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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隆的战斗:生死攸关(3)

2013/12/21 11:33:16 点击数: 【字体:

化,即找第三者来收购企业。

  直接引入员工持股不可行,A股市场也难以满足改制的要求,最可行的就是寻找第三方来破局。

  2006年3月份,双汇国有产权在北交所挂牌。9个月后,商务部批复,同意漯河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双汇集团100%的股权转让给香港罗特克斯有限公司(高盛和鼎晖分别持有罗特克斯51%和49%的股份),双汇发展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海宇将其持有的双汇发展25%股权转让给罗特克斯(5.62元/股)。此时,罗特克斯直接和间接持有双汇发展60.72%的股份。 

  其后,双汇开始为二次改制搭建海外平台。2007年7月,双汇集团管理层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兴泰集团,共有263名双汇发展及关联企业员工持有兴泰集团股份。其中,万隆持股最多。同年,兴泰又进一步在维尔京群岛设立了子公司雄域公司(Heroic Zone Investments Limited),雄域公司则持有双汇国际(Shine C Holding Limited,已更名为Shuanghui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31.82%的股权。而罗特克斯的股东几经腾挪,则从高盛和鼎晖两方拥有变为双汇国际100%拥有,而罗特克斯直接及间接共持有双汇发展合计51.5%的股权。

  但直到2009年12月14日,双汇发展才发布澄清公告,确认了高盛对双汇这笔大幅减持股份。公告显示,高盛手中双汇集团的股权只剩下15%。

  2006年国有股退出后,境内公众股东与大股东罗特克斯、管理层之间就存在利益分歧。漯河市国资委出售的双汇集团,并非双汇系全部资产,按照评估其净资产为6.6755亿。在此之外,真正意义的双汇集团是一个松散的联合体,总资产将近60亿,涵盖了肉制品加工的上下游产业及多元化产业。

  投资者担心,高盛、鼎晖与双汇管理层会联手通过境外公司,收购这部分“未上市资产”,进一步让双汇在境外整体上市。如果在H股上市,对迟早要退出的财务投资者显然是最便捷选择。

  国有股退出之初,就有风声传出高盛与鼎晖不过暗渡陈仓,暂代管理层持股,不过始终无明确证据。高盛减持后,境内股东更有理由担心鼎晖是在“站最后一班岗”。

  对双汇发展的境内股东而言,最符合利益的选择,是将集团未上市资产注入双汇发展,实现境内整体上市。

  2010年11月29日,双汇发展连发18个公告,公布了一揽子资产重组方案。罗特克斯依然持有双汇集团100%的股权,直接、间接持有双汇发展51.45%的股份。双汇集团和罗特克斯拟将339亿元资产置入上市公司。

  根据重组方案,兴泰集团成为双汇发展实际控制人。事实上,兴泰集团持有的股份在双汇发展中列在第二位,鼎晖投资旗下基金控制的四家关联公司合计持有的股份超过了它。不过,双汇国际安排雄域公司每股有2票表决权,鼎晖等每股只有1票表决权,而双汇国际又控制着双汇发展,也就是说,鼎晖作为第一大股东,向双汇管理层让渡了控制权。

  (根据双汇发展公告整理)

  分析

  猪肉安全从何破题?

  中国生猪养殖处于转型期,极度分散、规模不大,使得监管难度极大

  文 | 本刊记者  孙欣

  “瘦肉精”事件,其波及面现在看来不大,但它折射了隐藏已久的猪肉安全问题。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中国人饮食习惯的改变,让瘦肉的价格远高于肥肉,瘦肉率自然成为最重视的指标。业内人士指出,要想提高瘦肉,正确的做法是通过“从遗传上改良猪种,养瘦型猪”,但目前中国大部分生猪由于分散养殖,缺乏科学饲养,把商品猪作为种猪繁殖,品种出现退化瘦肉率不高,于是,有些人就想到了“偏方”—瘦肉精,来改变活猪的瘦肉率,导致食品安全出现问题。

  这次的板子重重地打在了中国最大、知名度最高的猪肉加工企业双汇身上。虽然当事者不至于出现类似三鹿那样的灭门之灾,但暴露的决非一家企业的问题。在猪肉制品安全问题上,监管部门再次陷入尴尬。央视315曝光片段中那个收钱就给耳标的国家检疫人员,一定会受到处罚,或许相关监管部门的领导也会被追究责任,但如果行业环境不变,监管体系不变,镜头之外的猪肉质量安全问题永远不能得到彻底解决。

  这并不是假想,而是记者采访到的几位资深业内人士共同的担心。那么,眼下的监管流程究竟是什么样?为何难以控制瘦肉精的泛滥?几位业内人士为我们梳理了从饲料、养殖、加工到销售整个产业链上涉及的主要监管形式和问题。

  首先,饲料质量把控。一家新饲料厂必须在当地饲料工业办公室备案,该办公室归各省农业厅管理。而饲料质量则由另外的部门负责抽查—质量监督局。根据该饲料的销售范围,又涉及不同省、市、县的相关机构。抽查时,主要涉及蛋白质指标等常规检测,有时也会涉及瘦肉精检测。但即便检测出问题,处罚力度也相对较小。

  接下来是养殖环节,主要由动物检验检疫部门监督检查。但问题是,中国养猪分散,上规模的猪场少,动检部门无法保障充足的人力。即便检测出问题,养殖户也很可能把问题推给饲料销售商,从而免受重罚,而饲料厂家如果是外地的,则不在当地动检部门管辖范围内,很难追究其责任,最终大多不了了之。

  更值得关注的,是在养殖户和加工企业之间的另一个环节,中间商,俗称“猪贩子”。这是一个富有中国特色的群体,作用巨大。他们是信息闭塞的农户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并起到为农民提前垫资的作用,赚的差价其实就是垫资的利息。但问题是,他们很难监督,而很多养殖户就是跟着他们学会了添加瘦肉精。即便企业发现了问题,只能停止进货,可无权处罚。

  于是,饲料厂、养殖户、中间商,掺杂着各种动机,最终把含有瘦肉精的生猪送到了屠宰加工企业的收货大厅里。

  很显然,从养殖户到加工厂,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决定了含有瘦肉精的猪肉能否流入市场。只要这一关过了,后面就几乎一路绿灯。在加工环节,动检部门虽然也会参与抽检,但他们检查的重点是猪是否健康,有无传染病,例如是否是米猪肉等,瘦肉精检测则很少涉及。

  其实,这个环节原则上并不好过。比如双汇选择养殖户时,会关注资质。如果是规模养殖场,要看有无规范的管理制度,还要看用药记录,但这些都只是测评的一部分,且容易做手脚。最重要的还是对猪的检验。目前发生的问题,在检测这个环节暴露无遗。

  于是,含有瘦肉精的猪肉便顺利流通到市场上。在流通环节上,工商管理部门和动检部门都会进行检测,但事实上,他们主要查的是市场上的肉有没有检疫证、合格证。

  几个环节下来,涉及的监督机构众多,谁都说了算,谁又都不承担主要责任。尤其是中间商环节出现监管空白。含有瘦肉精的猪肉自然能畅通无阻地到了消费者的餐桌上。

  除了责任不明,一些监督机构也存在执行困难、执行不力的问题。国家2002年就禁止销售瘦肉精,之后虽然屡屡出现瘦肉精,却很少有人因此获罪。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因为人食用瘦肉精后主要是中毒症状,导致

责任编辑:C009文章来源:华夏经纬网 201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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