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11月1日下午,2013中国开封海峡两岸包公文化交流会举行,两岸专家学者就包公司法文化展开交流,交流会从包公文化的内涵和定位、包公的法学思想与民生、包公的廉政思想与法治、包公文化在两岸交流中的影响等深入展开交流。
包公文化 源远流长
包公,名包拯,北宋为官,曾任开封府尹、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曾授龙图阁直学士。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著称,被百姓尊称为“包青天”。自古以来,包公的事迹一直为百姓广为传诵,有关他的戏剧在舞台上常演不衰,尤其在文学艺术中所描述的清官包公,中国甚至东南亚地区的人民,都对其有着极深的印象。
包公是中华民族发展历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之一,他忠孝、爱民、公明、清廉,在民间,赞美和歌颂包公的作品广为流传。这个不畏权势、坚持为民做主的北宋官员,从元朝开始,经由戏曲、文学作品的广泛传唱,成为老百姓膜拜、向往的形象,承载着中国老百姓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和寄托,其精神历经宋、金、元、明、清,千年不衰,直到今天仍影响着人们的意识和社会的价值判断。他所追求、实践和代表的司法公正、清正廉洁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粹,对中外历史文化和社会思潮的发展产生过极为深远的影响。近代以来,包公的故事不断推陈出新,在民间和广大民众心中有很强的影响力,形成了不断发展的包公文化。
近年来,开封市借助包公文化这一得天独厚的历史资源优势和地域优势,依托包公祠和开封府两个景区,组织开展了清明节包公颁新火仪式等一系列文化活动,深入开发和挖掘包公文化的内涵,赋予包公文化新的含义。以文化资源衍生文化活动、以文化活动激发文化活力、以文化活力催生文化魅力、以文化魅力传承创新华夏文明,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全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
包公在台湾也有着很深远的影响。台湾的云林、彰化、台北、高雄等地都建有包公庙或包公祠。今天来参加活动的云林包公庙就是台湾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庞大的包公庙,被誉为岛内的包公祖庙。
弘扬包公司法文化 传承司法精神
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是时间的积累,是人们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是能够深刻影响人的一种精神价值。包公文化,就是千百年来人们对包公的思想、品格和行为准则等进行提炼和总结,经过长期积累而形成的一种精神价值,成为人们遵循的信念,渗透于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
包拯是中国历史上的著名人物,自宋代一千多年以来,经过不同时代人们的塑造,包公形象成了百姓心目中铁面无私、刚直不阿、疾恶如仇、执法如山的理想“法官”,并升华为超越时空的理性精神,公平与正义的象征,具有很强的艺术魅力,并逐渐形成一种范围广泛、内涵丰富、影响深远的包公司法文化。交流会上,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詹玉锋说,时至今日,包公故事仍盛传不衰,屡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一方面是因为包公具有强烈的人格感召力,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社会和普通百姓对清明政府和公平正义的渴望和追求。包公司法文化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是因为其具有清正廉明、无私无畏、执法严明等精神内涵。“传承和弘扬包公司法文化精神,就要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看待包公司法文化精神,从包公司法文化中探索古代中国优秀的法律传统和法律观念,正确把握古代中国法律文化的重要价值,摒弃其糟粕,吸收其精华,找到包公司法文化与当代司法精神的契合点,将其发扬光大。”詹玉峰说。
在詹玉峰看来,包公司法文化有清正廉明、严于律己,铁面无私、执法公正,刚正不阿、不畏权贵,惩恶扬善、司法便民,明察秋毫、睿智断案,敢作敢为、为民请命等基本内涵。包公保护弱者、为民做主、秉公办案、不畏强权、看重结果和实质正义,讲究情理法的统一,亲民便民等司法工作的价值观和举措,与当今司法工作的价值取向具有较强的一致性。当然,现代社会不可能再像古代那样,将人民群众的愿望寄托于某一个人,而是需要制度的建设、完善,注重人权的保障和实现。包公司法文化作为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精神力量,对当前廉政建设也有积极意义。“一种优秀文化要想得到有效的传承,必须有好的传承载体和传承形式,作为包公司法文化发祥地的开封,我们更有责任和条件来传承包公司法文化。”詹玉峰说
弘扬包公司法文化 建设美丽中国
包公文化涵盖政治、法律、伦理道德、经济建设等诸多领域。
包公一生中所表现出来的廉洁奉公、严惩腐败、不畏权贵、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和高风亮节,既是中国文化传统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气节精华。名扬千古的包公及包公文化内涵博大精深,影响中外,震古烁今,是世界级历史文化资源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