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和我讨论,考古学主要涉及哪些研究领域?我说第一是研究历史,第二是研究文化,第三是研究人,第四是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当然这种排序是不分先后的,主要是看学者的具体研究兴趣。
关于考古学研究历史的问题,过去学者们有过专门阐述:譬如特别是在史前史的发现和建设方面,考古学有着无法替代的唯一性地位;而且,史前史的历史竟然占了人类诞生以来历史的99%以上。其实,考古学对史前史的发现绝对不仅仅是一段过去未知历史的发现,更重要的是它告诉我们,任何事物有诞生就会有消亡的一天,即人本身作为一种灵长类动物,她不会是永恒的,她诞生于5、6百万年前,是地球运动了35亿年以后的产物,它让人们能够基立于历史的角度从哲学上去面对和思考如何在“有限”的历程中处理好人类彼此的关系,包括应当如何善待孕育人类生长的大自然以及人类的“同胞”——所有的动物世界。它还告诉我们,人不是神造的,人性中的许多善恶问题是与生俱来的,这让我们可以理性和勇敢地面对人性世界;它又告诉我们人类的各种文化与文明成就包括社会本身,是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逐步创造出来的,它呈现的规律性与法则迄今仍然未被改变。
朋友们还问:考古学在研究历史方面,究竟呈现出一些什么个性?我想大概有以下的特点吧?!
第一,考古学让历史“落地化”。考古学者在探索历史问题时,会让每个历史事实落在具体的地理位置上。这个位置是物理的,是有具体尺度的,是有地理地貌特征和自然禀赋的。以考古发现补充或纠正文献中对“地理位置”记载缺失或失误的实例举不胜举。而人类具体活动发生的空间位置对理解人们的文化空间建构乃至行为模式有着无法想象的意义。有学者认为,20世纪中叶以来,学术界有从过去重视“时间”研究而向重视“空间”转向的趋势,这对考古学而言,历史发生发展的“空间”问题本就是它的题中主义。
第二,是把历史“形象化”。考古学揭示的历史,无论是生产工具、生活物品、建筑形态、聚落格局或者还是人生习俗、宗教遗迹、美术作品、工艺特征等,它都是以物质样态而形象化地呈现在今人的面前,即使是出土的文书、墓志、碑刻、铭文、绘画、纹饰等,也都与特定的地点、层位、遗物、遗迹共生,从而呈现出与特定时空及人群相联系的立体形态。它与以文字资料为主的抽象化的文献历史学形成了互补的关系,展现了历史学的多样性和丰富性。近年来兴起的“图像史学”,其实所运用的所谓“图像”资料大都来自于考古学家经运用科学方法所调查、发掘、研究、记录的成果。也可以说,考古学推动了历史学的形象化、立体化、图像化。借助于考古学的这一特点,大量出土文物进入了博物馆或美术馆,它们架构起了难以计数的博物馆的陈列骨干,给普通民众传递了历史的丰实和文化的精彩,同时也推动了公共考古学和公共史学的发展繁荣。
第三是把历史“细节化”。传统文献中的历史一般关注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历史主体过程,这当然是极其重要的。而考古学恰恰关注细节,从细节中梳理出某种文化事象的来龙去脉、某个聚落的结构布局、某一产品的生产过程、某类建筑的设计砌造等等。有田野考古经验的学者都知道,考古学能把许许多多人类的历史活动确定到几米甚至几厘米的范围,它改变了许多模糊不清的历史镜象,让人们在细节中把握历史,观察真实,感受魅力。
第四是让历史“遗产化”。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保存到当代的文化财富和文化资源。众所周知,在人类数百万年的历史长河中,创造过难以想象的丰富文化与文明成就,然而,人类大多数的创造都被无情的时光带走了,能够保存下来的可谓凤毛麟角,而且它们还大多被埋藏在今天地表之下,只有通过考古学才能让那些被掩埋的先人遗珍得以重见天日,进而变成能够被今人所阅读、认知、利用的文化遗产。在西方学术界有“文化记忆”一说,而文化遗产正是让人类获取文化记忆、保存文化基因、打通文化血脉、持有文化智慧的重要条件。丘吉尔先生说过,“你能看到多远的过去,就能看到多远的未来”。正是因为有了考古发现的文化遗产,人类的文化记忆才会被推向数百万年、数万年、数千年前那些没有文字记录的洪荒年代,也才知道人类社会的万物都有个起源、发展、演变、衰亡的过程。而且,最关键的是,考古学家揭示出来的不是历史的碎片或无形的话语,而是由这些碎片缀合成的包括思想在内的物态文化遗产,它让人类以及国家、民族、都市恢复了丢失的“文化记忆”,而扬·阿斯曼先生提醒我们:“正是(文化)记忆使得我们保持自我,明天的我如同昨天的我和今天的我。记忆帮助我们在超越生死界限的时间长河中确定位置”,辨明方向,走望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