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古代以岳飞故事为题材的小说、戏剧作品有十多部,然其艺术性皆未达到经典作品所具有的高度,《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等过分依赖史书,而失去了文学艺术性;《精忠记》等戏曲作品多取材于民间传说,却又背离了艺术的真实。论文作者鉴于古人编构的岳飞故事的失败教训,得出了创作历史小说或历史剧的三条正确原则,即:一是高度地尊重历史,反映所描写的那一历史时期的真实的面貌;二是作者应对那一段历史与历史上的人物有自己独特而正确的评价;三是要将所描写的历史充分故事化;
关键词:古代岳飞故事编创失败教训
岳飞,一位家喻户晓的抗金英雄。他的形象已经成了中华民族的一面旗帜,其形象所蕴涵的内容,则成了我们民族的宝贵财富。这个形象能够被塑造出来,当然与戏曲、小说的作用是分不开的,但是,用一定的艺术标准来衡量,戏曲与小说中的岳飞故事,皆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岳飞故事的代表作《精忠记》不是戏曲的经典之作,岳飞故事的小说代表作《说岳全传》,与同是英雄传奇小说的《水浒传》相比,则有相当大的距离。细审其原因,在于叙写岳飞故事的作者或过分拘泥于史实,或完全承接民间的传说,没有表现出独自的史识与艺术观。如果所叙写的人物不是岳飞这位赫赫有名的民族英雄与罕见的衔冤屈死的忠臣,岳飞故事的戏曲小说作品,当不会有多少影响,可以说,是岳飞这个人物使写他的文学作品有了知名度。不像其它经典作品那样,因其作品艺术性的精湛与高超,使得所写的人物宋江、武松、李瓶儿、王熙凤、薛宝钗等等形象站立了起来,并活在一代又一代的读者与观众的心中。这种情况,决不是个别的,在戏曲小说的发展史上,屡屡出现。因此,研究这种现象,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等过分依赖史书而失去了文学艺术性
由于岳飞在转危为安、保卫新生的南宋政权的过程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的名字在当时可谓无人不晓,因此,岳飞故事的传播很可能在他转战南北、立下显赫战功之时,就已经开始[①],当然,彼时的故事只会叙述他在率军打仗时是如何的英勇,如何的料敌如神,而很少会讲说他打仗之外的故事。故事肯定有夸饰的成份,但一定事出有因,决不会无中生有地虚构,也不会将韩世忠、刘锜等将军所做的事放在他的身上,因为毕竟是当代人讲当代事,故而,岳飞故事自产生时起,就会以岳飞真实的政治与军事生活为基础。
岳飞被诬遭刑到平反昭雪的这一段时间,即从高宗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到绍兴三十二年(公元1178年)高宗禅位给孝宗的二十一年间,民间与瓦舍中的书场当不太讲说岳飞的故事,至少不会公开讲说。孝宗即位后一个月,便以仰承太上皇帝(指高宗)的旨意为名,下令追复岳飞的原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与录用。”[②](岳珂《金佗稡编》卷三十三《追复少保两镇告》)自此以后,民间当出于对英雄的敬仰、怀念和对奸臣的愤恨之情,百姓与说话人会比过去更加热情地讲述岳飞的故事,以此歌颂他的丰功伟绩。约成书于1275年的《梦梁录》说:
讲史书者,谓讲说《通鉴》、汉唐历代书史文传、兴废争战之事,有戴书生、周进士、张小娘子、宋小娘子、邱机山、徐宣教;又有王六大夫,原系御前供话,为幕士请给,讲诸史俱通,于咸淳年间,敷演《复华篇》及《中兴名将传》,听者纷纷,盖讲得字真不俗,记问渊源甚广耳。[③]
“咸淳”为南宋度宗年号(1265-1274),距岳飞平反已有八九十年时间,因此,王六大夫决不会是勾栏中讲述岳飞等抗金名将故事的第一人,《中兴名将传》也不会于此时才产生,他只不过是讲述抗金英雄故事的诸艺人中的姣姣者罢了。宋代的另一本笔记著作《醉翁谈录》卷首《舌耕叙引·小说引子》也提到了书场中有关于中兴名将的故事,云“新话说张、韩、刘、岳,史书讲晋、宋、齐、梁。……说忠臣负屈衔冤,铁心肠也须下泪。”[④]由上述两条材料可见,早期的说书艺人在说岳飞故事的时候,是将他和张浚、韩世忠、刘锜等中兴名将放在一起演述的,其目的大概是为了全面地反映宋金战争的图景。
宋时讲述“张、韩、刘、岳”的“新话”脚本虽然已经湮没无存,但是,从明代刊刻的该题材的小说中仍依稀看到宋时说“中兴名将”故事的面目。现存最早的反映南北宋之交的宋金战争小说当是熊大木编的《大宋中兴通俗演义》[⑤]。大木,号钟谷子,福建建阳县人,约于明世宗嘉靖四十年(1561)前后在世。根据《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序》的介绍,该书是因受了《精忠录》的启发而写成的,《精忠录》是一部叙述岳飞业绩,并收录从南宋直至明代表彰岳飞的各种诰谕、表章与诗文的书籍,不是文艺作品。以熊大木之才,不足以凭空创作出一部八卷本的《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的,根据该书的内容来看,他一定有所凭依的,很可能是根据一部或数部同名小说而进行整理的,如:
卷二《李纲措置御金人》在叙述到“金将盖斡离不率领众兵直抵城下,屯札于牟驼冈”时,作了这样的注释:
牟驼冈,京城外西北隅地也,冈势隐辚如沙碛,然三面据水,前枕雾泽陂,即孳生马监之所。刍豆山积。异时,郭药师来朝道:“君命打毬于其间。”故知可以为寨地。金人兵至,径趋其所,实药师道之耳。
又同卷在“遣太宰张邦昌随御弟康王为质于金营”句下,注云:
康王者,名构,乃徽宗第九子,韦贤妃所生。为质者,做当头也。
如果是独立创作的小说,就完全可以对“牟驼冈”的地理进行描述,也可以辟出一定的篇幅对康王赵构的生平来历作一番交待,不会再对正文进行注释。之所以如此,一定是熊大木认为原著的介绍过于粗疏,一般的读者不易于理解,而熊本人又不想花力气重写,于是,就采用了正文中加注的办法。像卷二中这样的例子,在全书中多至数十处。最能说明熊大木依凭着底本而作该小说的论据是这样的夹注,卷六叙述到“却说郦琼既杀了吕祉,恐宋兵追袭,连夜投奔伪齐去了”,其下注云:“此一节与史书不同,止依小说载之。”又卷八叙“秦桧既死,次日事闻于朝,高宗随即下诏黜其子熺罢职闲住,其亲党三十二人皆革去官职,全家迁发岭南去讫”,其下注云:“此小说如此载之,非史书之正节也。”
《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不以岳飞一人为主要人物,描写较多的正面人物如张浚、韩世忠、刘锜、岳飞、吴玠等人,因此,它承接了宋元说话总讲“张、韩、刘、岳”的传统。那么,该书有什么样的特点呢?概括起来说,为泥执于历史的真实,它放弃了文学创作应有的艺术追求。具体地说,有下列四点表现。
一是在结构上按照史家商辂等撰写的《续资治通鉴纲目》的内容进行纪年性质的编排。如卷一的开头明确地说,本卷所叙述的为“起靖康元年丙午岁,止建炎元年丁未岁,首尾凡一年(的)事实”。又卷之七开头云:“起绍兴十年庚申岁,止绍兴十一年辛酉岁,首尾凡一年事实。”由于作者在编写此书时,对史书有较强的依赖性,只是想借助史书提供的资料,摆列两宋之交的重大的事件,故作者没有发挥自己的主体作用,对于史料进行艺术化的编排、补充与一定程度的虚构,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使结构严密、完整、前后照应,结果是结构松散,支离破碎,内容之间,缺乏逻辑关系,有的地方很像一个精神失常者的癔语,上下无法联缀。如卷之七在“秦桧怒贬张九成”一则中,写岳飞被十三面金牌催回,无奈撤兵。北方的父老乡亲们听到这消息后,遮马痛哭,竭力挽留,岳飞虽然十分痛苦,却只能稍作推迟,以便让这些乡亲们迁徙到南方去,免遭卷土重来的金人报复。接下去,读者最想知道的是岳飞被召回行在临安之后,秦桧、高宗是如何对待他的,该书却没有按照这种逻辑顺序写下去,却岔到了忠植大义死节、刘锜叠桥破虏、杨沂中王德勇斗兀术等事情的叙述上,将岳飞这条线完全搁置了起来。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宋朝的前线部队调离之后,历史上确实发生了这样的战事,作者不知道怎样取舍史料,只得在此将忠植、刘锜等人的事插了进来。
如果说这样写虽然断裂了朝廷强召岳飞的故事线,但以此表现了岳部撤离之后对局势的严重影响,尚有一定道理的话,那么,写吴玠之死,则纯粹是编年体的史书笔法了。在卷之六“胡世将议敌金兵”一则中,叙写忠义英雄李世辅因抗金有功,而得朝廷封赏,高宗又召他入朝觐见,于是,“世辅乃率部下三千人南来朝见高宗,高宗大悦,曰:‘未度远镇而有忠义士若是,始终为宋也。’世辅叩首称谢,帝抚劳再三,赐名显忠。”这个交待是清楚的,中心人物是李世辅,令读者万万想不到的是,紧接着,该书缀上了这么一句:“是年五月,四川宣抚使吴玠卒。”吴玠之死与李世辅受封,风马牛不相及,然而编年体的史书《续资治通鉴纲目》上就是这样写的。更有甚者,不要说所述的事情之间不相衔接,连语句之间也不连贯。在叙事之时会莫明其妙地从这一句跳到另一句,如卷七“秦桧定计削兵权”一则中,有这样的句子:“桧大喜曰:‘公言深合我意。’因设酒礼待(范)同。饮至半酣,问及朝中某人可进,某人可退。(范)同事商议。飞即承命进见高宗于拱德殿,拜伏阶下……”,前面说到秦桧与范同臭味相投,两人一边饮酒,一边谋划人事上的问题,突然间,又说到岳飞拜见高宗,读者读到这里,会生茫然之感。这不是断文的问题,而是作者在拼凑史料时过分粗心所致。
二是所述内容多半照搬史实。我们以书中所述的岳飞故事为例,来看它与史实切合的程度。该书所写的岳飞事迹从则名中可以看出,有“岳鹏举辞家应募”、“岳飞与泽谈兵法”、“岳飞计划河北策”、“岳飞破虏释王权”、“岳统制楚州解围”、“岳飞用计破曹成”、“诏岳飞征讨湖寇”、“岳飞定计破杨么”、“岳鹏举上表陈情”、“岳飞奏请立皇储”、“岳飞兵距黄龙府”、“岳飞上表辞官爵”、“岳飞访道月长老”、“周三畏鞠勘岳飞”、“下岳飞大理寺狱”、“秦桧矫诏杀岳飞”、“阴司中岳飞显灵”、“栖霞岭诏立坟祠”。对照《宋史·岳飞传》,除极少数的情节出自民间传说外,皆大同小异,甚至在语句上亦颇相同,我们不妨以三个事迹为例作一对比。
一、关于岳飞的出生。《宋史·岳飞传》云:
岳飞字鹏举,相州汤阴人,世力农。父和,能节食以济饥者。有耕侵其地,割而与之,贳其财者,不责偿。飞生时有大禽若鹄,飞鸣室上,因以为名。未弥月,河决,内黄水暴至,母姚(氏)抱飞坐甕中,冲涛及岸,得免,人异之。少负气节,沈厚寡言,家贫力学,尤好《左氏春秋》、《孙吴兵法》。生有神力,未冠,挽弓三百斤、弩八石,学射于周同,尽其术,能左右射。……[⑥]
《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卷一“岳鹏举辞家应募”则曰:
却说相州汤阴人姓岳名飞,表字鹏举,世以农为业。其父岳和,能勤俭节食,以济饥者,耕田有侵其地界,和即割与之,亦不与辩;人借钱谷,有负其债者,再不索取。由是乡人皆感德之。其妻姚氏尤贤。生岳飞时,有大禽若鹄,飞鸣室上,因以为名,未满月,黄河内决,大水暴至,飞母抱飞在坐甕中,随水冲激及岸边,子母无事,人皆异之。飞少负气节,沉厚寡言,家贫力学,尤好《左氏春秋》、《孙吴兵法》。生有神力,十二岁时,能拽三百斤弓、八石之弩。曾学射于豪士周同处,……尽得其术,能左右射,随发随中,他人莫能及矣。
二、关于岳飞利用间谍破刘豫事。《宋史·岳飞传》云:
飞知刘豫结粘罕而兀术恶刘豫,可以间而动。会军中得兀术谍者,飞阳责之曰:“汝非军中人张斌耶?吾向遣汝至齐,约诱至四太子,汝往不复来,吾继遣人问,齐已许我,今冬以会合寇江为名,致四太子于清河。汝所持书,竟不致,何背我耶?”谍冀缓死,即诡服。乃作蜡书,言与刘豫同谋诛兀术事。因谓谍曰:“吾今贷汝,复遣至齐,问举兵期。”刲股纳书,戒勿泄。谍归以书示兀术,兀术大惊,驰白其主,遂废刘豫。
《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卷五“镇汝军岳飞(应为云)立功”则曰:
岳飞知其奸细,乃佯责之曰:“汝非吾军中人张斌乎?我差汝干事去,缘何被吾军捉来?”谍者怕死即诈认之。岳飞喝退左右,引近前谓之曰:“我前日使尔送蜡书去齐国,约定诱引四太子人马来,使两下合兵攻之。尔去了,便不回报我,复遣人会知齐主,并不见书下落,原来是尔作事不机密矣。汝罪该万死。吾今贷汝,复遣至齐,问举兵日期,宜以死报。”谍者连声许诺,岳飞即修了书,纳于蜡丸中,将其人于股上肉刲开,以蜡丸填于股内,即将金枪药涂之,外用绵缚定,又赏与银数两,遣行,叮咛之曰:“再不许有误,待杀了兀术,与齐主成得事后,我当重保尔官职。”谍者唯唯,拜谢而出。漏夜走回黎阳。见兀术,取出蜡书递与兀术。兀术看了大惊,诚恐军中有变,就夜领兵北去。归至本国,将岳飞与刘豫约书奏闻金主,金主熙宗大怒,遣人前至汴京诘问。……
三、关于兀术即将被打败而书生劝其不撤退事。《宋史·岳飞传》云:
方兀术弃汴去,有书生叩马曰:“太子毋走,岳少保且退矣。”兀术曰:“岳少保以五百骑破五十万,京城日夜望其来,何谓可守?”书生曰:“自古未有权臣在内而大将能立功于外者,岳少保且不免,况欲成功乎?”兀术悟,遂留。
《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卷六“小商桥射死杨再兴”则中写道:
兀术将从众议,下令各营人马准备渡河而去。有书生入见兀术曰:“太子不须走矣,岳少保且将退去。”兀术曰:“岳少保以五百骑破吾十万之众,今汴城士民日夜望其来,何如可守?”书生曰:“自古未有权臣在内而大将能立功于外者,岳少保自身且不能免,况欲成功乎?太子且暂驻兵以审岳家动静,那时退去未迟。”……兀术……复下令留兵不去矣。
由上述三个情节的叙述对比,可以清晰地看出小说对史书的依赖程度,简直就是对史书的抄袭。这三个情节都是出彩之处,留给作家很大的创作空间,可以在此框架内编造出许多花团锦簇的文字,然而,小说的作者可能是才力不足,或时间有限,或对小说的审美原则不甚了了,只是对史书中的记述做了一些语言通俗化的工作。作者也不隐瞒他对史书的高度依赖,时以“出《通鉴》”、“出岳飞行状”等注释来说明内容的出处。
三是堆积了大量的历史文书。如在描写岳飞的故事行迹时,作者先后插入了21本奏章、3篇题记、1篇檄文、一封书信等。到了卷八“秦桧矫诏杀岳飞”则,干脆将《精忠录》中还没有塞进来的岳飞文稿全部抄录进来,并加了一个说明,云:“愚以王平昔所作文迹,遇演义中可参入者,即表而出之。有事不粘连,未入本传者,另录出于王之终章后,以便观览。”这种大量堆积历史文书的作法,不仅仅出现在描写主要人物的过程中,一般的人物,只要作者觉得文书本身有价值,便不吝篇幅,硬地插了进来。如卷六“议求和王伦使金”一则中引录了李纲与胡铨的奏章各一本,占全则篇幅的三分之一强。卷三“胡寅前后陈七策”一则中,其策论超过了故事叙述文字的一倍。当读者读到这些冗长的文献时,你会失去此时是在阅读小说的意识,以为是在看一本枯燥无味的历史文献资料集。
该书不但抄录书中人物的文稿,还抄录《续资治通鉴纲目》中的评论或其他史学家的评论。如卷七“秦桧怒贬张九成”则中抄录了纲目论断,云:
呜乎!宋事至此,浸不可为矣。是时诸将进取,所向有功。金虏败亡,心丧胆落。而中原之民,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诚应天顺人、机不可失之际也。苟能假以岁月,莫或挠之,如《易》云,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则不为。旧疆可复,或幽燕亦可复,不惟仇耻可清,而沙漠亦可清。……
不论这些评论是否高明,放在史书中,表现出史学家对一段历史上的人与事的认识,是完全可以的,自《史记》之后的史书,大都有这样的体制,然小说是用故事再现一段历史的图景,完全不同于史书的作法。作者当然有自己的史识,然而只能通过选材与对人和事的描写,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思想、褒贬态度与对历史的评价,融入其中,就像盐溶于水一样,而决不能仍像史书那样,盐水分开。否则,小说将失去它独有的审美功能,无多少艺术性可言。
四是由于盲目地采用史料,不加剪裁,使得该书的思想不集中,人物形象不鲜明。《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反映了两宋之交时的民族战争,贯穿该小说的主要思想应该是肯定主战派岳飞、张浚、韩世忠、李纲、宗泽等人与以秦桧为首的投降派所作的坚决的斗争,并歌颂他们在抗金的战场上,置个人的生死于度外,忠心报国,奋勇杀敌,为民族的生存与国家政权的稳定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刻画岳飞的形象应该集中写他为了抗金战争的胜利,不计较个人的任何得失,所谓“精忠报国”是也。为了突出他的形象,应主要写他与奸臣的尖锐矛盾。然而,该小说并未能完全做到这些,在有些地方,它所写的与它所想表现的思想恰好相抵触。如卷八“和议成洪皓归朝”则,写秦桧将前线节节胜利的部队调开,又杀了岳飞之后,和议终于成功,两国签订了盟约,金人不但归还了部分疆土,还送来了太上皇、邢后的梓宫与太后,让长久绊羁在金国的使臣们也返了乡国。小说花了一则多的篇幅,大力描写金主不听臣子们的劝告,坚持履行事先的约定:“久留皇后在金,使命往来不息。今既讲和,而又不归之太后,则诸侯闻知,皆以我为无信义主也。况一言已出,岂可复追?”接着又写了宋国君臣百姓们为迎接梓宫与韦太后回国的忙碌与欢欣,“中外军民百姓,各排门迎接,无不踊跃欢呼,皆言皇太后复还朝廷,社稷之福也。”由这样的描写来看,似乎秦桧调离前线的部队与处死岳飞的决定是对的,将军们可能正如秦桧所猜度的那样,是以恢复失地为名,行邀功建勋之实,不顾连年的战争给人民带来的负担与苦难。这样的描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史实的根据,但总体则违背了历史。作为文艺作品来说,它则表现出思想混乱,前后不一,很难对读者产生专一的思想影响。再如岳飞的形象问题,作为一个真实的岳飞,处在那样复杂的环境中,他肯定与君王、大臣、同僚、部属有着这样那样的矛盾,有的属于在主战与主和这个原则问题上的矛盾,有的属于个人的性格造成的,有的则完全是由于误会而导致的。如果全部写上去,必然会冲淡忠与奸的矛盾。该小说就是这样,它除了写岳飞与秦桧等投降派的矛盾外,还写了他与张浚、张俊及高宗的矛盾,而且将岳飞之死的起因归结到与张俊的矛盾上,这大大减轻了秦桧等奸臣的罪责。历史上的岳飞确实因与高宗赵构意见不合而多次上书请求辞去兵柄,如在绍兴九年的二、三月间,他在反对和议无效之后,曾愤然上书请求解除军职,奏书云:“比者修盟漠北,割地河南,既不复于用兵,且无嫌于避事。伏望陛下俯照诚悃,曲赐矜从,令臣解罢兵务,退处林泉,以歌咏陛下圣德,为太平之散民,臣不胜幸甚。”[⑦]之后,在被十二面金牌逼迫还师,所得州县旋复沦陷时,在帝相联手、削去三大帅的军权之后,岳飞皆认真地上书辞职。[⑧]这反映了岳飞与投降派之间冲突的尖锐,但岳飞还是一位以大局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的人,每当局势紧张、岌岌可危之时,他总是能听从朝廷的召唤,立即率军赴难。《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的作者本意是为了将岳飞塑造成一位丝毫不计较个人利益、一心以国家利益为重的人,但他对这些史料不能进行正确地处理,多次写到岳飞请还兵权事,母丧请还兵权,守制请还兵权,目疾请还兵权,明升暗降时又提出请还兵权,并写了当朝廷要他出山时,他总是反复推阻,这在客观上会使读者得出这样的看法:岳飞也有个人的打算呢,他请还兵权的目的多是为了要挟朝廷吧。这无疑会损害岳飞这一人物的形象。
《大宋中兴通俗演义》传至明末,金坛人于华玉认为它“俗裁支语无当大体,间于正史多戾繇来,几以稗家畜之”,不满于书中夹有“小说家言”,于是进行“正厥体制,芟其繁芜”的删节工作,名该书为《岳武穆尽忠报国传》,[⑨]由于削尽了所谓的“齐东野语”,于书比起熊书来,更加接近历史而愈发远离小说了,可以说,不但未在熊书的起点上进步,反而倒退了。虽名为“岳武穆尽忠报国传”,但是似乎有一半的内容与岳飞没有什么关系,读起来更加枯燥无味。自然,它在读者中间,更不会产生多少影响。表现岳飞故事而泥执于史实,不仅长篇小说如此,短篇小说也是这样。清人陈树基辑录的以西湖名胜为背景的小说《西湖拾遗》中有“岳武穆千秋遗恨”篇,也是一依岳飞本传,只是语言稍为活泼一些罢了。[⑩]
《精忠记》等戏曲作品多取材于民间传说,背离了艺术的真实
上述所讲的岳飞故事主要源于正史,可谓正史的文学性表现。古今的岳飞故事还有另一种来源,这就是民间传说,即老百姓与民间艺人根据岳飞行迹的轮廓,结合自己的历史评价、爱憎态度、审美取向进行编创,然后说书人、曲艺艺人、戏曲的编剧、小说的作者再利用这些材料整合、编构一个有别于正史的岳飞故事。岳飞的民间传说至迟肇始于南宋,洪迈的《夷坚志》云:
秦桧矫诏,逮岳武穆父子下棘寺狱,遣万俟卨锻炼,未服。一日,桧于东厢窗下画灰密谋,桧妻王氏曰:“擒虎易,放虎难。”武穆遂死狱中,张宪、岳云弃市。金人酌酒相贺曰:“莫予毒也!”后桧挈家游西湖,忽得暴疾,见一人瞑目厉声曰:“汝误国害民,我已诉于天,当受铁杖于太祖皇帝殿下。”桧自此怏怏死。未几,子熺亦亡。方士章,见熺荷铁枷,因问,“太师何在?”熺泣曰:“在酆都。”方士如其言以往,果见桧与万俟卨俱荷铁枷囚铁笼中,备受诸苦。桧嘱方士曰:“烦传语夫人,东窗事犯矣!”后有考官归自荆湖,暴死旅舍,复苏曰:“适看阴间断秦桧事,桧与卨争辨,桧受铁杖,押往某处受报矣。”[11]
桧兴岳飞之狱,如何诬陷,又如何矫诏处死,都是极机密的事情,夫人王氏有没有参与,不要说一般百姓不知道,即使是与桧同朝共事的大臣也不会知道,说他夫人提醒他“擒虎易,放虎难”而致岳飞被杀,纯是民间猜度。至于桧在西湖为岳飞追命,死后又受冥间严惩,只是百姓的希望奸臣不得好死的一种心理欲望罢了。然因这种情节吻合了古代人民的政治观、伦理观与民族感情,故能代代相传。元代杨维祯的《东维子集》卷六《送朱女士桂英演史序》在介绍了讲史艺人朱桂英的身世及她善记稗官小说后说:
因延至舟中,为予说道君艮狱及秦太师事,座客倾耳耸(听)。知其腹笥有文史,无烟花脂粉。[12]
又据杨维祯《岳鄂王歌·小序》得知元时民间盛传岳飞阴报之事,云:
予读飞传,冤其父子死,而阴报之事史不书,及见于稗官之书。张巡之死,誓为厉鬼以杀贼,乌不知飞死不为厉以杀桧乎?[13]
除了这些以外,民间传得最多的当为“疯僧讥秦”事。《江湖杂记》云:
桧既杀武穆,向灵隐寺祈祷,有一行者乱言讥桧。桧问其居止,僧赋诗有“相公问我归何处,家在东南第一山”之句。桧令隶何立物色,立至一宫殿,见僧坐决事。立问侍者,答曰:“地藏王决秦桧杀岳飞事。”须臾,数卒引桧至,身荷铁枷,囚首垢面,见立呼告曰:“传语夫人,东窗事发矣!”[14]
阴司替岳飞父子主持公道,严惩秦桧,以示天理不灭,虽为不经之谈,但却被艺人、作家们广泛采纳,最典型的例子为戏曲剧目《东窗事犯》。该剧目将疯僧讥秦与秦受冥报两事合在一起,元明两代有数人采用这些材料作同名剧目,分别为元孔文卿《地藏王证东窗事犯》[15]、元金仁杰《秦太师东窗事犯》[16]、宋元佚名戏文《秦太师东窗事犯》[17]、明周礼《岳飞东窗事犯》[18]、明佚名根据《岳飞东窗事犯》而改编的《精忠记》。[19]
这些剧目虽然对于树立岳飞在人民中间的光辉形象,激发观众的民族热情,宣传正确的社会伦理观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它们都没有成为艺术生命永远不衰的经典剧目,之所以如此,我以为,其原因是艺人或文人作者在处理民间传说的材料时没有把握住分寸,严重失度,远离了艺术的真实,使作品中的许多内容不合情,也不合理。我们试以岳飞戏曲的代表作品《精忠记》与《如是观》[20]为例来看看它们失度的具体表现。
表现之一,作者在恨奸敬忠的爱憎感情的支配下,信手编构既不符合史实又无艺术真实性的情节。如认为岳飞被迫害是由于秦桧夫妇为金国的间谍。《精忠记》第九出《临湖》中秦桧自白云:
忆昔身遭俘虏,驱驰千里拘囚。凄凉几度可怜秋,只为汴京失守,曾与金人盟誓。航海夫妇回州,官居清要胜封侯,稽颡丹墀拜首。……曾与大金盟誓,得放还乡,愿作他国细作。……今本朝有一名将官姓岳名飞,见今统领大军,要收河北之地。近日边上报来,道真个旗开得胜,马到成功,倘被他收复了河北之地,大金必定罪我。……
此传说到了《如是观》作者手中,为了进一步丑化秦桧,也为了给秦桧迫害岳飞寻找到更为民间认可的理由,对此情节添油加醋,不惜花费大量笔墨,肆意铺排秦桧夫妇与金人肮脏的勾当。说被金人扣押在北方的秦桧,为了博得一个好的前程,不惜用妻子王氏的色相去主动勾引金国四太子兀术,王氏得到了兀术的欢心之后,居然对兀术产生了感情,当兀术派他夫妇打入南宋王朝,做金国的细作时,她表现了留恋不舍之意,赠予金凤钗一股,“以见贱妾不久还金,双凤和鸣之兆”(第十出),之后,她不断地提醒秦桧,千万不要忘记金国的恩德。当她看到边报上关于岳飞连连获捷的消息后,“(白)吓,岳飞,我与你誓不两立矣!(唱)分明打散我的鸾凤队,休想轻轻饶过伊!(白)啊呀,四太子吓!(唱)你今何地?须知见面杳无期。意中人漂泊在天涯,叫我按不住长吁气。”(第十六出)
历史上的秦桧在汴京沦陷后,被金人俘虏,曾在金军统帅粘罕营中做文字工作。“建炎四年十月甲辰,桧与妻王氏及婢仆一家,自军中取涟水军水砦航海归行在。丙午,桧入见。丁未,拜礼部尚书,赐以银帛。”当时,朝中有人怀疑桧从敌营中逃跑回来有点不正常,“(桧)自言杀金人监己者,夺舟而来。朝士多谓桧与卓傅朴同拘,而桧独归。又自燕至楚二千八百里,逾河越海,岂无讥诃之者,安得杀尽而南?就令从军挞懒金人纵之,必质妻属,安得与王氏偕?”[21]但当时宰相范宗伊与同知枢密院的李回,破解了众人的怀疑,向高宗皇帝力荐其忠,使他终于爬上了显赫的位置。但这种怀疑并未消除,当他力主和议,割地赔款,干了大量的丧权辱国的事情,尤其在杀了百姓敬仰的英雄岳飞之后,对他是否与金人有卖国的协议,更加置疑了。
但是,怀疑毕竟不是证据,即便到了孝宗年代,对秦桧重新评价,追夺其王爵,改谥“谬丑”,[22]也没有说他是宋朝的叛徒、金国的奸细。退一步说,假使秦桧为了脱逃到南方,与金国有卖国之约,当他做了宰相,位极人臣之后,也不会念念不忘金国的所谓恩德,以谋害岳飞,促进和议来邀取金人的欢心。他难道不知道,即使金人消灭了南宋,他至多也只能做个汉奸宰相,而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因此,他迫害岳飞的真实动机并非是为了履行自己对金人的诺言,何况,有无这种诺言还值得怀疑呢?
赵构、秦桧沆瀣一气而迫害岳飞的根本原因,应该是南宋朝廷在获得了苟延残喘的机会以后,君臣担心国力不强,再与金人对抗下去,想偏安江左也不能够,会失去作君做臣的既得利益,于是一昧求和,屈膝投降,忍辱接受了金国强加给南宋的不合理条约与礼仪[23]。而岳飞对此激烈反对,他在绍兴九年正月给朝廷的《谢讲和赦表》中,明确地说:“夷虏不情,而犬羊无信,莫守金石之约,难充溪壑之求。图暂安而解倒垂,犹之可也;顾长虑而尊中国,岂其然乎!”[24]不要相信金人会守和约,从中国长远的利益着想,也不应该与金人签订这样丧权辱国的和约。他向朝廷表述了这样的态度:“臣愿定谋于全胜,期收地于两河。唾手燕云,终欲复仇而报国,誓心天地,当令稽颡而称藩。”[25]为了拉拢岳飞,不使这位声望日隆、握有重兵的将军从中作梗,赵构、秦桧给他加官进爵,但他严辞拒绝,“夫爵赏者人君所以为厉世磨钝之具,人臣得之,所以荣耀乡里而显贲宗族也,谁不欲贪多而务得哉!然得所当得,因以为荣;受所非受,反足为辱。”[26]在多次反对和议而无效的情况下,便愤然请求解除军职,以此来表明自己对朝中君臣屈膝求和的反对态度,于是,力主和议的秦桧等人视岳飞为眼中钉、肉中刺,非置之死地而不可,他们先于绍兴十一年四月收夺了岳飞、韩世忠等人的兵权,接着又分化瓦解韩、岳各自在战争中带出来的具有强大战斗力的部队,再接着利用将领之间的矛盾,诬告岳飞部将张宪造反、岳飞拥兵逗留,不援淮西,然而这些“罪状”经岳飞根据事实逐一反驳后,不能坐实,部分审讯人员如大理寺丞李若朴与何彦猷亦认为造反的证据不够确凿,罪名难以成立,就在这样的情况下,秦桧依然决定害死岳飞。
秦桧之所以如此,缘于岳飞是当时抗金态度最坚决、抗金战绩最显著、群众基础最厚实的一个将领,建炎四年六月望日,他在宜兴张氏桃溪园所作的题记中写道:“当深入敌境,擒其枭师,拔其穷城,迎二圣复还京师,取故地再上版籍。”[27]后来他写下了千古绝唱《满江红》,再一次表明了“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的理想与决心。他还在多处填写“还我河山”,不断和人们讲起他的消灭金虏、振兴中华的志向。他的抗金战绩的辉煌是有目共睹的,在朝廷提升他为清远军节度使、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的《制词》中有这样的评价:“精忠许国,沈毅冠军,身先百战之锋,气盖万夫之敌。机权果达,谋成而动则有功;威信著明,师行而耕者不变。”[28]他参加或指挥的抗金战斗数以百计,与国家政权存亡直接相联系的则有收复建康府与襄阳府等六州郡、驰援淮西、直捣中原等战役。他率领的岳家军所向披靡,攻无不克,使金人闻风丧胆。他在百姓中享有崇高的威望,深得人民的拥戴,之所以如此,除了岳家军在抗金斗争中态度坚决,勇敢无畏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岳家军纪律严明,“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打掳。”在行军途中,“夜宿民户外,民开门纳之,莫敢先入。晨起去,草苇无乱者。”[29]他的军队与当时大部分军纪松弛的部队形成鲜明的对比。岳飞被害之后,荆湖北路的百姓不顾权奸秦桧的凶焰如何厉害,也不怕自己因表明了对岳飞的敬爱态度而招来灾难,百分之九十的人家,都在家中用香火供奉着岳飞的画像,由此也可以看出岳飞在群众中的威信。
对于这样抗金态度坚决、百姓拥护、又能克敌制胜的将领,秦桧、赵构当然会认为他是实施和议策略的重大障碍,于是必欲除之。正如《宋史·何铸传》所议论的那样:“秦桧力主和议,大将岳飞有战功,金人所深忌。桧恶其异已,欲除之,胁飞故将王贵上变,逮飞至大理狱”[30]
因此,秦桧迫害岳飞的根本原因不是因为他为金人奸细,有意要葬送宋朝的江山,更不是因为他的妻子王氏淫荡无度,为报答情夫兀术所致。戏曲这样写,实际上是将严肃的政治斗争儿戏化与庸俗化了。
表现之二,人物品质提升过度,扭曲了人的正常心理。这在岳飞忠于朝廷的品质塑造上,最为突出。《精忠记》在岳飞刚上场时,就通过岳飞的自述定下了“精忠”的品质特性:“竭力事亲,乃为子职之本分;尽忠报国,实为臣道之当然。若欲移孝为忠,便可图存匡复。”(第二出)文艺作品将岳飞具有这样高尚的品质,归功于他母亲的教育。在《如是观》中,当岳飞想念母亲而在战斗的间隙回家省亲时,岳母大怒,斥责道:“咳,罢了!罢了!我家门不幸,养你这不肖之子!……君父有难,为人臣者不鞠躬尽瘁,可为忠乎?今君父陷身虏庭,当此国破家亡,正是你立身扬名以显父母之日,你怎么反把我来借口?你事君不能尽忠,事亲焉能尽孝?不忠不孝,非吾子也,还来见我怎么!”于是,岳飞更加坚定了“拼取此身全忠义,马革裹尸还”的理想,并让母亲在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字,以便日夜牢记教导(第九出)。之后,岳飞公而忘私,在抗金的战场上奋不顾身,一心只想着如何打败敌人,迎还二圣,恢复失地,使大宋国重新繁荣富强。这样的描写,仍在忠臣形象刻划方式的“度”之内,虽然呈现在观众面前的岳飞形象,光彩灿烂,但仍不失是一个生活中的人。
然而,到了他被系大理寺,知道奸臣秦桧等人要屈杀自己后,他首先想到的是两个孩儿岳云、张宪,一旦知道自己被屈杀,“必然领兵前来报冤,那时难全父子忠孝之名”,于是,主动地向奸臣们提出:“情愿亲写书札,取我两个孩儿来京,一同受罪,方全我父子忠孝名节。”(第18出)于是对两个儿子谎称朝廷要封赏他们,要求他们“暂把三军屯札住,莫负皇朝宠赐荣”。岳云、张宪到京后,立即被羁押。岳云抱怨他父亲:“爹爹当初听了孩儿,杀到黄龙府,迎取二圣还朝,将功折罪。不听孩儿言语,故见如此。”(第21出)岳飞却要求他们为孝而死。受刑之时,岳飞担心两个儿子反抗,又谎称朝廷下了赦令,让他们就缚后受旨。
事实上,是奸臣们先诬陷张宪、岳云造反,然后令岳飞从庐山到杭州来对证,[31]那么戏曲的作者为何有意识地不顾史实,编造出让岳飞写家书骗二子同来送死的情节呢?其目的是想塑造出岳飞全忠的形象,让他的行为符合“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道德要求。
然而,这样塑造的效果适得其反,严重地损害了岳飞的形象,人们会认为岳飞这样做愚不可及。从抗金事业上来讲,让两个能征善战的年轻将军无辜被杀,岂不是宋朝的一大损失。日后若再兴起抗金斗争的大潮,国家岂不是少了两员虎将。从实现个人的理想来说,岳飞也不应该有这样的举动。岳飞的理想是扫除虏氛,统一全国,在知道了自己被奸人陷害,又无法救拔的情况下,应该千方百计地去保护能够继承自己遗志的儿子,让他们努力完成自己未竟的事业,这样,自己即使被冤屈致死,心中也会少一些遗憾,怎么可能帮助敌人杀害自己的儿子呢?再从一个父亲的角度来说,岂能为了所谓的名节而屈杀儿子,一个父亲对忠于国家孝敬自己的儿子没有半点怜爱之心,这个做父亲还能算是一个父亲,还能算得上一个心理健康的人?从先秦到宋代,辅佐君主的文臣武将们,绝大多数都是有条件地效忠于君主,如若君主残暴不仁、荒淫无度,不以国家利益为重,为所欲为,就会成为人人唾骂的独夫民贼,怎么可能再俯首屈从于他,任他宰制?除非是至愚之人,历史上的岳飞,确实忠贞不仁,但他的忠贞内涵,不仅仅是皇帝个人,更多的是国家、民族与统一大业,所以,当赵构与秦桧弃民族的长远利益而不顾,打算在东南一隅过苟安的日子时,他们之间的矛盾就出现了,而且愈来愈尖锐,如果岳飞真的是个没有独立思考而对皇帝愚忠之人,也就不会有被冤杀的悲剧了,由此可见,戏曲这样描写岳飞的“忠”,不但未能表现出他“忠”的品质,连作为一个“人”的岳飞形象也未能站立得住。
表现之三,用宿命论的观点来解释忠臣在政治斗争中的悲剧性结局。岳飞的悲剧,应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宋太祖赵匡胤为了防止唐以及五代军人强横不法以致颠覆国家政权的政治混乱局面再度出现,采取了抑武扬文的吏治策略。这种策略一以贯之,无论是北宋还是南宋的君主,始终是用防范与怀疑的态度对待武将,像岳飞这样具有非凡的文韬武略的将军,他所率领的军队又具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坚不可摧的力量,当他在对待金国的策略上与朝廷完全相左的时候,赵构与秦桧焉能不惧怕他率众造反?从现实的角度看,岳飞在当时陷入了矛盾的漩涡之中,他与君主赵构有矛盾,与丞相秦桧有矛盾,与另一军队统帅张俊有矛盾,与本为部属的王贵也有矛盾。当然,发生矛盾的责任完全在对方身上,他们或出于保住荣华富贵的目的,或出于扩大自己政治利益的目的,有的则纯粹出于偏狭而阴暗的报复心理。众丑联手,置岳飞于死地。可以说,岳飞的悲剧,既是宋朝的历史悲剧,也是当时现实中的政治、军事、人事等方面的原因而造成的悲剧。
然而,《精忠记》等戏曲作品却将悲剧归就于天意的安排上。先是在第十三出《兆梦》中让岳夫人做了一梦。“昨夜三更方寐,正合眼朦胧之际,忽然自入深山内,见一虎觅食落在深涧里,被强徒把他擒拿住,将他削爪敲牙损失身上皮。”([山坡羊])卜者据梦断言:“卦主男子有血光之灾,女人有分离之苦。”为了强化命运对人生起决定作用的观念,作者又让岳飞在回京经过金山寺时,去拜访道月和尚,说自己昨夜梦见二犬交言,道月和尚圆梦道:“二犬争言,岂不是个‘狱’字?此去必有牢狱之灾。”(第14出)岳飞分别时,道月和尚又赠以这样的偈语:“将军此去莫心焦,为见金牌祸怎消?滚滚风波须仔细,留心把舵要坚牢。”未来的一切,命运早已作了安排,包括死亡的地点风波亭都已确定。这样写,会给观众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呢?只能是:岳飞被残酷迫害,并非是岳飞为民族利益着想,坚决抗金,与主和投降的奸佞发生尖锐的冲突所致,只不过是上帝借助于秦桧之手害死了岳飞而已,因为命运规定岳飞事业不得成功,生命不能善终。
这种宿命论为清代钱彩的《说岳金传》[32]所承袭,并发展到了荒谬的程度,说岳飞本为如来佛祖顶上的一位护法神祗大鹏金翅明王,它啄死了一位星官女士蝠,这个女士蝠就是秦桧的妻子王氏的前生。两人下凡后,王氏害死岳飞以报了宿世之仇。把严肃的政治斗争说成是两个灵魂的冤冤相报,把千古奇冤归结为尘世因缘,使得产生这个悲剧的复杂的社会背景变得虚幻而无意义,作品虽然也描写了岳飞这个人物,但作品的接受者不能从岳飞的行迹与悲剧的结局中得到多少有价值的人生感悟。
岳飞故事的文学作品给予创作界的启示
岳飞是一位真实的历史人物,因此,表现岳飞生平事迹的文艺作品,毫无疑问属于历史小说或者历史剧、历史曲艺等,既然与历史有关,而且这位南宋初年的大将还曾影响过历史的发展方向与进程──如果没有岳飞的南征北战、克敌制胜,或许就出现不了南宋朝廷偏安江左的局面;如果他不被调离朱仙镇,或许人们收复失地、统一中国的愿望就能实现,以后也就不会产生宋金对峙、元蒙入主中原的时代──故而,任何描写岳飞的文学艺术,只要偏离或背离他所在的历史,就必然表现不出真实的岳飞形象。
尊重历史,绝不等于拘泥于历史。《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的许多内容仅为史书的翻版,它把高宗本纪、岳飞传、韩世忠传、张俊传、李纲传、秦桧传等等以及岳飞孙子岳珂的《金佗稡编》中的有关资料,按照年月重新编排组合,没有用文学的语言去叙述那一个个波澜壮阔、曲折回环的故事,语言干枯、故事平淡,人物形象平面而模糊,许多地方,完全是史料的堆积,读起来,沉闷无味,几乎忘记了是在读文学作品。这样的作品内容,当然没有远离历史,但是,由于它没有运用文学的手段与艺术的技巧去描写,读者的脑海里便不会产生那一段历史的画卷,目睹不到金戈铁马的场面,听不到沦陷区百姓在金人铁蹄蹂躏之下痛苦的叫唤,更不会与民族英雄岳飞作穿越时空的感情交流。他们不会为岳飞精忠报国的精神而感动,也不会为秦桧残忍不义的勾当而扼腕。掩卷之后,书中的内容多半不会在心中留下什么印痕。
那么,运用文学的手法是不是可以随意地虚构故事、铸造人物的性格,就像戏曲《精忠记》与《说岳全传》中的一些内容那样呢?作品的客观效果告诉我们,这样做也达不到预期的审美目标。它们会让观众、读者觉得所描写的人物没有活生生的灵魂、没有人人所具有的喜怒哀乐的禀性,他们只会是泥胎,是木偶,是作者驱动的伦理符号。所描写的历史则是假造的历史,是作者空想的历史,既没有描绘出那一段能让读者、观众身临其境的历史真实画卷,也没有对那一段历史作出独特的能给予读者、观众启发的评价,整个内容显得浅薄而无聊。
鉴于此,创作历史剧或历史小说的正确做法,应该遵循下列三点原则;
一是高度地尊重历史,反映所描写的那一历史时期的真实的面貌。它不仅仅要求在重大事件的人物、时间、地点、起因、结局等方面尊重历史,还要求在所反映的政治、军事、宗教、经济、民俗、伦理以及各种社会矛盾方面都要符合那一段历史的真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所描写的在这历史背景之上活动的人物,其心理活动、品质高度、行为取向等具有真实性。
二是作者应对那一段历史与历史上的人物有自己独特而正确的评价。人们为什么会喜欢观看或阅读历史的故事,不仅仅是出于追忆往事的心理,还有着鉴古知今、获得人生启迪的功利目的。历史与历史人物虽然是一个客观的存在,但由于审视者所处的时代不同、立场不同与价值观、政治观、民族观等等的差异,对同一历史与历史人物诠解是不同的。如果历史小说与历史剧的作者,他的认识等同于正史或民间一般的认识,那么,作品中所融入的历史评价则不会对接受者产生任何有益的启发。如果认识的水平低于正史或民间一般的认识,将严肃的政治斗争、各种尖锐的社会矛盾归结于宿命的安排或者一种巧合与偶然,只会使接受者嗤之以鼻。因此,创作历史文艺的人不仅要具备作家的素养,还必须具备历史学家的素养。
三是要将所描写的历史充分故事化。历史应是故事中的历史,人物应是故事中的人物。要用文学的笔墨、艺术的手法再现那一段历史。如果达到了至极境界的话,所再现的不应是历史的画卷,而应该就是真实的历史,让观众或读者沉浸在所叙述的故事之中,忘记了历史与现实的时空差异,来到了历史的环境之中,参与彼时的社会生活,并与彼时的人物作思想上的交流,他们的一举一动,一笑一颦,接受者的目光都会被牵动着。而要达到这样的程度,故事决不应是轮廓的、梗概的、单向的、直线的、平面的,而应该是完整的、详细的、复杂的、曲折的、主体的。尤其要做到故事的情节由细节来构成,它能保证故事的环境毫末毕现,可触可摸,故事中的人物有血有肉,生气勃勃。描写有细节性的故事,必然会遇到如何处理历史人物的民间传说的问题,确实,许多历史人物的民间传说,生动、有趣,经过累积性的扩展,其传说大都有细节的描写。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它们大都是无稽之谈,是老百姓根据自己的政治观、伦理道德观、价值观而凭空编造出来的,多对历史事件与历史人物进行夸张、变形、漫画式的处理,当它们处于民间传说的状态,人们会用民间传说的美学标准去衡量,容许其夸张、变形、漫画式的表现,因为这些就是民间文学独有的艺术表现方式。而历史小说或历史剧的作者如果不加甄别地把它们接纳到自己创作的文艺作品中来,接受者便会以历史小说或历史剧的审美标准来评判它们,会认为作者弃历史的客观存在而不顾,随意地捏造伪历史;以浅薄的历史观去诠释历史事件与历史人物,掩盖了历史的真相,并让人们的历史意识变得混乱,历史认识变得肤浅。由于所采用的民间故事在根本上整体上不真实,尽管有丰富的细节描写,也不可能营造出一种逼真可感的历史环境,于是观众和读者无法进入所表现的“历史生活”之中,自然地,这些作品的价值便会大大地降低。
[①] 当时人编讲时事,在宋时有这样的事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一百四十九说:“先是杜充守建康时,有秉义郎赵祥者,监水门。金人渡江,邵青聚众,而祥为青所得。青受招安,祥始得脱身归,乃依于内侍纲。纲善小说,上喜听之。纲思得新事编小说,乃令祥具说青自聚众已后踪迹,并其徒党忠诈及强弱之将,本末甚详,编缀次序,侍上则说之。故上知青可用,而喜单德忠之忠义。”宫中近侍为博得高宗欢心,让人介绍邵青这位草莽英雄的战斗与受招安的故事。
[②] 岳珂《金佗稡编》卷三十三《追复少保两镇告》,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
[③] 吴自牧《梦梁录》卷二十《小说讲经史》。见《东京梦华录》(外四种)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版。
[④] 丁锡根编著《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第587-588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
[⑤] 熊大木《大宋中兴通俗演义》,见《古本小说集成》,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⑥] 见《宋史》卷三百六十五《岳飞传》,上海古籍出版社《二十五史》,1995年版。
[⑦] 《金佗稡编》卷十五《乞解军务札子》,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
[⑧] 见《宋史·岳飞传》,上海古籍出版社《二十五史》,1995年版。
[⑨] 于华玉《岳武穆尽忠报国传》,见《古本小说集成》,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⑩] 见《西湖拾遗》卷十一,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11] 清褚人获《坚瓠甲集》卷四《东窗事犯》引,《笔记小说大观》第二辑。
[12] 元杨维祯《东维集》,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
[13] 《杨维祯诗集》279页,邹志芳点校,浙江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
[14] 清褚人获《坚瓠甲集》卷四《东窗事犯》引,《笔记小说大观》第二辑。
[15] 元孔文卿《地藏王证东窗事犯》《元刊古今杂剧三十种》本。
[16] 元金仁杰《秦太师东窗事犯》,《录鬼簿》曹楝亭本著录,已佚。
[17] 宋元佚名戏文《秦太师东窗事犯》,明金陵富春堂刊本。
[18] 明周礼《岳飞东窗事犯》,《古本戏曲丛刊》初集本。
[19] 明佚名《精忠记》,汲古阁《六十种曲》本。
[20] 《如是观》,一名《倒精忠》,又名《翻精忠》,《古本戏曲丛刊》三集本。
[21] 《宋史》卷四七三“奸臣传·秦桧”,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影印本,1556页。
[22] 《宋史》卷四七三“奸臣传·秦桧”,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影印本,1558页。
[23] 参见邓广铭著《岳飞传》第235-239页。人民出版社1985版。
[24] 《金佗稡编》卷十《谢讲和赦表》,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
[25] 《金佗稡编》卷十《谢讲和赦表》,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
[26] 岳珂《金佗稡编》卷十四《辞免开府第三札子》,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
[27] 见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一,四库全书·子部十。
[28] 岳珂《金佗稡编》卷二《清远军节度使……特封武昌县开国子食邑五百户食实封二百户制》,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
[29] 岳珂《金佗粹编》卷三十转引王自中《郢州忠烈行祠记》,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
[30] 《宋史》卷三八。《何铸传》,上海古籍出版社《二十五史》,1995年版,1323页。
[31] 见邓广铭《岳飞传》第360页,人民出版社1985版。
[32] 钱彩《说岳金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