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古城城墙、城湖、城郭三位一体,保存完好,独具特色,全国少有;它外圆内方的“古铜钱币”(或称为“世界遗产标志”)格局,更是举世罕见。我们当前完全可以把商丘古城称之为“世界遗产标志城”,因为商丘古城外圆内方的格局与世界遗产的标志同出一理,都是人类古老文化(主要是天人合一思想)的应用与体现。况且保守地讲,商丘古城“外圆内方”格局的出现(公元1540年)要比“世界遗产标志”的出现(1978年)早上40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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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古城:世界遗产标志城
世界遗产标志(World Heritage Emblem)是抽象的、象征性的、符号性的,而商丘古城(The Ancient City of Shangqiu)是具体的、客观的、实实在在的,这两个概念能否相提并论?两者之间有没有内在的必然联系且能融合起来?也就是说两者有没有认同符号(Image of Identity)呢?
从表象符号的外在图形看,商丘古城外圆内方的“古铜钱币”格局与世界遗产标志如出一辙,都是人类古老文化中“天圆地方”哲理的应用或延伸;从表象符号产生的先后时间看,商丘古城外圆内方的“古铜钱币”格局的出现(公元1540年)要比“世界遗产标志”的出现(1978年)早上438年;从表象符号内在的文化渊源与文化内涵看,商丘古城外圆内方的“古铜钱币”格局与世界遗产标志同出一理,都是中华古老文化的应用与体现。如此说来,商丘古城之于世界遗产标志,便有了一种“家”的感觉。有鉴于此,我们把“商丘古城”称为“世界遗产标志城”,但绝不是牵强附会,更不是以己之欲,便施于人。
世界遗产标志及其内涵
世界遗产标志作为全世界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World Heritage List)的遗产地(World Heritage Site)所共同使用的标志,经历了一个产生与发展的过程,尽管如此,世界遗产标志的内涵从其产生至今却始终如一,未曾变更。
1972年11月16日在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第十七届大会上,正式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但尚未提及世界遗产标志。1976年11月,世界遗产委员会(World Heritage Committee)成立,总部设在巴黎,并建立了《世界遗产名录》,开始酝酿世界遗产标志一事。1977年6月27日至7月1日,世界遗产委员会第一届会议在巴黎召开,会议决议第27条指出,世界遗产标志的准备使用尚存异议:“一些与会者建议,遗产地本身应该标明该遗产地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而另外一些与会者担心,那些没有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和没有标志的遗产地,会受到遗产公约国的轻视。”1977年10月20日颁布的第1版《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准则(Operational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第5条第5款,对使用世界遗产标志的方式做了说明:“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地应该使用世界遗产标志加以标识。
但这种标志应该以视觉上不损害该遗产的方式加以放置。”1978年9月5日至8日在美国华盛顿召开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第二届会议上采纳了比利时著名图像设计师米歇尔·奥利夫(Michel Olyff)设计的世界遗产标志,并在1978年10月颁布的第2版《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准则》第25条,正式推出了世界遗产标志(见图1和图2)及其说明(根据其用途、技术可能性和艺术性考虑,可以以任何色彩使用艺术家提供的两种版本之一)。“然而,在实践中,世界遗产标志图形的第二版本(即图2)通常更受到签约国的偏爱,世界遗产委员会秘书处已经将它用于宣传活动。”(见1988年修订的第6版《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准则》第10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