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玉瘗”仰三苏
2013/11/9 16:20:4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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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玉瘗”坊位于郏县“三苏坟”门口处。青石制作,高3.25米,宽3.54米,是明代学者浙江右布政使郏人王尚絅明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二月所建。清嘉庆年间知县李虎臣重修。正面楣刻“青山玉瘗”四个大字,左右石柱楹联,隶书苏轼《狱中示子由》诗句:“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背面楷书王尚絅《祭三苏文》。
王尚絅,字锦夫,号苍谷。生于明成化十四年(公元1478年),18岁中举,25岁进士及第。历任兵部主事、吏部稽勋、验封二司、山西参政、陕西参政、浙江右布政使。明嘉靖十年(公元1531年)卒于浙江任所。所著有:《平山年谱》、《义方堂集》、《维正稿》、《嵩游集》、《密止堂集》、《西行类稿》、诗集若干、文集若干。所著述不止数十百卷。时人谓其“右二程而左三苏”。现有《苍谷集》十二卷行于世。
苏轼《狱中示子由》一诗,写于宋神宗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苏轼因文字入狱,史称“乌台诗案”,苏轼7月28日被捕,8月18日入狱。在狱中,苏轼自知获罪难逃一死,就写了一首告别诗《狱中示子由》,诗中写道: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遇暗自亡身。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全诗语气含悲,说他一家十口要靠弟弟抚养,他自己的灵魂则躺在荒郊外听风受雨。他愿意生生世世和子由做兄弟。诗中他感谢皇帝往年的恩情,一切怪自己。子由读诗大恸,伏案痛哭。此诗很快转到皇帝手中,神宗读罢,很受感动。加之太后临终遗嘱:“不可冤枉无辜。”12月29日,因太后葬礼大赦天下,苏轼被贬黄州团练副使,“乌台诗案”才宣告结束。
王尚絅在石坊背面的《祭三苏文》中高度评价了三苏在文学上的成就,文中写道:“嗟予髫龀,获诵苏文。焕兮风水,郁兮春云。乃兹仲春,东风气正……谨修瓣香,聊充野祭。拂尘遗像,扫松中堂。青山玉瘗,夜雨神伤……”表达了铭文作者思念和仰慕先贤的凄怆之情。(李学义 李朝锋整理)
责任编辑:M005文章来源:平顶山日报(2006-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