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县令巧断婚姻案
2013/6/28 10:53:3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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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周某一家五口,即父、母、妻、女。周某甚孝,但家庭贫寒,自己又无其它职业,是年父亲久病不愈,外债累累,年终死亡,无钱埋葬,将七岁女儿许于灌涨李家,要钱若干将父安葬。
又至三载,其母病亡,又无法安葬,又将其女许于罗庄李家,要钱若干,将母安葬;又至五年妻病亡,又将女儿许配师岗王家。女儿十七岁时,三家男方要娶,定同一个日子,八月十六,自己准备逃走,谁家来早,将人接走。时期临近,自己内心焦急,恐怕不妥,于八月十四日,自己来县投案。
章县令闻言大怒,后觉奇之。怜其人孝顺二老,出于无奈,便嘱咐周某,回家后与女协商,装死移于当间,足绑麻、面盖纸,你在旁啼哭之,我于十六日早晨即到,可解奇祸。
果然,十六日晨,章县令先到。随之罗庄男方来接新人,章县令吩咐男方将此之女接去。用一楸木棺材埋葬,衣服多少不计。男方称未迎娶到家,不能葬之人。罗庄人刚走,师岗迎亲人至。依用此法,同样男方空回。最后灌涨李家轿到,章县令仍用原法处理,压轿人系新人之弟,要走,章县令怒,吩咐衙役用板子打其弟数板,指令说:“啥时不说要人,打到啥时”。
男方疼痛难忍,大呼:“要人哪,要人!”于是将新亡人抬入轿内。出村时,新人在轿内咳嗽,方知是县令用计成婚,无不钦佩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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