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与氏产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其社会职能也不一样:姓是决定是否能够通婚的依据,即同姓不能结婚;氏则是用来区别贵贱的,即平民无氏,只有贵族才有氏。这就是南宋史学家郑樵《通志·氏族略序》所说:“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
到了战国时期,随着奴隶制宗法制度的崩溃和封建制度的兴起,姓与氏已无什么区别,姓氏成为表明个人及所生家族的符号,亦即郑樵所云:“三代(即夏、商、周三个朝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不过,“姓氏合而为一”的现象,并未见当时的文字记载。那么,何时的文字记载正式将姓氏混用的呢?据明、清之际思想家、学者顾炎武的《日知录》考证,是西汉时的大史学家司马迁在写《史记》时将姓与氏混在一起使用的。该书“氏族”篇云:“姓氏之称,自太史公始混而为一。《本纪》于秦始皇则曰‘姓赵氏’,于汉高祖则曰‘姓刘氏’。”此后,或言姓,或言氏,或兼言姓氏,都是一个意思,即实际是专指姓。尽管如此,生活在封建社会的人,仍然有贵与贱之分,其区分依据就是看有无“地望”,即“以地望明贵贱”。“地望”即姓氏古籍中常用的“郡望”,一般指魏晋至隋唐时期每郡显贵的家族,意思是世居某郡,人丁兴旺,英才辈出,为当地所仰望。一些姓氏书,在每个姓氏旁标注的“××郡”,即是该姓的郡望所在。还有一些姓氏书,往往说某姓在某郡或某地形成望族。“望族”就是某郡或某地乃至在全国有声望的世家大族,其意思与“郡望”虽不尽同,但大体相似。例如,北宋词人秦观的《王俭论》说:“王、谢二氏,最为望族;江左以来,公卿将相出其门者十七八。”这里所说的“王、谢二氏”,指的就是以东晋大臣王敦为首的琅邪郡王氏和以东晋大臣谢安为首的陈郡阳夏谢氏。
“郡”是春秋至隋唐时的地方行政区划名。春秋时,秦、晋、楚等大国往往兼并邻国的土地,把新得到的土地在边地置县,至春秋后期,各国逐渐把县制推行到内地,而在新得到的边远地区置郡。郡的面积较县大,但因地广人稀,地位要比县低,所以晋国赵简子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见《左传·哀公二年》)。战国时期,边地逐渐繁荣,才在郡下设县,产生郡、县两级制。秦统一六国后,确立郡县制,分全国为36郡,后增加到40多郡,下设县。郡、县长官均由中央政府任免,成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权组织的一部分。西汉武帝时置“州”,东汉末成为郡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历魏、晋、南北朝,隋朝曾废郡存州,不久又改州为郡,唐朝复改郡为州。由于区划名称的变化,姓氏郡望有时指的是郡,有时指的是州。
郡望反映的是姓氏望族的历史地理分布,而不是姓氏发源地。发源地是姓氏的“源”,郡望是姓氏繁衍发展的“流”;如果说发源地是“根”,那么郡望就是根上滋生蔓延的分支。一般说来,姓氏人口数与郡望数成正比,即人口多,郡望就多。例如,张姓郡望多达43个,王姓的郡望有21个,李姓的郡望有12个,刘姓的郡望有16个,而这些姓,长期是中国的大姓。
“郡望”为什么主要指魏晋至隋唐时每郡显贵的世族呢?这是有其历史原因的。原来,从东汉末年开始,大官僚地主依靠政治、经济特权,逐渐形成为大姓豪族,称为士族或世族,又称高门,而不属于士族的则称为庶族,又称寒门。士、庶之间不能通婚,甚至不得平起平坐,庶族虽官高位显,亦不敢与士族较量。魏晋南北朝时期,为了保证士族特权的官僚选拔,实行九品中正制,魏文帝曹丕采用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推选各郡有声望的人,出任“中正”,将当地士人,按“才能”分别评定为九等(九品),政府按等选用,谓之“九品官人法”,基本上保持东汉末年曹操当政时用人“不计门第”的原则。至齐王曹芳时,司马懿当政,于各州设大中正,任用世族豪门担任,选用官员时以“家世”为重,必须查考谱籍,从此,高门中选,寒门受排斥,“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九品中正制成为世族地主操纵政权的工具。因此,郡望就显得相当重要。隋文帝时虽废除九品中正制,改行科举制,但直至宋代以前,仍很讲究门第和郡望。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后,令鲜卑人改为汉姓并定元、穆、陆等10姓为最高贵的同时,又确定汉族4姓为最高门,即范阳卢氏、清河崔氏、荥阳郑氏、太原王氏。这4姓前面所冠的地名,均是当时的郡,也就是这些姓的郡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