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延信在诉状中称,2008年的冬天,被告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朝阳分院的主要负责人傅嵘及另外一名工作人员来到他家,请求与其合影留念。今年3月,谢延信及其家人发现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朝阳分院在其大厅悬挂谢延信的照片,并把谢延信的照片印在医院的广告册上大量散发。同时,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朝阳分院在其网站上也使用谢延信的照片进行广告宣传。谢延信认为,被告在未征得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自己的照片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构成了对自己肖像权的侵犯。为此,谢延信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使用自己的照片做广告,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并赔偿自己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谢延信是焦煤集团鑫珠春工业公司机电科工人,在30多年的时间里,他倾力照顾亡妻的三位亲人——瘫痪的父亲、丧失劳动能力的母亲、呆傻的弟弟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在全国产生强烈反响。谢延信先后荣获河南省敬老楷模特别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被评为河南省“十大道德楷模”、“寻找感动中国的矿工——十大杰出人物”、“中华孝亲爱老之星”,并先后被评为“2007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全国道德模范。(记者 杨家军 通讯员 张建忠)【原标题:道德模范谢延信为肖像权打官司 法院已受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