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夏代的主要经济,当时的农业生产工具以镰、刀、斧、铲为主,其质料以石器居多,骨,蚌器次之。此外,木质农具的使用也相当广泛。引人拄意的是,在河南龙山文化的晚期,出现了犁这样的新式工具,在洛阳孟津县小潘沟遗址山土有石犁。这说明夏初洛阳的农业已从耜耕阶段进入厂中国农业技术的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犁耕阶段。
酿酒业的出现,是农业生产发展的直接产物。传说酒是禹的大臣仪狄发明的。《战国策·魏策》载“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子,遂疏仪狄,绝旨酒。”东汉许慎《说文》称:“古者少康初作箕帚,秫酒。”秫酒是以秫为原料酿制的酒,少康即杜康。今河南汝阳县杜康村为杜康故里。
随着农业的发展,洛阳当时的酿酒业、制陶业、铸铜业等,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古代的农业生产与季节气候有着极密切的关系。夏代人民在不断积累农业生产经验的同时,天文历法知识也逐渐积累起来。《左传’’昭公十七年》载:“故《夏书》曰:辰不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这是记当时发牛在房宿位置上的一次日食。“瞽”指乐师,“啬夫”指管理农事的官,“庶人”指百姓。由于那时人们对口食的原因还不了解,所以会发生鸣鼓奔走的现象。这是世界亡关于日食的最早的记录。在历法方面,“夏时一向为后世所称道。《礼记·礼运篇》记载了孔子的一段话:“我欲观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征也。吾得夏时焉。”“夏时”即夏历,或称农历。 夏奉纪》说:“令益予众庶稻,可种卑湿。”《大戴礼记·夏小正》有关于“祁麦实”、“种黍菽糜时也”,“剥瓜”的记载,表明当时已种有谷、稻,麦、菽、糜、瓜等多种农作物。1992年至1993年在发掘洛河南岸的关林皂角树遗址时发现了二里头文化时期的小麦、谷子、粟、黍,豆、高梁和水稻等七种粮食种子,这反映了夏代,不仅善于利用黄土种植粟,黍等旱地农作物.而且能够利用河流水利在伊洛平原上种植水稻。
由于犁耕的出现和农田水利的发展,使农业有了较大的发展。考古工作者在洛阳矬李遗址发现厂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的水井和水渠……伴随犁耕的出现.水井,水渠亦被发明,出现了原始的人工灌溉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