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交桥下,记者见到老亢戴着口罩、穿着工作服正在桥墩上喷刷标语。忙完手里的活儿,老亢摘下口罩笑着说:"省厅(指公安厅)要求交警部门2月底必须刷完标语,民警们都忙,我就只好一个人干了。俺那小饭店,等3月份再开张吧。"记者注意到,老亢提到各级公安部门总是说"省厅"、"市局"、"支队",仿佛自己是一名正式的交通警察。
老亢的抢险车已经换成了由小货车改装成的"大篷车"了。抢险车表面是交通安全宣传漫画,里面是交通标志牌、急救箱、灭火水箱、吊装设备等。老亢说,妻子的埋怨只是嘴上说说,"遇到事儿",她也会忙前忙后帮着准备救人的东西。
2003年,有一次下了一场大雪,事故陡增,老亢日夜不停地抢险。老亢说,事后他想,能否在自己的抢险车上安装一个清理积雪的机械,这样就可以减少事故。文化程度不高但心灵手巧的老亢,很快对自己的抢险车进行了改装,装上了自制"扫雪机",到路上一试,还真管用!去年和今年连下几场雪,老亢家附近的路段几乎没有发生大的事故,原因就是这里的积雪早被亢社欣给清理完了。
2004年7月23日晚上,洛常路平乐路口一辆轿车翻车起火,司机被困在车里。民警和老亢都赶到了,可由于火势太大,人根本无法靠近。等消防人员赶到将火扑灭,司机已被烧死了。老亢为此几天几夜没睡好,他说,如果当时有消防设备,那名司机很可能不会丧命。于是,亢社欣又钻研起消防设备,并成功地在自己的抢险车上安装了两个一吨容量、用于灭火的水箱。老亢说:"虽然消防器材到现在还没派上大用场,但有备无患!"
谁也不知道老亢及其家人为老亢的"义务"付出了多少。我们知道的是,几乎所有的洛阳市民,提起老亢都赞不绝口。
采访手记
盼望老亢早日"下岗"
本报记者在忙碌的采访中,多次邂逅老亢在交通事故现场抢险的场面。当周围的人,包括警察在内,对卡在事故车中的遇险人员束手无策时,老亢的身影就意味着生的希望。
记者清晰地记得,2003年2月3日(农历大年初三)下午4时许,一辆小汽车与一辆大货车在白马寺附近的公路上相撞。记者接到热线赶到现场时,老亢正满头大汗地施救。他不停地从变形的车中一个个背人。背出一个,身亡了;再背出一个,身亡了……终于,一位50岁左右的男子被老亢背出来,还活着!
老亢只是一位普通公民,虽然他表示,救人是他的义务与责任,但这毕竟不是他的专门职责。作为一名非专业人员,老亢12年来救助了600多名伤员,这一感人事迹的背后,也许意味着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我们的专业救护机构,是不是还有改进的余地?如果专业机构把工作做到位了,老亢也就不必牺牲自己的时间与金钱去忙忙碌碌了。指望平民老亢来抢险,说明我们的专业救护机构做得不够好,我们的救护机制需要完善。
老亢的义务抢险工作做得足够出色,但我们这个社会的交通事故救护工作,绝不应过多地依靠一个老亢。社会的责任还是应该由整个社会来承担。在对老亢表示充分敬意的同时,我盼望着老亢光荣"下岗"、回归普通人生活的那一天。□首席记者任双玲【原标题:洛阳农民亢社欣义务抢险十二年 救助伤员六百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