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业余警察”亢社欣
2013/9/6 14:03:0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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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白马寺镇董村农民亢社欣,从1994年12月开始,在洛常路董村段设立“交通事故报警点”,近10年间,共参与328起交通事故的抢救工作,救助伤员430人,受到广泛赞誉。
12月27日上午,我们如约见到亢社欣,在洛常路董村路旁的院子里,亢社欣正忙着修理自己的“事故现场救助车”。
谈起这些年救助伤员的事,身材高大的亢社欣的脸竟红了起来,连连摆手说:“没啥,没啥,我只是尽了点义务。”
亢社欣今年48岁,1982年起跑长途运输,1984年4月在四川出了车祸,是素不相识的几个人把他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令他感激万分。这也是他以后关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原因。
1994年12月24日,洛常路改造竣工通车,亢社欣在路边盖起了几间门面房 ,开了小卖部、小饭店,还修理汽车,收入不错。
说起第一次救人的事,亢社欣表情沉重。1995年1月12日中午,亢社欣的门面房外发生一起车祸,一个小女孩被汽车撞出10多米远,肇事司机逃离现场。亢社欣拦住一辆过路的货车,让人赶快送孩子到医院抢救,自己则赶紧打电话报警。后来得知女孩抢救无效死亡,他难过了好几天。
亢社欣发现,由于洛常公路是市区通往开洛高速公路的连线路,从开洛高速公路过来的车辆,司机往往尚未从“高速”状态下回过神来,因此,造成这条路的事故率比较高。
1998年,在亢社欣的建议下,市交警部门批准在亢社欣门面房里设立了一处交通事故义务报警点。亢社欣自己掏了7000元,竖起了报警指示牌,安装了事故报警电话,设置了夜间报警指示灯,布置了宣传栏。
为使事故伤者得到及时救治,亢社欣花费数万元购买了撬杠、钢丝绳、灭火器、电瓶、事故现场警示牌等工具和一辆“事故现场救助车”,免费救助事故中的受伤者,并到市第二卫校学习了简易的事故现场救助技术,提高自己的救助水平。
2001年4月1日23点,310国道张古洞村,一辆面包车和一辆拉砖的四轮拖拉机相撞,面包车严重损坏,驾驶员卡在车里昏迷不醒。亢社欣闻讯后迅速赶到现场,将车门撬开。当时伤员已没有呼吸,亢社欣毫不犹豫地为他做了人工呼吸,并及时把伤者送上120救护车。
由于经常报警救助伤者,亢社欣的生意慢慢被耽搁了,饭店、修理铺都租给了别人,收入少了许多。说起这事,他淡淡一笑:咱受过伤,知道伤者盼望救助的心情,遇到这事如果不管,就太对不起良心了!(张俊望安东生) 【原标题:洛阳“业余警察”亢社欣】
责任编辑:C009文章来源:洛阳日报 200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