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释义:用以作为为官遭祸,抽身悔迟之典。
典源:《史记•李斯列传》
秦丞相李斯因遭奸人诬陷,论腰斩咸阳市。临刑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 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后以“东门黄犬”作为官遭祸,抽身悔迟之典。亦作“ 东门逐兔 ”。
李斯是楚国上蔡人,历史上被称为“千古一相”。李斯年轻时,做过郡的小官吏,看到官吏宿舍厕所中的老鼠吃粪便,一见人或狗接近,总是惊恐万状。李斯进入粮仓,观察仓库中的老鼠,吃着囤积的粮食,住在周围宽大的廊檐底下,不见有人或狗接近的骚扰。对此李斯不禁感叹道:“人的有无出息,犹如老鼠啊,只在于自己所处的环境罢了。”
于是李斯就跟从荀卿学习帝王之道,然后来到秦国开始实现他的伟大抱负,最终官至丞相。所谓一人之上万人之下。
有一次他的儿子李由休假回咸阳,李斯在家摆设酒宴,百官都来祝贺,门前的车马数以千计,李斯叹息道:“我听荀卿说过,事物禁忌过分盛大。我李斯原是上蔡的平民、乡里的百姓,皇上竟然把我提拔到这样的高位,真是富贵达到了极点。事物的发展到极点就会衰落,我不知道自己的归宿在哪里啊!”
果然,后来的事情印证了李斯的担忧。秦始皇死后,由于他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不惜与赵高密谋另立皇帝,随后又被赵高诬陷,最终“功成不解谋身退,直待咸阳血染衣”,最后腰斩于市,悔恨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