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约生于周定王介十九年(前450年),卒于周安王骄十二年(前390年),又名李克,魏文侯时曾为上地之守。既是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又是地方的最高军事统帅。
李悝是孔丘门徒子夏的学生,受过儒家思想的熏陶,并发展了儒家思想,所以《汉书·艺文志》儒家类著录了李克七篇。李悝曾相魏文侯及武侯,使国富兵强,为战国初期有数的政治家之一,是一个由儒家转为法家的人,严格说他是法家的始祖。
他在相魏期间,对魏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作用。他在魏国主持的变法,开各国变法之先声。总观他一生的业绩,可称得上我国封建社会的名臣贤相。但使人感叹的是,正如郭沫若所说:“可惜的是这样一位重要人物,司马迁的《史记》却不为之立传,他的思想渊源和生活出处我们不能知其详了”。
李悝生活的年代,正是战国初期。封建经济已经占据社会经济生活的主导地位。经济基础的深刻变化必然引起上层建筑的相应变化。由于新建立的封建政权,面对着奴隶主贵族势力的强烈反对,为了巩固和发展封建国家的经济基础,打击奴隶主贵族的复辟势力,确保新兴地主阶级的统治,战国初期各个国家纷纷掀起变法运动。而李悝是这一时期第一个进行变法的人。
李悝认为统治者要想富国强兵和稳定社会秩序,必须鼓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封建国家的赋税收入。所以,他提出“尽地利”的主张。要求尽可能地开垦荒地和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尽地利必须首先调动人民生产的积极性,生产积极性产生的前提,必须给农民一些生产和生活的条件。因此,李悝把国家掌握的一部分荒地分给农民耕种,使一些没有土地的农民获得了土地,转为自耕农。
李悝的平籴政策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是现实的谷物价格的腾贵,所以他着重丰年收购以备荒年抛售,从而才能压低谷物价格。他认为影响谷物价格上涨的原因,除自然灾害而外,农民在乎常年份因生活困苦,提不起生产积极性以致农业减产,也是原因。
李悝出身于旧贵族统治阶级家庭,但他的思想进步,接受新生事物快。他认识到了当时正在迅速发展的客观经济形势,虽是一个不可遏制的洪峰,但须设法把国家经济的发展建立在地主经济的基础上,建立在农业的基础上。
因此,他不仅是历史上有名的社会改革家,同时也是历史上很早的一个重农思想家。
从单纯的生产力上来考察,“尽地利之教”,就是发展农业。但如从当时社会发展状况来看,战国以后,由于铁制农具的广泛使用,生产力有了很大的发展,农业生产在社会经济中的相对重要性也随之增大。此时的思想家也都纷纷指出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在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形成了一种重农思想。李悝的重农思想正是这种思想的代表。
李悝是一个敢于冲破常规、同落后势力进行拚搏的一位封建地主阶级的勇士。在他之前,由奴隶社会沿袭下来,官禄一直是世袭的。所以为官者不谋官事,整日声色犬马,纸醉金迷。不求进取者众多,为国念民者日寡。淫侈佞邪之风盛甚,公廉法正之行息绝。李悝把这些人称为“淫民”,看成是社会发展的阻力。他认为,要改变这种政治黑暗腐朽的状况,就必须首先整顿吏治。
他向魏文侯建议:“要剥夺这些无功受禄的所谓淫民的特权”。实行“有劳才能得食,有功才能得到爵禄”,任用真正有才能的人,并对他们的功劳要给以奖赏”,这样做才能招来天下贤士为魏国服务。魏文侯采取了这一建议,把禄位和奖赏赐给对魏国发展有功的人。在这一思想指导下,魏国大力提拔和重用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用新的封建官僚制度代替旧的世卿世禄制度,这是当时社会政治制度的一大变革。
李悝的这一思想,几乎被当时各国封建统治者所接受。如楚国吴起变法,凡封君的子孙已传三世的取消爵禄。凡无能的官吏和不需要的官职一律裁减。如秦的商鞅变法,凡宗室非有军功不得有名位,尊卑爵禄的等级,要按军功重新规定,各依等级占田宅、臣妾(奴隶)和穿着衣服。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度,重新确立以军功为标准的等级制度。
总之,李悝不愧为我国历史上改革时代的杰出人物,他的“尽地利之教”,“平籴”政策,重农思想,任人为贤的精神,不仅使魏国称雄于诸侯,而且成为整个封建社会中每个王朝治乱振兴的基本国策。他编著的《法经》,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的封建法典,印记在我国的历史之中。【原标题:李悝 推行魏国变法的法家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