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李岗遗址位于新郑县城西北约8公里的裴李岗村西,面积2万平方米。1977年至1979年先后4次发掘,揭露面积2700多平方米。发掘墓葬114座、陶窑l座、灰坑10多个,还有几处残破的穴居房基。出土各种器物400多件。其中石器有石铲、石斧、石镰、石磨盘、石磨棒及少量的细石器和燧石等;陶器有壶、钵、罐、碗、勺和鼎等;骨器有骨针、骨锥;还有一些猪、羊骨酪和陶纺轮、陶塑猪头、羊头等原始艺术品以及弹丸、酸枣核、核桃等。房基周围有一些炭化腐朽了的粟粒。
遗址东半部为村落遗址,文化层厚1至2米,内含遗物极少。西半部为氏族墓地。基地埋葬密集,死者头向南偏西,绝大多数为单人仰身直肢葬。有一座墓较大,基坑里两具人骨,好似合葬墓。大多数墓里的人骨已腐朽无存,少数墓里的人骨已料礓石化。墓坑呈长方形,边缘不整齐。随葬品主要是石器和陶器。少者l件,多者20件以上,有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放置无一定规律。
石器有磨制的或琢磨兼施的。其中典型器物有锯齿石镰、两端有刃的条型石铲、石磨盘、石磨棒。陶器均为手制。多为素面,少数带有蓖点纹、压印点纹,个别表面有乳钉纹饰;原料为泥质或泥质夹砂;颜色多呈红色或褐红色,无彩陶:代表性器物是陶壶三足陶钵、筒形罐。出土的木炭标本经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碳-14测定,距今约8000年,绝对年代早于仰韶文化1000多年。该遗址出土的器物有独具一格的文化面貌,被考古学界命名为“裴李岗文化”。它的发现填补了我国仰韶文化以前新石器时代早期的一段历史空白。证明早在8000年前,我们的先民们已开始定居,从事以原始农业、手工业和家畜饲养业为主的氏族经济生产活动。
1986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该遗址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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