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虹斌(作家)
我们可以看看一个“不法”的人是怎么样收买人心的:
郭解的侄子仗着郭解的势力,邀人喝酒,强行灌酒;人家生气了,杀死了他的侄子,逃走了。郭解的姐姐把儿子的尸体丢弃在道上,不埋葬,想以此羞辱郭解。那凶手回来把情况跟郭解说了,郭解认为凶手没错,是侄子无理,放了凶手,收葬了侄子。大家更加称赞郭解了。郭解看到有人对他很傲慢,就暗中嘱托尉史对这个傲慢的人特别关注,不让他服役。这个人得知后很羞愧,负荆请罪。少年们也越发仰慕郭解了。
其实,写到这里,我们已经知道“不轨于正义”是什么意思了。是的,委屈自己成全别人,尤其成全的是仇人,这种你我做不到的事,他做到了,当然很牛。至于那个行为粗鲁却无辜的侄儿,至于那些成全他们快意的刀下鬼,至于被藐视的国法、人性、天理,谁在乎呢?快意的人是不会在乎的,羡慕这种拥有随意处置别人性命的权力和潇洒的人,也是不会在乎的。
可无所不能的郭解居然还是死了。原因是郭解的一位门客杀了一个说郭解不好的儒生,并把儒生的舌头也割下来了。官吏让郭解交出凶手,但郭解确实不知凶手是谁。官吏便如实禀告,说郭解无罪。——这个时候,御史大夫公孙弘说了:“郭解以平民身份为侠,玩弄权诈之术,因为小事而杀人,郭解自己虽然不知道,这个罪过比他自己杀人还严重。判处郭解大逆不道的罪。”于是,武帝就把郭解的家族给族灭了。
公孙弘的意思是,郭解睚眦杀人,已经是自立法度了;无需郭解的吩咐就已按郭解的方式办好,这不就是法外有法吗?郭解如果是指使杀人,尚不过是刑事罪名;然而如果他成为了皇帝之外的另外一个权威,那岂不就是大逆不道了吗?从这个角度说,公孙弘的推论的确有理。可当郭解杀人抢劫干尽伤天害理之事的时候,他没事;当郭解曲法放过杀侄儿的凶手、或藏匿各种凶徒的时候,他没事;但出了一桩郭解并不知情的谋杀案,郭解却因此族灭。这种法律,叫人怎么遵守?除了恐惧,如何能尊重?
回过头来说郭解。那位枉死的儒生说得没错:“解专以奸犯公法,何谓贤?”我也不觉得贤。他以一己好恶为准绳,在他的小小世界时,他就是一个享用着“千秋万代一统江湖”崇拜的极权君主,主宰着生杀予夺之权。固然现实世界中的律令和政治令人厌恶,然而,任侠世界中的价值观和伦理观,只是对现实秩序的拙劣的模仿,山寨的倒影,只有比世俗的统治更恶劣。【原标题:郭解和任侠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