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为何非死不可:将秦国变军营但自己无实权(2)
2012/4/25 11:46:5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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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了秦始皇祖先的发迹史。撇开《秦本纪》开篇的神话,单看两周之际秦人立国的过程,便可知秦公室鼻祖非子,原是替周天子养马的家臣,靠牲畜繁殖,而且其后代对付西戎有军功,于是拜爵封侯。商鞅无非要以严刑峻罚和重武赏功相结合的手段,帮助秦孝公实现重振秦穆公霸业的光荣。
怎样突破行法的双重阻力?
问题在于商鞅所处的“国际”环境变了。他的图霸对手,已非仍处野蛮状态的西戎,而是文明较诸秦国超胜的“中国”,也就是河东山东的三晋齐楚诸侯。更糟的是秦国的宗室权贵,早已被寄生性世袭特权所腐蚀,除了不择手段地争权夺利,就极端憎恶变革。当秦孝公被商鞅说服,同意变法,甘龙首先宣称“知者不变法而治”,杜挚更说:“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照这样的逻辑,变法好比做生意,如果不能赢利百倍,就宁可守住老店里的陈年旧货,以免蚀掉老本。这是古今中外所有既得利益者守护特权的共同口实。
因而,秦孝公怀着年轻独裁者常有的“及其身显名天下”的冲动,支持商鞅的“强国之术”,却不能阻止自己的储君,在宫廷权贵教唆下故意犯法。商鞅明知“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却不敢直接依法处罚太子,“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效应看来很好,“明日,秦人皆趋令。”然而,犯法的是太子,商鞅却不敢对太子行刑,而向他反对的“六虱”之一儒家所谓“教不严,师之过”的荒唐逻辑求助,让太子的师傅充当替罪羊。谚云“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道出了民间对法治的理解,所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商鞅初令就宣称罪与罚必以军法从事,但逢到太子向他的法度挑战,就显得手软,同样宣称支持他行法的太子之父秦孝公,竟示以左庶长执法有例外的处置得当。这不都表明秦孝公用商鞅变法,还是人治高于法治吗?
商鞅准备变法,最大忧虑,在于预设的变法方案,将受“愚民”的反对。他自居是指导“汤、武不循古而王”的医国圣手,因而在秦孝公的御前会议上,大发议论,说是“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假如这类言论可称主张“开民智”,那么“愚民政策”一词,应从古今中外词典中删去。
并非例外的成功
商鞅有没有读过《老子》?不详。但商鞅的确懂得“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因而他在秦国变法,只许秦民盲目服从,所谓习非成是。当然禁锢民众头脑,绝非易事。据司马迁说,商鞅变法初令颁行,仅秦国都城内谓其不便的公开反对言论,就有上千通。
待商鞅拿太子的师傅,当作犯法的教唆犯处置,秦都民众的确被唬住了,于是被迫守法。如前已述,商鞅的变法初令,追求的效应是在秦国以严刑峻罚为手段,强制建立一种等级森严的社会秩序。人人生而属于某一等级,但允许通过个人从军杀敌,便可晋爵加级。秦爵的计功原则很简单,就是“尚首功”,每在战场上割来一颗敌军头颅,便可晋爵一级。虽然将领和士兵的功绩计算,差异颇大,但社会政治地位的计量尺度为“军功”,则在秦国已成规矩。
这规矩在秦国自上而下说到做到。
相传商鞅变法初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史记》的这一描述,被研究古典中国改革史的中外学者,引了又引。较诸古希腊的梭伦变法,商鞅变法显得更为成功。以致如今的改革史论者,历数由王莽改制,到王安石、张居正变法,乃至晚清戊戌变法,认为失败是改革的宿命。唯有商鞅变法是例外。
我以为以上说法,只是小说家言。小说家值得重视,不仅由于《汉书》已将他们列为九流十家的殿军,而且因为中世纪众多小说描述的社会实相,经常映现历史一肢一节。但倘说时过二千多年,某部闭门造车的历史小说,已经复原消逝了的那个帝国全貌,便令人只能目笑存之。
比如商鞅变法,史缺有间,从汉代司马迁、宋代司马光,到清代那一批考史学家,直到清末还成为康有为、谭嗣同、夏曾佑和章太炎等争论的一个重要课题。要从矛盾的历史陈述中间清理出历史事实,至今在中国古史研究中间,仍有争论。我就不敢苟同通行的大学中学历史教科书,关于商鞅变法史的意识形态说教,以为如元曲所讥,“你不说我还清楚,你越说我越糊涂”。
迁都的多重谋虑
说到矛盾的历史陈述,不妨再引《商君列传》的续记。
秦孝公十五年,当公元前三四七年,卫鞅在秦执政七年了,“于是(孝公)以鞅为大良造。将兵围安邑,降之。”
然而商鞅却迅速撤军,表明他这回出击魏国,眼光主要在内不在外。从军事上击败强邻,除了展现秦国已由变法转弱为强,更可鼓舞秦国民气,慑服人心,为下一步变法措施减少阻力。证明即破魏以后,他又出“奇计”,就是迁都。
秦人“始国”,被周平王封为诸侯,时当公元前七七0年。那时秦国已从游牧生活转向定居农耕生活,于公元前八世纪末,在今陕西宝鸡东南的平阳,筑起都城,不过三十年,便迁都于雍,故址在今陕西凤翔东南。又过了近三百年,秦献公二年(前三八三),才将国都迁到今陕西富平东南方的栎阳。不想这座都城筑成仅三十二三年,秦孝公十二年(前三五0),商鞅又在渭水北岸的咸阳构筑新都。
迁都在任何时代都是大事,因为意味着一国的政权神权连同军政财政中心大搬家,单是新筑高城深池、宫殿府库、道路邸宅之类工程,所耗人力物力财力便很巨大。秦国居雍已历十八君三百年,土木朽坏,水源积污。秦献公弃此旧都,东迁栎阳,也便于向东扩展,合乎情理。但移都栎阳不及二世,商鞅就得秦孝公首肯,在咸阳另筑新都,出于怎样的需要?
前揭《商君列传》,记载商鞅攻破魏都安邑而撤军返秦之后,说:居三年,作为筑冀阙宫庭于咸阳,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居五年,秦人富强,天子致胙于孝公,诸侯毕贺。
这里所述,与《秦本纪》有出入。后者仅说徙都咸阳,没说自雍徙之,又谓置大县四十一,却漏记禁民父子兄弟同居一室,唯纪年较详。综合看来,可知商鞅迁都,主要出于多重的政治考量。
秦孝公不是渴望及身“显名天下”吗?“都者国君所居”。商鞅无疑要满足主公心愿,首先在新都起造宏伟的宫殿。宫外迎面便是巍峨相对的两座楼观,中间大道两旁有君主教令,所谓冀阙,又称象魏或魏阙,宫内又是格式齐整的堂
责任编辑:C009文章来源:深圳新闻网 作者:朱维铮