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剧是三门峡地区最早流行的剧种之一,俗称“乱弹”或“乱台”,民国18年(1929年)编撰的《河南新志》称为“陕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晋南定名为“蒲剧”。
蒲剧艺术,在中华民族文化中,特别是中原地区的黄河文化中,有着相当重要的价值,传承、抢救、保护蒲剧艺术的价值主要有三点:
1、具有本地特色表演形式,本身有着不可替代的地域价值。
2、浓厚的地域特色,是当地人开业、庆典、庙会、人们日常娱乐生活等不可乏缺的艺术表演方式,可以通过戏剧内容,引导人们的思想观念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也将进一步对我国的文化史、艺术史研究作出有益的补充。
3、从源头上掌握表演技能发展的脉动与演变的特质,则更能折射出民族文化的时代特征和智慧光华。
2015年,入选第四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