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枹,就是击鼓所用的槌。枹鼓不鸣字面意思为没有人拿槌来击鼓,用以比喻政通人和,社会秩序安定,没有冤假错案。
典源:《后汉书·酷吏传·董宣》:“( 董宣)后特征为洛阳令……由是搏击豪强,莫不震栗,京师号为‘卧虎’,歌之曰:‘枹鼓不鸣董少平 。’”
董宣,字少平,董仲舒五代孙,陈留(今河南杞县)人,为官公正廉明,执法不避权贵,为东汉初年著名良吏。
当时,京都洛阳是全国最难治理的地方,皇亲国戚和功臣显贵常常纵容自家的子弟和奴仆横行街市,作威作福。朝廷连换几任洛阳令,局面仍控制不住。在此情况下,汉光武帝刘秀决定任命年已69岁的董宣为洛阳令。
董宣到洛阳后,很快就碰到了一件非常棘手的案子。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刘黄的一个家奴,光天化日之下杀了人,然后避匿主家,原来的地方官吏不敢得罪公主,任其逍遥法外。
经过暗中观察,一天,董宣趁湖阳公主带着这个家奴去邙山游玩的机会,早早将人马布置在夏门亭,待他们返城途经这里时,拦住车队,要求公主交出杀人犯。公主拒不交人。董宣一声喝令,吏卒一拥而上,把这个凶犯从公主车上拖下,就地正法。
湖阳公主恼羞成怒,一定要刘秀杀掉董宣为她出气。光武帝初听也十分生气,下令召董宣进宫,欲以乱棍将其打死。董宣据法不屈,铮铮而言,用头撞柱,以求自杀。光武帝明白董宣理直,但为照顾姐姐的面子,就叫董宣给湖阳公主叩头谢罪,准备就此了结。哪知董宣坚持认为自己无罪,硬不答应。光武帝下令太监强行按着他的头谢罪,董宣两手死死撑着地面,始终不肯低头。
见董宣如此耿直,光武帝佩服地称其为“强项令”,让人将其带出,并劝姐姐回家,平息了这场纠纷。从此,董宣“强项令”的威名传遍全国,京城里的豪强恶霸没有不怕董宣的,称其为“卧虎”。经过治理,都城洛阳的社会秩序得到好转,没有人再击鼓鸣冤了,民谣歌曰“枹鼓不鸣董少平”。
董宣任洛阳令5年,74岁时病死任上。光武帝派使者去吊唁,只见董宣的遗体上仅仅盖着一条旧被,家中除了大麦数斛、白马一匹、破车一辆,别的什么都没有。光武帝伤心地说:“董宣廉洁,死乃知之!”诏令:葬以大夫礼,并任命他的儿子董并为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