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为何非死不可:将秦国变军营但自己无实权(5)
2012/4/25 11:46:5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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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商鞅是祸首,而代表官商结合体制的桑大夫,则全盘肯定商鞅变法导致国富民强,“功如丘山”。于是商鞅的变法效应和个人品格,变成是一非二的问题,由此出现的“评价”二元对立,主要体现帝国政权与郡国的利益纠葛。用所谓儒法斗争作为判断这二元对立的是非基准,是反历史的。
历史提供的续例,便是击败霍光家族的汉宣帝,说是“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但在意识形态上仍利用而非否定儒学。他亲手培养的一名汉家新“儒宗”刘向,便回到司马迁,宣称商鞅虽私德有亏而公德可嘉,甚至称道商鞅自任秦相,便“极身无二虑,尽公不顾私”,所以秦孝公得成战国霸君,秦历六世得以兼并诸侯,“亦皆商君之谋也”。
尔后很长时间,商鞅又成治国图强的一个楷模。三国蜀汉诸葛亮,便教训后主刘禅,要他读《商君书》。
商鞅的法术和人品再度受非议,是在北宋王安石称道商鞅变法而“百代遵其制”之后。但非商鞅的司马光,也曾对商鞅信赏必罚作了很高赞扬,而苏轼否定商鞅的权术,也并非为了“尊儒反法”,相反倒是影射王安石的“尊孟”口是心非。古怪的是,时至南宋,朱熹、陆九渊两派,都自命“孔孟之道”的原教旨主义者,但都很少提及商鞅其人其法。回避也是一种态度。我曾指出,从程颐到朱熹一派道学家,在政治上都反对王安石变法,在经学上却属于王安石新学的“遗嘱执行人”。由他们回避对商鞅历史是非表态,似可为拙说一证。
这里不必再提清乾隆间成书的《四库全书总目》,于子部法家类小序,只说刑名之学已为“圣世所不取”,“关于商鞅、韩非诸家,可以知刻薄寡恩之非”,而正文《商子》提要,仅考世传《商君书》,“殆法家者流掇鞅余论,以成是编”,暗示内容不可信。
当然,关于商鞅的争议必将延续。百年前发生戊戌变法,康有为谭嗣同等痛斥商鞅,表明这回变法并非追求君主专制,却引发章炳麟力求复原商鞅历史实相的谏诤。
如今时过境迁,再来讨论商鞅变法和他的为人,理当走出忽褒忽贬的传统循环怪圈。倘能坚持从历史本身说明商鞅的历史实相,也许更有利于这段变法史的认知吧?【原标题:商鞅为何非死不可:将秦国变军营但自己无实权】
责任编辑:C009文章来源:深圳新闻网 作者:朱维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