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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模本:包拯“以法律提衡天下”

2014/12/5 9:42:26 点击数: 【字体:

   北宋的开封府作为位居首都的“天下首府”,宋太宗、宋真宗、宋钦宗三位皇帝即位之前都曾在这里当过府尹,并且先后有寇准、包拯、欧阳修、范仲淹、苏轼、司马光、蔡襄、苏颂、曾公亮、宗泽等一大批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军事家、科学家在此任职。在这些人物当中,最出名的当数包拯。
 
  包拯(公元999年-1062年),字希仁,庐州人(今安徽合肥肥东人),曾任天章阁待制,人称“包待制”;后进为龙图阁直学士,故后人亦称“包龙图”。以清廉公正闻名于世,廉洁公正,不攀附权贵,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包拯在元、明时期,随着话本、戏曲的流行而家喻户晓。包拯也在民间获得了很多绰号和俗称,比如“包黑子”、“包文正”、“包相爷”、“包公”、“包大人”、“老包”、“包青天”、“包家”、“黄河清”等。

  包公案中,有历史明确记载的只有“牛舌案”。后来,在话本、章回小说、戏曲和民间故事当中,包拯故事就出现了《狸猫换太子》、《陈州放粮》、《铡美案》等衍生作品。这些多不是历史事实,但是它们都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徇私枉法、官官相护的憎恨和对清正廉明、大公无私的向往。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
 
  宋仁宗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包拯二十八岁,考中了进士。朝廷任命他为“大理评事”,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法院陪审员,级别很低。接着又任命他知建昌县、监和州税,包拯信守圣人“父母在,不远游”的教诲,放弃官职,侍候父母。直到三十六岁时父母亡故后,他才前往京城等候授予新的官职。这期间写了一首诗:“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表达他的心志,做人要光明正大,成国家栋梁,应青史留名。

  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年),包拯被任命为天长(今安徽天长)知县。在那里,他公正地断了许多奇案,博得了清官的好名声。

  村民刘全家养的耕牛的舌头不知给谁割掉了,他急到县衙门报案。包拯问明案由,初步判定是刘全的仇人干的。就对刘全说:“看来,这头牛是活不长了,你干脆把牛宰了,肉可以卖,我再资助你一些钱买一头牛,别耽误农时。”

  刘全刚走,包拯当即出了一张禁杀耕牛的布告。

  本县晓谕黎民百姓:为确保春耕春种,保养好耕牛,严禁私自宰杀。如有病牛,须请牛医诊治;诊治无效的,先报呈县衙,经查验后,方可宰杀。未经查验,擅自杀牛的,一律严惩不贷。有人捕捉到杀牛者,官府赏银三百贯。

  布告公布下去,没有反应,等到第二天,村民李安来衙门告密,说刘全擅自宰杀耕牛。

  包拯分析李安的告密动机,村中的人一定都知道刘全宰杀的是残废牛,而这个自称刘全邻居的人明知杀残废牛还来告状,不就是诬陷好人吗?这人肯定和刘全有仇。包拯贴出布告本来就是要引刘全的仇人出来,刘全在报案时就提供线索,李安曾和他有仇,割牛舌头嫌疑最大。包拯研判看来此人必定是偷割牛舌的人。

  一审问,果然真相大白:李安割了刘全家牛舌而又来诬告刘全擅杀耕牛。

  包拯做了多年地方官,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命出使契丹回来后,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之后进入朝廷,成为中央政府官员,开始朝廷重臣的政治生涯。
 
  亏他包省主,闷杀宋尚书
 
  宋仁宗皇祐二年(公元1050年),包拯升任天章阁待制,担任谏官,在这个职位必须敢于对朝政发表意见,论劾权幸大臣,让皇帝在许多重大的决策中避免严重失误。包拯以唐代著名谏官魏征为师,精心选定魏征的三篇奏议,用蝇头小楷抄写了一遍,呈奏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

  皇祐二年九月,大涝之后天气放晴,宋仁宗认定这是吉兆,除了在京城举行祭祀天地的盛大庆祝外,还下诏大赦天下罪犯,给文武百官每人晋升一级。这就是所谓“覃恩”。包拯对此提出异议,上奏皇帝:罪犯服刑,那是对他们以往犯下的罪行所给予的惩罚,怎么可以因为洪水退去而减轻对他们的惩罚呢?至于官员晋升,更是要考核他们的政绩。假如这样马马虎虎地随便升迁,对那些确有政绩的官员不是太不公平了吗?这样的话,以后谁还会勤勉地为朝廷出力呢?

  宋仁宗接受包拯劝谏,取消了“覃恩”。

  张尧佐是宋仁宗宠妃张美人的伯父,没有什么才干,却凭借裙带关系官运亨通。最初,张尧佐被委任为“三司使”。包拯极力反对,向皇帝谏议说,像张尧佐这样的人,就连小官也没有资格做,更不用说“三司使”这样显赫的大官了。但宋仁宗不但不理会他的谏议,反而又加封张尧佐为节度使。包拯非常痛心,继续上谏,坚持怒责张尧佐,可是仁宗仍然置若罔闻,到了第二年,更加封张尧佐出任宣徽南院使。包拯第三次向皇帝进谏,痛加陈词,甚至在朝廷上跟皇帝当面辩论起来,终于迫使皇帝罢了张尧佐的官。

  还有名满天下的宋祁,也被包拯屡次弹劾。

  宋祁在北宋时期大名鼎鼎,他和哥哥宋庠同时考中进士,都做高官,有“小宋”、“大宋”之誉。宋祁和欧阳修主编《新唐书》,其中列传150卷尽出自他一人之手,他主持朝廷财政工作时,提出了著名的消除“三冗”和“三费”的主张,为减轻朝廷的财政负担,维护正常的经济运行作出了贡献。但是宋祁奢侈腐化同样天下闻名。

  据史料记载,宋祁的日常生活相当糜烂,他风流倜傥,又喜好声色,周围是美女姬妾如云,花天酒地。宋祁编撰《新唐书》时,每晚在宴席散了之后,先洗盥完毕,让人把寝室的大门打开,放下帘幕,点燃两根巨烛,众多婢女丫环围绕四周侍候着,他坐在众美女中间,铺上稿纸开始写书。街坊邻居看到他写史书的情景,宛若神仙下凡,都啧啧称奇。有一年的一个大雪天,宋祁燃巨烛垂重帘,烤着炭火,众美女环列四周,他正写唐书列传,突然,他停下来问身边的众姬:“你们以前在别人家的时候,见过像我这样清雅脱俗的主人吗?”众姬都说没有见过。他又问一个以前曾经在宗室子弟家服侍过的美姬:“以前你家太尉遇到这种大雪天气时都做什么?”美姬说:“我以前的主人哪里比得上学士高雅,只不过是围着火炉欣赏歌舞,喝酒取乐罢了。”宋祁听了十分赞许,搁下笔来,传来酒菜,接着又是饮酒为欢,歌舞为伴,恣意享乐,通宵乃止。宋氏兄弟年少时生活困顿,哥哥宋庠位居宰辅,生活依然低调简朴。他听说弟弟经常狎妓纵酒,通宵玩乐,就劝他检点一些。宋祁根本听不进去。

  宋祁的奢侈豪华,不但他哥哥看不惯,其他的正直之士也对他不满。包拯对宋祁的奢华糜烂生活非常反感,曾经多次弹劾和批评他。偏巧朝廷要提拔宋祁进宰相班子,包拯坚决反对,理由是宋祁道德败坏,丑闻满天飞,这样的人怎能委以大任?皇帝最终接受了包拯的意见。不久,京城传出一首谚语:“拨队为参政,成群作副枢,亏他包省主,闷杀宋尚书。”

  包拯还严惩贩卖私盐的淮南转运使张可久,连续上书朝廷罢免另一位贪腐残暴的淮南转运使王逵,真正做到了为民请命。
 
  包龙图,坐大堂
 
  嘉祐二年(1057年),包拯被授以重任,出任北宋都城开封的知府。开封知府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职务,以往一般都是由亲王、大臣兼任。历来京官难当:一是皇权可以随便干预地方事务;二是皇亲国戚都聚集在这里,仗势欺人,无理可讲。在北宋政权存在的一百多年间,出任开封知府的竟有一百八十多人,平均每个知府的任期只有半年多。足见坐住这个位置并非易事。

  包拯在地方任职多年,深知民生疾苦,到皇帝身边工作,也处处为老百姓着想,不惜触怒皇上为民请命。为了防止冤狱,方便老百姓打官司,包拯还改革诉讼制度。按旧制,“凡诉讼不得径造庭下”,即告状人的状纸必须由门吏牌司收转,门吏牌司借机从中敲诈勒索,营私舞弊。包拯上任后,一改旧制,撤掉门吏牌司,开封府衙门向老百姓敞开,告状人可直接上庭送诉状,当面陈曲直。这样,可防止门吏敲诈勒索,使“吏不敢欺”,杜绝奸吏。

  沈括的《梦溪笔谈》里,记载了一个包拯任开封知府时的判案故事:有个犯人过堂时,应受杖脊(以杖挞脊背)。他想逃避皮肉之苦,花钱买通了一个府吏。那个府吏说:“我是在知府面前记录供词的。你见到知府时,只管大声喊叫。”到了那天,犯人被带到包拯面前,果然大声喊冤起来。那个受了贿赂的府吏说:“这个犯人不知好歹,受过杖脊就可以出去了,还大叫大喊什么?”包拯看了一眼,立刻看出了破绽。他把那犯人放走,叫手下把府吏拿住,一审之下,府吏供出真相。包公判他代替那个犯人承受杖脊的刑罚。

  “包龙图,坐大堂”,戏文里的唱词彰显包拯坐镇开封府的威严,包拯在开封知府的任期内,秉公执法,不留情面,纵使属吏从舅犯法,也予笞挞。在法律面前不徇私情,能够对自己的亲属依法论罪,几乎“六亲不认”。后世由此演绎生发诸多有关包拯的戏剧、小说,比如《秦香莲》(又称《铡美案》)、《铡包勉》、《打龙袍》、《三侠五义》等等,在民间影响深远。直到今天,有关包拯的电视剧、评书等仍然广为传播。
 
  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披肝沥胆,冒犯威严,不知忌讳,不避怨仇。”这是包拯对自己做谏官时的总结,与他年轻时“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的志向一脉相承。

  “以法律提衡天下”,是包拯的一贯主张,百姓是国家之本,法令是固国之本,颁行法律务必要慎重。慎行法令,取信于民,则祸乱易平,天下易治。他认为国家立法应当贯彻“公私利济”,“于国有利,于民无害”的原则,从这一原则出发,包拯经常深入民间,体察百姓疾苦,为民请命,提出“薄赋敛,宽力役,救荒馑”的谏议,并极力主张节省国家费用,要求减冗吏,减冗兵,减修建,省奢侈。同时法令必须是稳定性与适时变动性的统一,法令一经制定,不能朝令夕改,失信于民。“发号施令,在乎必行”,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法律,该废除的要立即废除。

  包拯的法律思想,更多地体现在司法实践上,毕生追求执法、司法公平、公正的目标,在他的文集中多处谈及自己的执法观点,“赏德罚罪,在乎不滥”;“赏者必当其功,不可以恩进,罚者必当其罪,不可以幸免”;“邪佞者虽进必黜,忠直者虽远必收”。赏罚不滥,中正执法,也重视教化,主张恤刑慎杀,德主刑辅。他劝谏皇帝不要任用苛虐之人做司法工作,理由是“治平之世,明盛之君,必务德泽,罕用刑法”。应该是“精选廉干中正之人”充当司法官吏,选拔监察官员更是“非端劲特立之士,不可轻授”。对于贪官污吏,包拯认为他们是害国害民的蠢虫,不除掉他们,天下不得安定。为此,他曾上书皇帝“臣僚犯赃抵罪,不从轻贷,并依条施行,纵遇大赦,更不录用”,要用法律手段严惩贪官污吏。

  历史上真实的包拯确实言行一致,他“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传说包拯不苟言笑,京师“人以包公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以至于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的俗语。

    包拯为官清廉,其名言“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其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吾孙也”! (杨清林) 

责任编辑:C009文章来源:辽宁法制报(201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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