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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古村落成为永不消失的记忆

2016/1/22 9:35:10 点击数: 【字体:

  近日笔者到金溪县走访,没想到该县还留存着那么多格局完整、各具特色的古村落,令人惊喜。不过,笔者还发现,虽然当地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先后投入了3.5亿元对古村落进行保护,但由于古建筑数量多、时间久、分布范围广,人去屋倒的现象仍然存在。
 
  古村落亦称传统村落,是指聚居年代久远,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历史村落。我省古村落数量众多、价值独特,不仅拥有丰富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多姿多彩的自然生态景观遗产。有专家评价,这些古村落不仅是农耕文明的根基、精粹和地方文化的“DNA博物馆”,也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和富有利用价值的旅游资源,更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在金溪县,悠久的历史文化凝固在80多个古村落、900多座古建筑中,无论是天人合一的建筑布局、栩栩如生的窗雕,还是沿用至今的排水系统,其设计之巧妙、工艺之精湛,都令人叹为观止。可以说,古村落里藏着中华文明的根脉,值得后人好好珍藏。
 
  然而,由于村民保护意识薄弱、文保投入不足、村落“空心化”等原因,一些古建筑正在走向消亡。比如,在一些偏远村落,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都外出打工,不少古建筑无人居住、无人维护,风雨侵蚀之下,一些古屋已呈摇摇欲坠之势;还有一些村民缺乏保护文物的意识,肆意地拆旧建新,使古建筑遭损毁、古村落的整体格局遭破坏;等等。加大保护力度,让古村落成为永不消失的记忆,刻不容缓。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建设美丽乡村,不能大拆大建,特别是古村落要保护好。因此,各地应坚持文化自觉,将古村落保护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任务,把文保工作纳入政绩考核指标,建立并完善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各职能部门抓好古村落的保护、利用、管理等工作。要制定好保护规划,特别是职能部门要建立古村落保护利用的监控制度,及时掌握预测各种动态,避免古建筑遭人为损毁的情况发生。要多方筹集资金,在将古村落保护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的同时,积极借助社会力量,如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认养、认保等方式参与保护与利用,实现古村落“保护促进利用、利用强化保护”的良性循环。
 
  “暖暖远人村,依依墟里烟。”古村落是我们共同的文化遗产,是人们记得住的乡愁。保护好古村落,就是要保护好各种历史信息的真实遗存,让我们在故园乡土中寻找到精神的寄托。切莫等到失去时,才明白它的珍贵。

责任编辑:M005文章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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