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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猪共饮的酒豪阮咸

2012/10/30 15:38:20 点击数: 【字体:

  
   《三国演义》一书的开篇词中曰:“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竹林七贤之一的阮咸“与猪共饮”的怪事,至今还活在人们的笑谈中,也算是“古今多少事”中的一事,真让那些睡梦中都想留名的人恨恨不已。流年世事就那么怪:有心留名名俱灭,无心留名名千古。

    几个姓阮的人都能饮酒。一次,阮咸去参加宗族的聚会,席间高兴起来了,大家提议不再用平常的杯子喝酒,改用大瓮盛酒,众人围坐瓮边,相对大喝。正在这时,院中的一群猪闻到酒香,也把头探到瓮中来喝。众人刚想把猪赶走,阮咸阻止,并乘机把头挤到瓮中,与猪共饮。(《世说新语·任诞》)笔者始终疑心这是当时文人们编出来的笑话或是“恶搞”。但不知这“诸阮”中是否有阮修,据记载,此人常步行,将百钱挂在拐杖头,一到酒店,就要住下来独自喝个酩酊大醉。如果真有阮修在,那就更热闹了。这猪人共饮的事能流传至今,不仅仅是“怪事”一桩,而也是人与动物平等相处的一例。人原本是动物,人猪共饮,物我两忘,以猪的“观点”看,这没有什么奇怪的。

    说起阮咸与猪共饮的事,顺便还有三件事值得一提:
   
    旧时风俗,到七月七日各家各户要晾晒衣服,住在道北的诸阮富户居多,他们晾晒的衣服都是绫罗绸缎,这不只是晒衣,还有夸富的意思。而住在道南的阮咸因“好酒而贫”,于是在院中立起一根竹竿,竿尖上挂个大裤衩也要晾晒一下,有人问他一个裤衩也值得晾晒,阮咸回答说:“未能免俗,聊复尔耳。”意为我也不能免俗,姑且凑个热闹而已。他道出了从中的人情世态:古往今来,多少人囿于时风的扇誉,干着身不由已的事,原其初心,还不是“未能免俗”而聊作应酬吗?

    阮咸非常喜欢姑母家一个鲜卑族婢女。在母丧期间,正巧姑母要移居某地。起初答应把婢女留下来,临行时又将她带走了。阮咸知道后十分着急,顾不得还穿着孝服,便借了吊丧客人的一头驴急忙去追赶。过了一会儿,便用这头驴把婢女驮了回来,人们看到这一幕,不禁议论纷纷。阮咸却得意地对前来吊丧的客人说:“这么好的人种,怎么可让她跑掉呢?”后来,这位鲜卑族的婢女,就成了阮咸儿子阮遥集的生身母亲。“骑驴追婢”,从“名教”的正统观念看,不但有辱斯文,而且伤风败俗,更何况是在母丧期间,“当世皆怪其所为”就是人们的定评。心里喜欢婢女,行动上就表现出来,不为礼义名教所羁绊,不做礼义名教的牺牲品,这本是生之为人的纯真之处。假如阮咸不是这样“任达不拘”,而去恪守什么“名教”,以讨一个“孝子”的美名,就会因失去“这么好的人种”而抱憾终身,当然就更不会有阮遥集的诞生。

    阮咸精通音乐,喜弹琵琶,是当时“顶尖”的音乐大师。中书监荀勖制成新律之后,每至朝会,殿庭作乐,他都要亲临指挥,自调宫商,面有得意之色。听乐诸公对音乐一窍不通,便也随声附和,说纵然古代雅乐亦不过如此。只有一个人不以为然,他就是散骑侍朗阮咸。他每次听荀勖奏乐,都认为律音过高,很不协调。他曾对人说:“荀勖造的律音太高,音高声悲。古人说:‘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在朝庭中,总演奏这样的悲声,恐非国家之福啊!”荀勖是个鼠肚鸡肠的人,听到这话很不高兴,就找个借口把阮咸调到地方上去做官,不久阮咸死于始平任上。后来,有农夫犁田的时候,发现古代的玉尺一把,用它来校量荀勖所造的钟鼓、鑫石、丝竹等乐器,同样的尺寸皆比古尺短一黍。至此,荀勖才暗服阮咸对音乐的精通。当时的评价说:“就音乐而言,荀勖只是暗解,阮咸才算神识。”

    阮咸是阮籍的侄子。“竹林七贤”中竟有“二贤”姓阮,俩人都是当时的大名士,各自借酒使气,恃才使傲物,因酒传名,以才获显。对于阮咸而言,才,抬高了他;酒,也害了他。他因“解音”的才能遭到荀勖妒忌而外调始平太守,最终又因“好酒以卒”,也即因好酒而死在始平办公室里。历史上凡贪酒者贪到不加节制不能自控的时候,几乎都是凶多吉少。惜哉,阮咸!这种死法实在是与他的高才通达不相匹配。高子诗评:贤者竹林隐,竹林以贤名。须知千载后,泾渭自分明。【与猪共饮的阮咸 ------“酒之豪者 快意恩仇”】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作者:高明毅  2009-04-16
责任编辑: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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