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哑子,每逢新知府上任,都献上一根木棒,任官责打。包公上任后,他又来献棒。包公想:如果他没有冤枉,怎肯屡屡无罪吃棒?无奈哑子口不能言,手不能写。包公心生一计,用猪血涂在哑子臂上,又以长枷枷到街上示众。暗差几个心腹跟随其后,见有人替他鸣冤叫屈,就传他上堂。
一会儿,果见围观者中有个老头为哑子叫屈,于是将他引到包公面前。
老人说:“这人是我村的石哑子,自小不能说话,只是耳朵还好使,他被哥哥石全赶出,万贯家财,并无分文给他。每年告官不能伸冤,今日又被杖责,小者因此感叹。”
包公传石全到衙,但石全不承认哑子是他亲骨肉。石全走后,包公教哑子:“你以后撞见你哥哥,就去扭打他。” 哑子眨巴着眼睛,看上去有些害怕。包公说:“你就照我的话去做好了,本官可为你作主。”
一日,被打得头破血流的哥哥来告哑子,说他不尊礼法,殴打亲兄。
包公问石全:“哑子如果真是你亲弟,他的罪过不小,断不轻饶。如果是外人,只作斗殴论处。”
石全说:“他果是我同胞兄弟。”
包公喝道:“既是你亲兄弟,为何不将家财分给他?分明是居心独占!”
石全无话可说。包公即差人押他们回家,将所有家财各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