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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有个“闲不住的社会法官”

2013/10/24 11:56:20 点击数: 【字体:



     退休回乡的“民间法官”

  退休回乡干部王钧是一名有着52年党龄的老党员,在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晏台河村,村民都亲切地称他是“民间法官”。今年72岁的老王当过老师、乡党委副书记、企业法律顾问和企业厂长,1999年退休后回到晏台河村居住。2009年7月,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在晏台河村成立社会法庭时,村民代表们将社会法官的大红花戴到了他的胸前。从此,他发挥余热,积极投身于村里的民间调解工作,先后被省、市法院评为优秀社会法官。

  他是个闲不住的人

王钧退休回到村里后,没有图清闲待在家里,他经常帮村里做些力所能及的宣传、书写方面的工作,还帮村民处理些红白喜事。提起这些,老伴儿深有感触地说:“他是个闲不住的人。特别是当了社会法官后,他比退休前当厂长还忙,一推饭碗就骑着那辆旧自行车到村里转,什么闲事都管。”正如他老伴儿所说,由于他经常走村串户,村里婆媳不和、婚姻出现裂痕、邻里纠纷等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不久前,他骑车在村里转时,正遇上两家为

  宅基地问题吵架,他及时上前制止,之后,他带上另外两名年轻的社会法官到现场做调解工作。

  除了负责调处纠纷,老王还充分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认真整理社会法庭各类纠纷的卷宗,还自己动手整理出一篇数千字的民事调解经验材料。对此,老伴儿经常劝他:“社会法官不是官,又没人给你发工资,别这么没命地干了。”

  老王“办案我服气”

  “社会法官老王‘办案’有一套,我算是真服气他了。”村民郭某通过他的一起纠纷对老王发出了由衷赞叹。郭某是村里的养鱼户,他承包了村里十多亩鱼塘,几年前,村里批宅基地时占用了部分鱼塘,并造成了鱼塘部分损失,为此,郭某向法院起诉,状告村民小组违约占用了他承包的鱼塘,要求村民小组赔偿其经济损失20万元。王钧听说后坐不住了。“你咋能说打官司就打官司呢?”因是同村邻居,他对郭某说话也没客气。

  老王曾是厂里的法律顾问,他耐心地帮郭某分析利弊。在老王的劝解下,郭某撤回了起诉,后在社会法庭的调解下,每个建房户各补偿给郭某经济损失1000元。结果,郭某经济上没有吃亏,村里也少了许多怨气。【原标题:开封有个“闲不住的社会法官”】

责任编辑:C009文章来源:河南法制报 2012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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