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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嵘与沈约:齐梁诗学理论的碰撞与展开(2)

2012/4/25 12:01:45 点击数: 【字体:

为《诗品》正式评沈约时,称沈约是“梁左光禄沈约”,其中是有区别的。
        
    钟嵘在为沈约奖掖后进、提携新人的名声所迷惑的同时,也许还受到同道刘勰成功的鼓励。比《诗品》早十多年完成的《文心雕龙》,就是由刘勰通过“干谒”的形式求誉沈约,由沈约“取定”,得到赞美,最后大获成功的。这些,都成了钟嵘“求誉”沈约的范本和出发点。
       
    钟嵘去求誉沈约了。可以推测,当时钟嵘即使不给沈约看《诗品》的初稿,只与沈约谈声律论或诗歌发展观,沈约也会坚决地“拒之”,而且非常明确,一点没有商量的余地。因为两人不同的诗学观,尤其是声律论上的巨大分歧,形同水火,不啻诗学仇家。沈约当然不可能为钟嵘延誉,而钟嵘撰写《诗品》批评沈约,也就成了意料中事。
       
  
       
    钟嵘与沈约的分歧主要有:
       
    1.对当世诗风和诗歌成就的评价截然不同
       
    对当世诗风和诗歌成就的评价,是大是大非的问题,是一个专业的批评家无可回避的问题,即便现在,我们也未必能分清钟嵘与沈约之间谁对谁错,有的没有对错,是一个事物的两方面,沈约和钟嵘各持一面;因为两个人的地位不同,角度不同,沈约在台上,钟嵘在台下;沈约是“唱戏”的,钟嵘是“评戏”的;一个是盾,一个是矛;一个是批评对象,一个是批评者;自然会对戏本身有不同的看法,沈约会说“好极了”,钟嵘会说“糟透了”。只有刘勰非常聪明,《文心雕龙》虽然体大思精、面面俱到,但他对当朝的文学问题,基本不谈。
       
    而钟嵘不同,《文心雕龙》在前,《诗品》后出,钟嵘必须面临两种选择:要么也像他的前辈刘勰一样,绕开矛盾,不谈近世;要么就冒与世人观点对立的风险。他显然觉得,不涉近世而侈谈诗学理论和五言优劣不啻隔靴搔痒,虽有风险也只能选择后者。但涉及近世,矛盾就不可避免。
       
    2.对汉以来诗歌发展和流变问题的回答不同
       
    钟嵘的回答是:诗歌的发展是有曲折的,诗歌高峰应该在建安时期,至宋、齐、梁则有误入歧途、走火入魔的趋势。故钟嵘《诗品》的上品“名额”,汉三人(李陵、班婕妤、古诗算一人)、魏三人(曹植、刘桢、王粲)、晋五人(阮籍、陆机、潘岳、张协、左思),而余下宋、齐、梁三代,只给了谢灵运一人。汉魏当然是重点,汉魏以外,他宁可多给一点晋,也不多给宋、齐、梁,除了今不如昔的观念,还有纠偏和强烈表达自己诗学观的用意。
       
    而沈约在《宋书•谢灵运传论》中,只以发展新变的诗学观看问题:“降及元康,潘、陆特秀,律异班、贾,体变曹、王,缛旨星稠,繁文绮合,缀平台之逸响,采南皮之高韵,遗风余烈,事极江左。”他只说潘岳、陆机是曹、王的继承和变体,不作高下评判,钟嵘则以为潘、陆均不如曹植。沈约说:“爰逮宋氏,颜、谢腾声。灵运之兴会标举,延年之体裁明密,并方轨前秀,垂范后昆。”觉得宋代文学在文学史上有承前启后的作用,比前代文学毫不逊色。而钟嵘《诗品》则非常严厉地批评了宋代文学。这些,都是他们对汉以来诗歌发展观念的不同。
        
    3.对“声律论”的评价及其发明权问题的争论
       
    沈约在《宋书•谢灵运传论》里说:
       
    夫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
       
    自骚人以来,此秘未睹。至于高言妙句,音韵天成,皆暗与理合,匪由思至。张、蔡、曹、王,曾无先觉;潘、陆、谢、颜,去之弥远。
         
    世之知音者,有以得之,知此言之非谬,如曰不然,请待来哲。
       
    以上这些话,沈约都以发现千古秘密的自信和自己就是发明人的口吻,高度评价“声律论”对于诗歌创作的作用,揭示了汉以来至于晋宋无人知晓的声律入诗的方法。所谓“张、蔡、曹、王,曾无先觉,潘、陆、谢、颜,去之弥远”,那是大家都在写,但无人知晓的诗歌声律问题。
       
    沈约另撰《四声谱》,以为“在昔词人,累千载而不寤,而独得胸衿,穷其妙旨。自谓入神之作”。因为书佚,无从考证沈约是否就是声律论的发明人。而后来的《南齐书•陆厥传》只是说:“永明末,盛为文章。吴兴沈约,陈郡谢眺,琅琊王融,以气类相推毂。汝南周禺,善识声韵,为文皆用宫商,以平上去入为四声,且以之制韵:有平头、上尾、蜂腰、鹤膝。五字之中,音韵悉异,两句之内,角征不同,不可增减,世号为‘永明体’。”讲了“永明体”产生的时间,有哪些诗人,以及“永明体”对文字、声韵的要求等等,也没有涉及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意义的“声律论”的发明人是否就是沈约。
       
    只有钟嵘《诗品》辨彰清浊,认真地论述“声律论”的发明权问题,钟嵘《诗品序》说:
        
    王元长创其首,沈约、谢脁扬其波。即从正面纠正了这一事实,发明人是王融,而不是沈约,沈约不过因为他的身份关系,成了代言人而已。钟嵘的话虽然没有其他证明材料,但钟嵘是当世之人,与王融、沈约、谢脁有的有交往,如与谢朓论诗等;又沈约有崇己抑人之病,在他编纂的《宋书》里,为他的祖父曲笔回护,改写事实,被人发现,作了检讨。《宋书》多取他人的资料,却不注明。这种把他人成绩算在自己账上的做法,沈约是心虚的。对于“声律论”及其发明权的问题,恐亦如此。
       
    针对沈约自谓发现“千古之秘”的说法,23岁的齐秀才陆厥也著文反驳,陆厥《与沈约书》说:
       
    但观历代众贤,似不都 此处,而云此秘未睹,近于诬乎?……自魏文属论,深以清浊为言;刘桢奏书,大明体势之致。岨峿妥帖之谈,操末续颠之说,兴玄黄于律吕,比五色之相宣,苟此秘未睹,兹论为何所指邪?故愚谓前英已早识宫征,但未屈曲指的,若今论所申。……论者乃可言未穷其致,不得言曾无先觉也。
       
    陆厥认为,早在建安时代,曹、刘等人就已发现声律与诗歌的关系,并用声律的原理进行创作,有许多名篇佳制可以证明,不必等到宋、齐以后的沈约再来发现。所谓“此秘未睹”、“曾无先觉”,近于诬言。陆厥初生牛犊不怕虎,他以批判者的犀利,数说沈约的荒谬,口气严峻得像师傅在教训徒弟,这使沈约不得不写《与陆厥书》反驳。
       
    《与陆厥书》重申《谢灵运传论》中的观点,强调五言诗两句十字之内,应尽平仄相配、低昂互节变化之能事,肯定这是五言诗重要的新法则:
       
    自古辞人,岂不知宫羽之殊,商征之别?虽知五音之异,而其中参差变动,所昧实多。故鄙意所谓“此秘未睹”者也。以此而推,则知前世文士便未悟此处。
       
    对这一场争论,钟
责任编辑:C009文章来源:中国文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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