很快逼进作为南京北面屏障的扬州。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五月,史可法率扬州军民与围城清兵展开浴血奋战,终因众寡悬殊,城破被俘,不屈被杀。清兵占领扬州后,大肆屠杀10天,血洗军民80余万,而被逼落井、投河和闭门自焚自缢者不在其内。其时全城遍地横尸,惨绝人寰,史称“扬州惨案”。当时正值夏天,尸体腐烂较快,史可法的遗骸无法辨认,其义子史德威与扬州民众随后便以史可法的衣冠代人,埋葬在城外的梅花岭。

    在吴嘉纪凭吊史可法时,史公的坟墓已经是荒凉不堪。诗人到此凭吊民族英雄,抒发山河沦陷的哀痛,斥责倒戈降清的叛将,诗中很巧妙地把英雄死后的时代的寂寞,坟墓凭吊的荒凉冷落,与回忆的辛酸、沉痛,眼前生活的黑暗、悲苦,有机地组织在一起,对读者有很大的动情力。据说在清初写这样的诗是有杀头之罪的。这里也可以看出由于吴嘉纪对史可法的景仰,因而这首诗显示了民族志士与有正义感诗人的勇敢精神。

    作为明末抗清的民族英雄,史可法不仅有上述悲壮的史绩,而且他的青少年时代还是从贵州黔东南的黄平县起步的。

    明万历三十年(公元1602年),史可法(字宪之,号道邻)生于河南祥符县(今开封市)一个官宦人家。他的先人在明太祖时做过锦衣百户,官虽不高,却是皇帝近臣。祖父史应元是万历十年(公元1582年)举人,曾在沁州(今山西沁源县)做知州。万历四十二年(公元1614年)调任贵州黄平(今旧州)知州。于是年仅12岁的史可法随家人祖孙三代,千里迢迢,涉水跋山,举家南迁来到偏僻遥远的黄平旧州。

    史可法的父亲史从质,从小体弱多病,一生没应考,与功名官宦无缘,且治家无方,谋生乏术,毫无所为。万里奔波来到黄平后,他的病躯几乎成了史家的累赘。而可法的母亲尹氏亦为平常的妇道人家,对儿子难以尽教育之责。于是培养史可法的责任就自然落到祖父史应元的身上。

    史应元为官清廉,在那“一任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昏乱官场,他是一位对黄平老百姓“有惠政”、“月俸外,囊无一钱”的少有的清官。他又富有文才,官务之余,常常带着孙儿可法纵情旧州的“鼓台仙境”、“铜顶铁峰”等十六佳景。他写的《鼓台赋》,情文并茂,脍炙人口。有这样一位德才兼备的祖父,可谓是少年可法的造化。

    史可法从小聪颖异常,大约五六岁时,即能在寒馁交加的境况下怡然诵读。随祖父到黄平后,已是初涉人生,而更通晓事理。于是祖父对他疼爱有加,耳提面授,把史家的希望完全寄托在他的身上。这时的史应元已感夕阳即至,于是对少年可法更是严格督导,凡儒家经、史、子、集和历代文学都要求他刻苦攻读,广泛涉猎。同时,还以其父病体之鉴教导可法要强健体魄,增强体质,方能耐劳负重。应元还在黄平周边遍寻武林名师,聘之传授可法,使他习拳尚武。一有闲暇,应元还给可法讲授儒家思想,要他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己任,以爱国英雄岳飞、文天祥等人物为楷模,陶冶情操,磨炼意志,习文尚武,增长才干。良好的文化教育加上强健的体魄,为史可法后来的事业奠定了扎实的根基。

    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19岁的史可法踌躇满志离开黄平回原籍大兴应考,成为当年顺天(北京)府第一名秀才。天启七年(公元1627年)可法中举,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四月考中进士,六月任陕西西安府推官,后任户部主事及员外郎、户部都给事中和安庆知府等官职。他在户部任上,管理国库,筹集军饷,经手大量钱财而纤尘不染。由于他德才兼备,为官清正,办事干练,因而累官直至明南京兵部尚书。南明弘光政权建立,史可法拜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督师扬州,于是就有了上文所记他指挥了震惊中外、名留青史的扬州保卫战的伟绩,从而写下了可歌可泣的英雄篇章,成为继岳飞、文天祥之后,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民族英雄。

    如今,扬州梅花岭史可法的墓地已不再是杂草丛生、荒凉寂寞。扬州人民在梅花岭建立了史可法纪念馆,其墓碑上刻着“明督师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史可法之墓”。墓边青草依依,终年常绿。纪念馆内环境优美,银杏参天,花木怡人。馆内陈列有史可法2米高的塑像,正襟危坐,气壮山河。还有神龛供奉史公神主和遗像,红袍乌纱,栩栩如生。所陈列的史可法文物史料内容丰富完整。现在,纪念馆已成为融历史、文物、风景于一体的凭吊、旅游胜地,同时也是扬州市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江苏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与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多少年来,梅花岭畔史公墓前凭吊者比肩继踵,络绎不绝,许多文人雅士“进墓兴哀”,借凌霜傲雪、一尘不染的梅花盛赞史公的崇高精神,留下了一首首脍炙人口的颂诗,一篇篇优美的散文,一副副隽永的对联。

    1962年,德高望重的朱德委员长还亲自为史可法纪念馆题词写了馆名,郭沫若、赵朴初、陈叔通、刘海粟、吴晗、蔡廷锴等名人还亲笔题写了颂扬史可法的诗词、联句。

    1991年10月12日,江泽民主席亲自陪同朝鲜金日成主席去扬州史可法纪念馆参观。江主席在接见海内外宾客时,曾多次提及史可法,盛赞史公的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他说:“扬州城外梅花岭,有民族英雄史可法的衣冠冢,冢前有一副对联,‘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就很能激发人的民族自尊心和爱国热情。”

    如今,史可法青少年时代生活的故地黔东南,也升腾起极大的民族自尊心与爱国爱乡情怀,勤劳智慧的全州各族人民,正以空前的热情投身建设美丽、和谐、小康的黔东南。史公在天之灵若返游年少的哺育故地,定当感到欣慰与安息。
 

责任编辑:C009文章来源:黔东南日报(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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