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邦昌临危受命
张邦昌生于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永静军东光(河北东光市)人。宣和元年(1119)任尚书右丞,转左丞及中书侍郎。靖康元年(1126),张邦昌“拜太宰”,居相位。
靖康元年闰十一月,金军攻进汴京城,张邦昌与宋徽宗第九子康王赵构曾一起落为金军人质。靖康二年二月初,金军副都元帅完颜宗翰与金太祖次子完颜宗望废掉徽、钦二帝皇号,将其扣押于汴京城郊的青城,灭亡了北宋王朝。
金廷能用武力灭北宋,却无力直接统辖新占领的宋领地。完颜宗翰、完颜宗望在金兵北退之前,也必须确定由何人经治黄河以南。宋尚书员外郎宋齐愈出于怀仇泄恨,手书“张邦昌”在宋官员中传看,要张邦昌喝下“僭逆”苦酒。宋留守司即于二月十一日召集众官员讨论,同意以张邦昌“旧任宰相,姑举之,以塞命”,取得“勉强应命”,可保“一城(汴京)生灵”不遭金兵“屠戮”的共识。
二月十三日,金军发出公告:敢于重提立赵氏为帝,按军法治罪。至三月一日,宗翰、宗望发下一道死令:“三日不伏推戴(张邦昌),先戮大臣,次尽杀军民百官。”
宋官员、僧道、百姓、军人、耆老等再三推戴张邦昌,张邦昌哀叹“邦昌以九族保此一城人”。足证张邦昌是为保全汴京城官兵免遭金兵屠杀,极其无奈地认领“僭逆”的冤差。
三月七日,张邦昌在50名金军骑兵护卫下,领受金太宗皇帝的册命:“张邦昌即皇帝位,国号大楚。”几个甘心投靠金军的宋官员,则充当了大楚官员。
尤为难得的是,张邦昌不以大楚皇帝名号称尊,只有一次使用,即向宗翰、宗望二将求免金军最后一次收括金银,终得允诺,回书:“自来所取金帛,皆系犒赏军兵之所急用,虽不能足数,亦且期大半,今楚肇造,本固则安,虑因根括之急,重困斯民,已议捐止。”
三月二十八日,金军押解徽、钦二帝及众多官员、后妃北退,张邦昌率官员至汴京南薰门,恸哭遥送“二圣”去金地五国城。金兵退出汴京城,他主动离弃大楚帝号,想方设法向赵氏宗室移送宋廷皇位。
张邦昌派宋官员蒋师愈、蔡琳,向康王赵构呈送“舆服御物”,致书“社稷不毁,庙主如故,祖宗神御皆幸存全”,深表等待康王继承宋廷国祚之意。四月九日,张邦昌再遣派谢克家向康王送上御玺“大宋受命之宝”。四月二十五日,退位的张邦昌向康王呈送神宗戴过的道冠,再表拥戴康王登极之诚意。张邦昌前去归德应天府觐见康王,恭请康王登帝位,复兴赵氏宋廷国祚。赵构对张邦昌先是“抚慰之”,后称赞“九庙不毁,生灵获全,皆相公之功”。
张邦昌以“僭逆罪”被赐死是冤案
靖康二年五月一日,康王在应天府正式登极。宋高宗赵构开朝,诏令“以张邦昌为太保,奉国军节度使,同安郡王”。不几日后,“进张邦昌为太傅”。
然而,奸臣黄潜善最先向宋高宗提出:“邦昌僭号,罪在不贷。”接着,一向仇视金廷女真贵族的宋权臣李纲,进言“邦昌已僭逆,岂可留之朝廷”。高宗终在李纲等众朝臣的压力下,于六月诏令“张邦昌坐僭逆,责降昭化军节度使”,以散官“谭州(湖南长沙市)安置”。
黄潜善、李纲虽未能以“僭逆”罪使高宗处死张邦昌,但另有一些官员抓住张邦昌当位时,曾私幸陈姓宫女过错,控告追查又有人作证,终使高宗无言以答,于同年九月,“命湖南抚谕官马伸持诏赐张邦昌死于谭州”,终年47岁。
张邦昌自靖康二年三月七日至四月十日继位大楚皇帝仅33天,从未向金朝统治集团出卖以汉族为首的中原民族利益,甘心事敌附逆,坚持“不御正殿,不受常朝,不山呼,不称圣旨,不称御。凡晓示文字,不称诏命。番使入朝则正坐,常朝则偏坐。百官入朝以平交礼相见,称名称诸公”。将“禁中诸门用锁,题曰邦昌谨封”,从未开启。足证他绝不承当僭越为帝之恶名,力避投金事敌之罪。
张邦昌对赵氏宗室可谓忠诚,绝无二心,金兵退走伊始,即努力寻求赵氏宗室复位,中兴宋廷王业,毫无私心地恭迎康王登帝位,重建南宋建炎王朝,到头来竟被高宗处死,故清朝史学家赵翼就此认定赵构以僭逆罪处死张邦昌,“不免冤抑”。
综上所论,宋高宗以“僭逆赐死”张邦昌是错杀、冤杀。《宋史》编者将张邦昌列入叛臣传,是一桩历史错案、冤案。作者:刘肃勇(作者单位:辽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