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瑭《过却金馆》新注
2013/9/3 10:04:3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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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瑭(1474—1543)是明中期河南怀庆府武陟人,历弘治、正德、嘉靖三朝,仕至工、户、礼三部侍郎,以敦朴正大闻名于朝;他学识渊博,在儒学、哲学、文学、医学、乐律等方面都有很高的成就,是当时著名的学者,他曾作有一首《过却金馆》诗,全文如下:
却金本是寻常事,凛凛清风只至今;若使仕途贪者少,夷齐名姓亦消沉。
诗意为:身为政府官员,拒绝别人赠送的财物是很正常的行为,古人这样清廉的精神到今天依然让人景仰;如果做官的人都能做到不爱钱、不贪财,那么即使像伯夷、叔齐这样以高尚守节闻名的人恐怕也算不得什么了。
通观全诗,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在赞美清廉者的同时,也发出了对当时官场贪贿之风盛行的感慨,全诗饱含辩证法的精髓,表达了作者忧国忧民的情怀。
1993年出版的《何瑭诗注》(董万禄、冯清干注)和1999年出版的《何瑭集》(王永宽校点)中,均注此诗约作于正德十年何瑭任山东东昌府同知前后,这是因为他们都认为诗中所写“却金馆”是指东汉杨震却金的故址,其故址在汉时为昌邑,明时为兖州府金乡县(今同)。杨震为弘农华阴人,字伯起,少好学,通晓诸经,号为“关西孔子”,年五十始做官,《后汉书·杨震列传》载:他由荆州刺史赴山东东莱太守任时,故所举茂才王密为昌邑令,乃夜怀十金相赠,杨震说:“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王密说:“暮夜无知者。”杨震说:“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密愧而出,此事遂被后世传为佳话。问题是:杨震却金馆所在的兖州金乡在开州、东昌府境东南,相距甚远,何瑭由开州(濮阳)到东昌(聊城)上任要往东北走,不可能经过,做为一名府官,一般情况下去外府的可能性也不会太大,因而笔者在拜读此诗时,曾产生一些疑问,而笔者最近在网上见到的一些资料,为解开这个疑问提供了新的证据。
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双黄乡却金馆村,也有一座却金馆,这座却金馆是为纪念明代名臣何文渊所建,关于这段历史,何文渊的学生、永嘉(乐清)人、当过礼部侍郎的章纶,有一段精典的阐述:“太子太保吏部尚书何公文渊,宣德中守温郡时,以朝觐之京(宣德七年),道经栝苍冯公岭,夜宿旅邸,永嘉县丞于建遣其子间道怀金赠公,公笑而却之,其人惭而退,过客闻之,遂书‘却金馆’三字于壁,有司因就其地创造亭馆一区,且以‘却金馆’三字立坊,揭书于道左。自此往来士夫商旅皆於此宿。而骚人、墨客咸形之声,诗歌咏以揄扬其美”(章纶《重修却金馆碑记》)。何文渊(1385~1457),字巨川,号东园,又号钝庵,明广昌县盱江镇人,永乐十六年(1418)进士,授监察御史,历官温州知府、刑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吏部尚书,其三子何乔新曾任河南按察使,仕至刑部尚书,亦为一代名臣。在当地学者吕立汉的《却金馆寻踪》一文中,称“明朝弘治年间进士何瑭的《过却金馆》绝句最耐人寻味”,其诗“愤世嫉俗”,希望官员能“廉洁奉公,为民做主,为国分忧”。
何瑭于嘉靖二年任浙江提学副使,负责提督一省学校,到下边府县视察是经常性的工作,因而他的诗作于浙江任上的可能性应该更高,有一次,他到绍兴,从舟中望见某民宅甚巨,就问:“此属谁家?治何贾而能为大室若是(做什么生意才盖起这么大的房子)?”下属回答:“此宦宅也。”他惊异地说:“宦则安能然?”为之良久方才离去。而且他在嘉靖五年,以南京太常寺少卿署南京翰林院学士,后郭杏东(即郭维藩)继任,乃以“前直堂隶银馈之”,何瑭笑曰:“当时已得太常直堂隶银矣,复左右望耶?”将这笔名正言顺的“双工资”给拒绝了(马理《大明资善大夫南京察院右都御史柏斋何先生神道碑铭》),在笔者看来,“何瑭却金”之事虽然不像杨震、何文渊那样引起“轰动效应”,但从所拒财物的性质来讲,何瑭所做的却更加难能可贵,不易做到,他能时刻不忘“慎微”,证实了他作诗不仅只是“诗言志”,而且更注重“身躬行”,不愧为一代理学大家、清官名臣。作者:荆小斌【原标题:何瑭《过却金馆》新注】
责任编辑:C009文章来源:焦作新闻网 2009-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