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古乐》中记载了一部被后来的艺术史家们称之为歌舞之祖的原始乐舞──“葛天氏之乐”:
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达帝功》,七曰《依地缘》,八曰《总禽兽之极》。
这究竟是一部怎样的乐舞呢?
除了这段文字本身透露出来的信息,其他任何相关的资料已随渺远的历史而荡然无存,要了解它似乎成了不可能的事情。然而,我们运用人类学、民俗学的知识,依据神话-原型批评的方法进行文化破译,这部原始乐舞仍然是可以读解的。
一 “三人操牛尾”
“葛天氏之乐”既是一场原始乐舞,又是一场关于农业丰产祭祀的巫仪。
在葛天氏那里,更是后者。──这一点,在“三人操牛尾”中已充分地体现出来。
“三人操牛尾”,一些学者将其说成是“众人(三人)手持牛尾作道具”而歌舞,这只是望文生义。因为:
1、“众”,是今人的简化字,并非“三人”之意;《吕氏春秋》明确指出是“三人”,若解释成多人有背原意。
2、众人操牛尾,便要有众多的牛尾;而古今中外任何民俗活动中均不见这种类似的活动存在。
3、“操”,《说文解字》释为“把持”,而把持有“掌握”和“专揽”之义,这一点也不应该忽视。
而我们认为:“三人操牛尾”表现的是一种巫术,它存在于世界各地都曾有过的祭礼──“杀牛祭”中。
杀牛祭,又称“椎牛”,湘西苗人称之为“吃牛”。“吃”,在湘方言中读为“tei”,近若“推(tui)”;“椎牛”,虽有“杀牛”之意,但疑是一些学者对“吃(tei)牛”的误记。
“吃牛”的祭祀活动在今日的湘西还有遗存。
“吃牛”为苗族最大的祭典,历时长达四天三夜或五天五夜。苗谚云:“吃牛难,大户动本钱,小户卖田庄。”可见耗资甚巨,规模非常。
吃牛祭仪由三位(注意:是三人!)亲族之长辈或兄弟主持。苗族史诗《古老话》称:“女的要尊兄弟为大,男的要敬根蔸为尊”。“根蔸”指舅亲,苗人自古沿习了尊舅的习俗,舅权极大;因此,这三个陪伴神灵的重要人物,一般来自主人的妻舅家。
苗族著名的民俗学家石启贵曾对吃牛祭仪作过详细的记述:
祭祀的第一天为“送牛”与“敬神”,送牛时,由巫师讲述牛的功绩与上帝对牛的思念之情,然后杀一条黄牛牯(!)祭天。
第二天,迎亲朋“上客”,宾主对歌,晚餐后请神,由长辈二人共述天地产生、山川形成、人类繁衍、苗族迁徙以及祭祀的原由等,然后击鼓、歌舞直至拂晓。
第三天为“杀牛”,开始时奏乐行法事,然后巫师念咒,给牛灌高粱酒,继而在主持人的率领之下开始用矛刺牛,矛必须刺在牛的心脏部位,绕牛一圈刺牛一次,观众在周围欢呼助威。刺者落矛要轻,以便使祭祀的时间达到一定的长度,也便于观众欣赏、娱乐。良久,牛方能倒毙。牛分吉倒或凶倒。吉倒时,全场沸腾,歌舞以庆;然后切分牛肉,再祭之。夜晚,又是唱歌跳舞到深夜。这一天的椎牛祭中有一祭式值得注意,即“刺双牛”── 刺杀的两条牛,一条为白水牛(!),一为黑水牛(!)。
第四天,祭牛头,送宾客。
在湘西苗人的杀牛祭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一祭祀的主持人是三人;前后宰杀了三条不同的牛:黄牯牛、白水牛、黑水牛──有三条牛尾巴。
牛尾,在祭祀中又有何义呢?
著名的人类学家弗雷泽告诉我们,在几内亚的大巴撒姆村,村民们每年要杀两头牛来祈求好的收成。为了使献祭灵验,他们必须让牛哭泣,牛的泪水就是以后的雨水。于是,妇女们围着牛,将酒倒在它的身上和眼睛里。当牛的泪水流下来后,人们便围着它唱起歌、跳起舞来。这时,两个男人上前抓住牛尾巴,一刀将牛尾割下来。如果这一刀没有割下来,就预示着这一年会有大的灾害。接着,他们就把牛杀掉。
原来,在原始人的心目中,牛是五谷之神的化身。之所以要割牛尾巴,是因为它的神性就在牛尾上。牛的血滴入土地之上,来年就会五谷丰登。而反映波斯神话的碑刻上,牛尾巴尖上是三根谷穗,另“有一个雕刻画着,牛身上刀伤处冒出来的不是血,而是谷穗。”
通过以上的几条旁证,我们就不难理解“葛天氏之乐”的实际内涵了。我们常常引以为歌舞之源的例证,确确实实与丰产巫仪相关。而“八阕”歌词,也正好证明了这一点。
二、《载民》
“葛天氏之乐”的第一阕题为《载民》。
何谓“载民”? 杨荫浏教授认为是“歌颂负载人民的地面”这是极有见地的。因为人类有史以来,都是将大地之神比作母亲── 地母而加以供祭。在傩戏中,也就是那出各地都有的《搬土地》。
古人将土地神称之为“社”。《礼记·郊特牲》说,“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载万物,天垂象,取材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故教民美报也”就是其意。
在先秦,用什么样的牺牲来祭祀土地之神呢?《礼记·王制》说:“天子社稷皆太牢,诸侯社稷皆少牢。”
什么是“太牢”?什么是“少牢”?《大戴礼·曾子天圆》说:“诸侯之祭,牲牛,曰太牢;大夫之祭,牲羊,曰少牢。”在周代,天子祭祀土地之神,用的就是“太牢”──牛。在葛天氏那里,他们操着牛尾,用的也是“太牢”。
用牛作牺牲,关键在于“杀”;而杀牛的目的,就在于以血来祭奉大地。
以血祭地的祭祀仪式是上古社会丰产巫仪中的一种普遍仪式。《周礼·大宗伯》就有“以血祭祭社稷”之说。
在远古时代,世界上大多数地方的人们都相信,血不仅是维持生命、增强力量所必需的自然流体,而且还是灵魂的居所和载体,是生命的精华。在原始思维中,血有灵性,也有自己的生命力,即便在它离开人体之后,这种生命力还继续存在,因此,它被看作是传宗接代的力量所在。“根据迦勒底的一则传说,神的血和泥土混合在一起便产生了生命。在各种神话传说里,是血生成了植物甚至金属。”
“葛天氏之乐”为什么以祭祀地祗为乐舞的第一阕呢?
这不仅是因为大地是万物生命之源,而且万物生命之始都是处于大地苏醒之时的孟春之月。
“孟春之月,……东风解冻,蜇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鸿雁来。”“是月也,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同和,草木萌动。”于是,在立春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春于东郊。”“以元日祈谷于上帝,乃择元辰天子亲载耒耜”,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藉”,向大地祈求丰收之年。
既然帝王天子在一年之始都是以祭祀大地为始,更何况古老的葛天氏部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