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内乡县衙:一座内乡衙 半部官文化(5)
2012/6/20 17:45:4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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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虽为“贱役”,能量却不可小视。他们是官员左右的亲随,大老爷有什么事,不论公私,都交由他们办理,因此他们也有了自己的资本。人们要到衙门办事,首先要过门子这一关。俗话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这门子就是小鬼了。门子的职责是“报”(通报),而眼中盯的是“包”(门包,就是进门时送给官员和门子的红包)。为了接触到官员和师爷,达到各自的目的,就有人主动结交门子。因此门子有了“门路”的含义,由此又生发出很多日常词汇:“走门子”、“有门路”、“走后门”、“路子野”等等。
《清稗类钞》对门包的渊源进行了追溯:“门包之陋规,与268年之国祚相始终,而实肇端于吴三桂出关乞师,欲求见摄政王多尔衮而不得,乃以重资贿其左右,始开门接见,其后遂成为陋规,牢不可破……本朝之得国以门包,其失国亦以门包,可谓奇矣。”这话说得有几分夸张,但如同破坏千里之堤的蚁穴,门子对衙门公正和正义的腐蚀显而易见。
不起眼的门子,利用与官员的特殊关系,悄没声息地在衙门内外牵线搭桥,不知道做成了多少交易。据说送门包有很多讲究,求见官员的人要先用红纸把银子封好,写上“门敬”或“门礼”,这是送给官员的,然后再给门子本人送上小门包。这样,大老爷就丝毫不失威严地笑纳了。
如同有阳光也有阴影一般,县衙也有堂皇的一面,为了维持统治秩序,古代官衙也在极力清廉自律,有所作为。内乡县衙有广为人称道的楹联文化,有警示制度,有全国独一无二的刻在石碑上的反腐宣言。古代的衙门中不仅仅有严刑峻法的审判,县官还有发展经济、赈济灾民、教化百姓等很多职责,所以老百姓也称他们为父母官。
“父母官”,本来指的是如父如母的汉代南阳太守召信臣和杜诗,后来这个称呼流传到全国,再后来啥不啥的也都敢称父母官了。但顶着“父母官”的帽子,不少知县还是爱民惜民,各有善举善政的。
警示:从剥皮揎草到石坊、楹联
内乡县衙的大门正对这一堵高高的单立直壁抱框墙,这是县衙的附属建筑,叫照壁。按照古代风水理论,照壁正对大门,起到屏蔽作用,使衙门藏风生气,并产生庄重、森严、神秘的建筑气氛。照壁的正面,有大幅的青砖浮雕,画面正中有一个形如麒麟的怪兽,四蹄飞奔、张着大口、仰头朝天。这个动物叫“贪(加犬字旁)”,是神话传说中的贪婪之兽,传说它力大无比,贪婪成性,能够吞吃金银财宝,尽管四周和脚下都是宝物,但它仍不满足,还妄图吃掉天上的太阳,结果却坠入悬崖,死无葬身之地。古语云:“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进出官衙必须面对的照壁上绘这样的画面,据说是警戒官员切莫贪赃枉法!
明清两代官衙门口都有这样的照壁,据说这招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想出来的。朱元璋出身贫贱,他对贪官污吏的痛恨程度在历朝历代帝王中绝无仅有。为了使吏治清明,他多次颁布严刑重典,后来还发明了大名鼎鼎、骇人听闻的“剥皮揎草”之刑,就是将贪官在衙门里的土地庙以酷刑处死后,剥下整张人皮,里面填了草,挂在官衙大堂官座之旁。后任的官员每到大堂办公,这填了草的人皮囊就在他头顶上悠悠晃晃,让他触目惊心,再不敢贪。贪污多少会受这样的刑罚?记者看到的资料说法不一,有说60两,有说200两。有多少人被“剥皮揎草”无据可查,但当时行此刑的土地庙被称为皮场庙,想必受此刑的贪官也不算少。
据记载,这种刑罚持续时间不长,洪武二十八年,已是晚年的朱元璋觉得重典治吏只是权宜之计,颁旨废除此刑,钦定改为各级衙署照壁必须绘“贪(加犬字旁)吃太阳”图案,以达到警戒目的。衙署照壁绘“贪(加犬字旁)吃太阳”图案从此成为定制,沿用到清朝末年。即便是有前例在此,明代后来的官场仍贪风日盛,明中叶以后仍旧遍地贪官,诛不胜诛。
聪明的皇帝都知道,百姓能载舟也能覆舟,让官员清正廉洁、爱护百姓就是维护自己的统治秩序。“剥皮揎草”未免过于野蛮,对后任的官员也有失人道,并不是什么好办法。要保证官员清廉,古人更喜欢借助文化的力量,内乡县衙保留下来的一些建筑和楹联,都有久远的传统和深刻的文化内涵,可以说是古代衙门清廉文化的遗存。
县衙仪门与大堂之间的甬道上,立有一个石坊,被称为戒石坊,其南面刻三个大字
责任编辑:C006文章来源:河南日报 2004-11-16 作者: 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