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的观点是记者的观点,但我市文史专家徐金星先生听了之后,不完全同意。他对我说:你总结的第一点是对的,民间禁忌确实很固执,没什么“弹性”可言;但你说的第二点是不对的,所有禁忌都有来由,都有出处,只是其中的典故或缘由,我们还没挖掘出来。
那么,在民间禁忌的山重水复之间,我们能否廓清一条小径,看到柳暗花明呢?
一
婚俗的禁忌,是从“媒人禁忌”开始的。洛阳人忌讳慢待媒婆,忌讳拖欠媒婆应得的礼物或酬金。旧时不准男女自由恋爱,讲究“男不求亲,女不许亲”。这样一来,媒人地位就很重要,俗话说:“媒婆的一张嘴,上嘴唇配姻缘,下嘴唇打杀媒。”她巧舌如簧,既能成事,又能坏事。如果得罪了媒婆,她不但不帮忙,还从中作梗,有意识地破坏婚姻。
其次是同姓不婚,此禁忌始见于周代。而洛阳曾是东周都城,所以沿袭最深。为什么忌同姓婚配呢?古人认为同姓之人乃同一血统,同姓婚配会影响子孙繁盛,甚至造成无嗣。古人云“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此种禁忌,颇有科学道理,是对人口质量的把关,属优生学范畴,可惜今人已经把它打破,同姓结婚者越来越多了。
第三是忌讳女子晚婚,洛阳民间有“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之说,因为大凡女子,都要比同龄男子早熟,女孩子大了,心思就重了,许多隐秘复杂的想法,在她的脑子里转悠,却又不愿与父母沟通,慢慢就成了抑郁症。尤其在古代,封建伦理对女子压抑最重,女子到婚龄而嫁不出去,整个家族都会给她压力。所以旧时的娃娃亲很多,有的七八岁就定亲了。
其实,最早是不提倡男子早婚的,西周规定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认为男三十筋骨强健,可以做父亲;女二十发育成熟,可以做母亲。可是到了春秋初期,齐桓公为争霸天下,把女子婚龄降低了五岁,令“丈夫三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越王勾践更激进,为扩充兵源,下令“凡男二十、女十七不婚者,罪及父母”。再往后到了南北朝时期,婚龄被降到男十五,女十三,这是最低的婚龄规定了。唐代中叶,也仍规定男子十五岁以上、女子十三以上婚配。此后由宋至清,法定婚龄都在男十六、女十四左右。进入近代,民国民法规定男未满十八岁,女未满十六岁不得结婚,当时洛阳女子一般在十六岁出嫁,一旦超过十八岁,就有嫁不出去的危险了。
洛阳人还忌讳哥哥未婚而弟弟先娶,说这是“大麦未熟小麦先熟”,同样的道理,如果姐姐还没出嫁,妹妹却先行结婚,要受到舆论的谴责。这是忌讳打破次序,乱了人伦。
再就是“生肖禁忌”,所谓“子鼠见羊万年愁,不叫白马见青牛。虎见巳蛇如刀割,兔子见龙不长久。酉鸡不与犬相见,亥猪不可见猿猴”等等,毫无科学道理,却又人人忌讳。同时在订婚过程中,送礼忌送单数,要送偶数,不能让人产生“丧偶”的联想,特别是送成对儿的礼物,譬如送枕头,切忌送一个,否则就是咒别人枕畔失侣。
男方给女方送聘礼时,双方的施礼动作忌不规范,祭告祖先烧香时,不管插入香炉里的香是不是歪了斜了,都忌讳拔出来再插一次;男方来宾返回时,女家送出门口打招呼,忌说“再来坐”——拔香重插,犯了“重”的忌讳;“再来坐”,犯了“再”的忌讳,都有可能导致再婚再嫁,要不得。
二
女方接了男方聘礼,等于答应了婚事,接着便要准备嫁妆。
缝新被子有禁忌。第一,须用红线缝,不能用黑线,更不能用白线。第二,忌在9月里缝被子,俗语“等十月,忌九月”,因“十月里缝被子十全十美”,而“九月里缝被子连生九女”。第三,请来缝被子的人,必须儿女双全、丈夫健在,洛阳话称之为“全活人”或“全环人”。忌寡妇或与新娘属相不合的人来缝被子,以免给新娘带来厄运。
嫁妆准备停当了,男方就该来通知婚期了。选择婚期最讲究,也最讲禁忌。首先是“忌年”,洛阳人最忌在“无春之年”结婚,如果大家留意,就会发现每隔几年,洛阳就会爆发一次井喷式的集中结婚高潮,大家争抢着,好像要赶末班车,生怕过了这个村就没了这个店。其原因,就是因为下一年是所谓的“寡妇年”,整个一年中没有立春之日,洛阳人特别忌讳这个。
忌“无春之年”结婚,好像也没有什么道理啊?记者为此询问不少老人,都回答不出来,只说是老辈传下来的禁忌,没啥来由。有学者指出《白虎通义》之《嫁女篇》中有“嫁婚必以春何?春者,天地交通,万物始生,阴阳交接之时也”一段文字,说明古人是择春日结婚的——春:从季节上来说,春阳普照,花草萌动,人的感情也开始萌动,正是结婚好时候;春:从字面上来看,有春情、春心、怀春等意蕴,有男欢女爱之联想。而当年无立春之日,人们或以为婚姻也是无春的,因而男女也不得怀春,故民间有“寡妇年不养崽”之说,于是忌“无春之年”结婚,而要提前一年或推后一年。其实,这种解释很牵强,此种禁忌纯属迷信。
其次是“忌月”。据《中国制度史》记载:“古以九月至正月为婚期。”洛阳旧俗,认为腊月二十三日至春节前,最宜婚嫁,这期间的每一天都是吉日,而忌在农历七月结婚。农历七月,洛阳盆地炎热异常,食物易腐,加上有秋庄稼需要打理,人们劳累,牲畜易病,这时避免婚娶,也有道理,即使到了今日,一般人也不在七月结婚,气温太高了。而腊月二十三日至春节前正是农闲,也是农民终岁结算而领钱的时候,加上快过年了,心情也高兴,所以是结婚好时机。
但如今,随着未婚先孕者越来越多,“忌月”已被打破,眼看着要生,在烈日炎炎的七月也得结婚。结婚挑选日子,忌单日,喜双日,俗话说“好事成双”,婚姻为男女双方之喜事,自然要选双日。但洛阳人并不计较这个,若单日是“好儿”,也要举行婚礼。而且特爱往一天“挤”,如果哪天的“日子好”,大家一齐上,结婚车队来来往往,挤满酒店,抢光司仪,好不热闹。
定下了婚期,女方开始准备婚服。婚服要新,忌陈旧,如果陈旧,新人便有不贞之嫌。做嫁衣时,要选吉日良辰,由儿女双全的妇女裁剪,忌讳不孕妇女缝制。写到此,突然想起唐朝秦韬玉写的《贫女》诗:“蓬门未识绮罗香,拟托良媒益自伤。谁爱风流高格调,共怜时世俭梳妆。敢将十指夸针巧,不把双眉斗画长。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不免怀疑“老秦”当时作过调查没有?谁会请这个嫁不出去的贫女做嫁衣呢?请苦命女做嫁衣违背民俗,不吉利。
嫁衣还要上下一身红,棉的最好,忌讳单的,所以即使今日女子结婚,也要买件红棉袄。不过这种红色嫁衣,忌有口袋,以免将娘家的财气带走了。新娘所穿的礼服,最好用一整块布料来裁制,忌讳用两块布缝接,这是取“从一而终”之意。
嫁衣做好,嫁妆齐备,接下来举行婚礼,禁忌就更多了。
三
自古以来,结婚都吹吹打打,鼓乐相配,有专门的“响器”烘托气氛。如今,还要挂上个大喇叭播放歌曲或戏曲。洛阳婚俗也是如此,喜热闹,图喜庆,最忌冷冷清清,让人觉得不吉祥。如果谁家结婚没有鼓乐声响,邻家也觉得晦气,这是最犯忌讳的事情。
洛阳民间贺婚有“凑份子”之俗,亲友之间,最忌不行人情,不“凑份子”。老百姓认为贺婚是人之常情,“来而不往非礼也”,主家都备有一个记账簿,及时记下送礼人的姓名和礼额,等到将来人家办喜事,也去“凑份子”,而且送的礼额,还要略多于对方当初送来的礼额。
但这种贺婚之俗,如今已经走样,现在有人专门趁结婚敛财,不亲不友,不是同事,也往人家手里硬塞请帖,礼金也越送越多,婚宴上百桌,铺张浪费,人们多不赞成,却又无奈。
再者婚嫁之日,来祝贺的人来多来少,并无妨碍;礼重礼轻,也不要紧。但最忌此时上门要债,因结婚是喜庆之事,这时来讨债,将大煞风景,最受主家忌恨,也会给新婚夫妇尤其是新娘心中投下阴影。
婚礼忌不放鞭炮,如果一挂鞭“头数”太少,也遭忌讳。因为新娘下花轿,总是磨磨蹭蹭,围观的人又多,她很难快速地走进大门。这挂鞭,若在新娘还没走进大门时就燃放完了,一时寂静,场面就冷了,如同办丧事,则大大不吉利。所以洛阳老城娶媳妇,要燃放很长的鞭炮,俗话说:“娶媳妇,一不可惜鞭,二不可惜炮,三不可惜雇花轿。”经济上再困难,这三样东西是不能节省的。大家认为放鞭炮是“崩崩邪气”,越是大喜日子,恶鬼越来捣乱,必须及时把它赶走。
女方送亲时,也有禁忌:新娘上轿忌脚踩踏地,怕沾走嫁家的灰土,带走娘家的福气。上花轿忌不哭,哭则表示不愿离开父母,兼有惜别少女时代的意思,是个懂事的闺女。如果不哭,便是没教养,娘家人会觉得难堪,女伴会跑过来悄悄劝说:“哭两声吧,嘴里哭,心里愿,不哭两声不好看!”若再不哭,母亲就要悄悄拧她的屁股,让她哭。途中,若遇对面来花轿,两位新娘要互换手帕,忌互不搭理,扬长而去。围观者忌掀轿帘看新娘,因新娘身上有煞气。行轿路线忌走重道,若遇前面修路,要绕行,不能走刚刚走过的路,去接新娘的空轿和接回新娘的“实轿”,不能同走一条路,应该“东来西走,不走重道”,或稍变路线,这是怕“重”,怕再婚。所谓“轿走回头路,夫妻不到头”,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新娘下花轿,忌属虎的人在旁观看,虎带凶煞,会招致不祥;忌小孩在旁,小孩爱哭闹,会冲淡喜气;忌寡妇及服丧的人在场,怕晦气带来不祥;新娘进男方大门,忌踏门槛,门槛上有门神;结婚前一夜,准新郎忌独睡新床,要让弟或侄来“压床”,这样可以早生贵子;新婚四个月内,忌用新娘的镜子照别人,因新娘的喜气比较重,用镜子照別人,只会让自己的福分流失;新婚当夜忌没有人闹房,民间有“人不闹,鬼闹”之说。
其实,禁忌就是规则,是劳动人民长期实践而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看似荒唐的一些条款,实则有着积极的意义。譬如:忌围观的人半途掀花轿看新娘,说是新娘身上有煞气,其实是保护新娘不被骚扰。新娘出嫁前,母亲反复交代:进婆家大门忌踩门槛,说是门槛上有门神,实则是担心新娘被门槛绊倒,你想如果新娘刚进门就摔上一跤,那将多难堪!忌小孩围观婚礼,说是担心小孩爱哭,怕冲淡了喜气,其实小孩参加婚礼,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哭?其实这是保护小孩的措施,因结婚人来车往的,容易踩住、轧住小孩。
但是,忌属虎的人观看婚礼,说是虎带凶煞,会招致不祥,则纯属迷信。所以旧的禁忌被打破,新的禁忌或说新的规则又会产生,这都是情理中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