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剧是陕县目前最为流行的大剧种,因其起源地在陕州、蒲州、同州,又称“陕州梆子”、“山陕梆子”。据著名蒲剧研究学者墨遗萍著《蒲剧史魂》和李树兹研究,认为豫西陕县、灵宝、卢氏一带的生活风俗、方言俗语同晋南一带共通,该剧之浓抹重彩的音乐,高亢激越的声腔,善于表达慷慨、壮烈情感的大起大落、大开大阔的表演,和陕县人民的性情相通,因而从局部来讲是陕县土生土长的戏,从总体来讲是陕州、蒲州、同州黄河三角流域艺人相互交流共同产生的剧种。
蒲剧的音乐高昂、强烈,音节跳动性大,调活泼,感染力很强。它的唱腔慷慨激昂,腔高板急,板式繁多,有慢板.、二性、流水、间板、滚白等多种。在表演上夸张性很强,有“耍翎子”,“耍帽翅”等多种特技。
蒲剧具有以下三个方面价值:1、历史价值:该剧种历史久远,沿变过程复杂,争议颇多,对研究戏剧发展和文化融合沿变都有重要的史料价值;2、文化价值:蒲剧在河南是稀有剧种,糅合了豫秦晋三省民众的审美观,体现了该区域民众的民俗民风和价值追求;3、艺术价值:该剧中的音乐特色和表现形态,都是独一无二的,具有很高的艺术鉴赏和研究价值。
2015年,入选第四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