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爱好收藏的市民收藏了不少近现代私人土地房产证
□记者 温中豪 实习生 李帅 文 记者 李文波 图
本报讯 无论是光绪十八年薄如蝉翼的土地官契,还是民国的土地房产证,乃至解放后自家窑洞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还有现在住的房子的房产证,都静静地躺在郑州市民牛志强家的茶几上,宛若中国近现代私人土地房产变迁简史。
他收藏有光绪年间的土地证
62岁的牛志强是郑州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市电缆厂)的一名退休工人,爱好收藏的他从几年前就开始了对土地证、房产证的收藏。
在今年2月召开的一个全国性的收藏会议上,牛志强淘到了一份光绪年间的土地官契,“这是我花几百元买的,上面盖有红色的官印,相当于现在的土地证。”小心翼翼地拿起这份已经透光的、用绵纸做的官契,牛志强一边让记者观看一边说,“这是雕版印刷好的统一格式,土地所有者的名字、地址、边界等细节,是用毛笔手写的。”
这份官契上的内容显示,这是位于“南乡烟驼村”的一块“4亩8分”的土地,是一个叫“张明理”的人转让的。上面还很清楚地写了这块地的四邻边界。
“这是民国三年的官契,从上面的四邻地界显示,和光绪年间的那张土地官契,说的应该是同一块地。”牛志强说,这说明,这块地应该进行了多次交易,而时间跨度较大的两张土地官契,能在一起被收藏,说明这两张土地官契是存放在同一个家庭的。
在一张民国三十七年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上写着:“依据中国土地法大纲之规定……所有权人为程鹏远……出售、转让、赠与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
这张土地房产所有证上的红色方形印章显示为“平顺县人民政府”,“这是山西省的一个县,这块地的具体地址显示为‘平顺县第六区管洞水村’”。
“这是1950年的土地房产所有证,是平原省的,就是现在焦作、新乡一带,现在已经没有这个省了。”随后,牛志强又向记者展示了“武陟县人民公社”在1962年发的土地证。
从窑洞到现在的两居室,房产证他都保存着
不光收藏别人家的土地房产证,就是自家的,牛志强也保存得很全。拿起一份1952年由“巩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的照片,牛志强说:“我老家是巩义市的,当时还叫巩县,我家有五六间窑洞。房产证上显示的房产拥有者叫‘牛彦’,这是我父亲的名字。遗憾的是,我拿着这个土地证去复印时弄丢了,幸亏还留了这张照片。”
同样是这几间窑洞,到了1991年,则换成了标注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字样的房产证。
如今,牛志强住的这套面积为62平方米的两室一厅房子,是郑州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给他的房子,“刚开始啥证都没有,光让住。到了1997年,公司给我们发了这个蓝色封面的住房证。2001年,我们又交了1万多元,郑州市房管局给我发了这个红色封面的房产证,这是目前仍在使用的、最新的房产证。”牛志强说。
几年下来,牛志强收藏了大大小小十几张从光绪年间至今的土地房产证,“我觉得这是一种资料吧,如果不收藏起来,以后就很难找了,我就喜欢收藏这些东西。”牛志强说,除了收藏房产证,他还喜欢收藏酒瓶、地图等东西,“纯粹个人爱好,没想着靠这成名发财。”
中国收藏家协会书报刊委员会副主任杨翔飞说,牛志强收藏的这些土地房产证,和书籍报刊一样,都是时代进步的记录者,而相对于书籍报刊,这些土地房产证又是实物,具有更强的实证性,是展示我国私人土地房产沿革的重要物证,是很有收藏价值的。【原标题:郑州市民爱好收藏 光绪年间的土地证他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